《傷仲永》課文解析
《傷仲永》
傷,是“憐惜”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關於作者: 王安石,北宋傑出的詩人和散文學,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詩文語言雄健,長於說理,多有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體現了他的政治主張和抱負的作品。他著有《臨川先生文集》。 學習本文,認真朗讀課文,瞭解故事梗概,弄清文章結構,找出生字、生詞,並逐一查字典注音、解釋。 思考: 1、第一段前兩句話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個方面情況,請各用兩個字概括。 籍貫、姓名、身份、家世 2、文中“王子”指的是?解釋“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一句。 王安石 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3、方仲永最終“泯然眾人矣”的原因究竟是什麼?(請用原文回答)。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4、請根據你自己的理解,談談文章第三段文字的大意。 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5、概括本文的中心? 本文透過敘述方仲永因為父親“不使學”,而從神童到“泯然眾人”的變化過程,說明天資固然重要,但沒有好的後天教育,再好的天賦也不可能得以發揮。告訴我們學習和教育對於人才的培養是十分重要的。 積累: 1、通假字 日扳仲永環謁邑人: (“扳”同“攀”,牽,引。) 賢於材人遠矣: (“材”同“才”,才能。) 2、特殊句式: 1、不使學 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2、令作詩 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測試
1、下列紅色字注音有誤的一項是( ) A、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bān B、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yè C、 泯然眾人矣 mǐn D、不能稱前時之聞 chèn
2、下列紅色詞在句中的意思與今義相同的一項是( ) A、稍稍賓客其父 B、復到舅家 C、泯然眾人矣 D、忽啼求之
3、對“傷仲永”的“傷”正確的理解是( ) A、中傷 B、受傷 C、哀傷 D、傷心
4、“其文理皆有可觀者”中的“文理”的正確理解是( ) A、 文章的條理 B、文采和道理 C、文采和條理 D、文章的道理
5、“邑人奇之”中的“奇”的意思是( ) A、奇妙 B、特別 C、以……為奇 D、奇怪
參考答案
1、 A 解析:“扳”通“攀”,所以應該念“pān”。 2、 D 解析:“稍稍”在文中的'意思是“漸漸”;“復”的意思是“又”;“眾人”的意思是“普通人”。 3、 C 解析:這裡考查的是一詞多意的現象,可結合文章註釋來理解。 4、 B 解析:結合文章註釋來理解。 5、 C 解析:“奇”在這兒是意動用法。
中 考 解 析
閱讀下文,完成文後問題。 衛人束氏,舉世之物,鹹無所好,唯好畜狸狌①。狸狌,捕鼠獸也。畜至百餘,家東西之鼠捕且盡。狸狌無所食,飢而嗥。束氏日市肉啖②之。狸狌生子若③孫,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飢輒嗥,嗥則得肉食。 南郭有士病鼠,急從束氏假狸狌以去。 狸狌見鼠雙耳聳,眼突露如漆,赤鬃,意為異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狸狌怖甚,對之大嗥。久之,鼠度其無他技,齧其足,狸狌奮擲而出④。 註釋:狌:音shēng。 啖:dàn,吃。 若:及,至於。 奮擲而出:用力縱身逃出。 1.選出紅色詞解釋錯誤的一項( ) A.以啖肉故 (緣故) B.急從束氏假狸狌以去 (借) C.意為異物也 (意思) D.鼠度其無他技 (估計) 2.選出紅色詞不屬詞性活用的一項( ) A.束氏日市肉啖之 B.遂逐齊師 C.乃鑽火燭之 D.南郭有士病鼠 3.狸狌失去捕鼠本領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讀了這則寓言故事,你得到了什麼啟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1.C 2.B 3.狸狌長期依賴束氏,不去捕鼠“束氏日市肉啖之”或“長被束氏畜養的緣故”等也可。) 4.(只要觀點正確且與原文有聯絡即可。可從束氏的角度、狸狌的角度、狸狌與老鼠關係的角度引發,如不要溺愛、要自立自強、不要養尊處優、不要拋棄特長、要注意生態平衡等。)
課外拓展
一、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l-1086) 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現在屬江西省,臨川鎮於1955年設立撫州市)人。慶曆進士。初知鄞縣,借官谷給農民,試圖減輕gaolidai剝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萬言書,主張改革政治。神宗熙寧二年(1069),被任為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積極推行青苗、均輸、市易、免役、農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權,以期富國強兵,緩和階級矛盾。由於保守派固執反對,新政推行迭遭阻礙。熙寧七年辭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辭,退居江寧(現在江蘇省南京市),封荊國公,世稱荊公。卒諡文。他認為“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駁斥保守派所稱熙寧七年旱災是由於新政觸怒上天的謬論。又認為歷史是變化的,強調“權時之變”,反對因循保守,並傳有“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論點。其詩文頗有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之作,體現了他的政治主張和抱負。散文雄健峭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歌遒勁清新。詞雖不多而風格高峻。所著《字說》《鐘山日錄》等,多已散失,現存的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新義》中的《周官新義》殘卷,又《老子注》若干條保存於《道藏·彭耜集註》中。
二、補充註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xx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三、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點
本文詳寫敘事部分,略寫議論部分。在敘事部分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略寫他才能衰退時期的情形。這樣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為什麼哀傷、哀憐?因為仲永有天才而“受於人者不至”。但這不能怪仲永,他畢竟是個孩子;這全部責任都應當由貪財的父親來承擔,因為他剝奪了仲永的學習機會。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有兩點用意:第一,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為仲永父親“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逐漸衰退(“今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以至喪失殆盡(“泯然眾人”),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用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作者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用不著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