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夥協議書範文集錦六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協議書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組成的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一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二條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目的:透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二條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合夥企業由___個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自然人合夥人___個,法人合夥人___個,其他組織合夥人___個。(提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姓名或名稱___住所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的方式為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於___年__月前辦理。
經評估或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___出資額___比例___出資方式___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為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他財產權利等)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利潤、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每___年結算一次。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委託___個合夥人(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三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如公司股東按出資份額行使表決權)。
第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五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除外)。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八章入夥與退夥
第一條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條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五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七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八條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合夥人對合夥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一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條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合夥企業登出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我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甲方:
乙方:
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孫xx、隆xx
乙方:劉 xx、餘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xx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xx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汽車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xx%。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甲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承包位於____________魚
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__畝,總投資為__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
第三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勞動、共
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四條 甲乙雙方均可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或夥同友人垂釣休閒,對方不得干涉。但垂釣應當合理適度,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撫州崇仁縣源野生態園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商議,特訂意向如下:
1、由甲方提供土地面積畝,由乙方自行投資在甲
方提供足夠建設遊樂場所的使用面積土地上開發遊樂專案,雙方合作時間為 年(具體時間從開園之日算起),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所需的遊樂裝置,投入資金由乙方承擔,除甲方獨立投資經營的專案外,全部由乙方獨立經營,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資同類型的遊樂專案。
2、甲乙雙方利益分配具體如下:3、遊樂場經營有甲方提供正式的票據,並由甲方選配售票員,
並支付工資,乙方經營遊樂場所有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相關報酬由乙方承擔。經營收入甲乙雙方於每月5號結算,逐月類推
4、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⑴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
通和場地平整,乙方所需專案建成後,專案間的通路、綠化等工作由
甲方負責。
⑵甲方要建好並建成乙方遊樂專案所需的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並聽從乙方的指揮與安排。
⑶甲方確保在年月日前正式對外試營業,如屆時不能開園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營業,則甲方要全部承擔乙方投入的人工工資及其他相關費用。
⑷甲方確保每年遊樂場收入不低於萬元。如果收入不足 萬元,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萬元及專案投入總金額的%作為補償。
⑸甲方在整體對外宣傳中,要把乙方的專案一併做好對外宣傳,(包括網站宣傳、摺頁宣傳、營銷宣傳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辦相關證照時,甲方要協助乙方辦理。
5、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⑴乙方為甲方提供遊樂場整體設計規劃、所有專案的設計圖紙。並在施工時現場指揮。
⑵乙方在遊樂專案的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遵守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場內所有機械裝置要配專業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人生傷害所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一。
⑶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的安全操作愛護場內公共設施,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營。
⑷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時交納水電費,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所引起
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⑸乙方確保於 年月 日前施工員及工程指揮人員到甲方場地開始建設,並在合同規定的試營業前15日內除錯所有營業專案,以確保在開園時的安全,正式對外執行。
⑹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確定在甲方投資的第一期全部遊樂場專案內容(第一期專案暫定),並保證投入專案的完成到位。
6、本合同經營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就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不繼續合作經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清空遊樂園,乙方所投入的遊樂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或由管轄地人民法院議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8、乙方所投入遊樂園專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甲方景區的總體規劃,乙方如果更換或新增遊樂專案應得到甲方許可,否則視為無效專案。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合夥投資百貨店一間,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店鋪由合夥人共同出資,乙方承包經營,並承擔相應風險;甲方按協議分享固定利潤,
且不承擔對店鋪的債務風險。
2、合夥店鋪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辦理營業執照,註冊形式是個體工商戶,或
者合夥企業,如果註冊為個體工商戶的形式,指定 辦理。
3、店鋪名稱:
經營範圍:
店鋪地址:
4、本店鋪前期出資額為方共同追加投資):
(一)甲方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10 萬 元,佔 50 %;
(二)乙方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10 萬 元,佔 50 %;
5、 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在 年 月 日之前存入約定的賬戶。
6、利潤分配:本店鋪採取共同出資,乙方承包經營之模式,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利潤,具體如下:
(1)、從營業之日起,前三個月營業額任務為2500元/日,利潤為:2500(營業額)х25%(利潤率)х30日(月天數)=18750(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費)-1000(水電費)=9750(淨利潤)÷2=4875(合夥人每月所得)
(2)、開業三個月以後營業任務為3000元/日,利潤為:3000(營業額)х25%(利潤率)х30日(月天數)=22500(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費)-1000(水電費)=13500(淨利潤)÷2=6750(合夥人每月所得)
即:前三個月,乙方每月固定向甲方支付利潤4875元,此後每月固定支付6750元,(備註:
1.不計算大小月,2.若營業額超出上述預測,利潤為乙方所得,若銷售額達不到上述預測,無論虧否,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7、本店鋪不接受第三方入夥,如由退夥則只能按成本價轉讓與另一方。
8、店鋪在選址、籌備及開張前期準備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屬於店鋪的公共開支,計算在店鋪出資額之內;此後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9、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10、未盡事宜可以補充約定:
11、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協議書 篇6
公司合作協議書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
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 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1)甲方出資 ,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 ,佔啟動資金的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 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
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
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 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
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九,其他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篇四:專案合作協議書範本 專案合作協議書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專案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專案,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專案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專案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
按比例在 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專案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絡(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
賠償損害。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 (簽章) 地址: 地址: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