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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夥協議書

三合夥協議書錦集七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合夥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三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夥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經營專案為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 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 個月);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範圍為 。

  三、合夥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大寫 ( )元整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夥利潤的分配

  1 、合夥利潤按雙方所佔合夥份額分配,合夥利潤為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 、合夥利潤按 結算,每 分配一次。

  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為乙方支付工資為 元/月。每

  ( )結算一次。

  五、合夥費用和開支

  1 、以甲、乙雙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 、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 、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夥份額承擔。

  4 、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夥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為散夥,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 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八 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 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 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 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 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或指定授權人:

  帳 戶: 開戶行: 帳號: 全稱: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三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甲: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乙: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了規範合夥人的行為,保護合夥店鋪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果餐時客線下店業務。

  第二條 合夥店鋪概況

  名稱:果餐時客線下店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快餐、外賣、榨汁、水果等品類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店鋪不再經營為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裝修、裝置及相關費用,以現金方式出資,股份佔比為:90%;乙方以店面轉讓費方式出資,股份佔比為:10%。

  另外:雙方約定店鋪轉讓費以6萬元為限,每年返還2萬,逐月返還,連續3年,3年後終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沒經營到3年,甲方須補齊餘額,然後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乃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乃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條 合夥店鋪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南昌果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青雲小鎮招商運營管理中心申請店鋪經營資格。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每季度盈利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合夥店鋪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店鋪的管理

  1、店鋪暫時委託 為店長,負責店鋪日常銷售,底薪20xx元,績效提成2%。

  2、各商品售價均按公司規定,所有運營體系按公司系統執行。

  3、月盤點一次,核對營業額。

  第八條 店鋪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店鋪不動產;

  2、改變合夥店鋪名稱;

  3、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店長。

  第九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店鋪名義進行其它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店鋪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店鋪,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店鋪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店鋪事務時發生較嚴重的爭吵,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後解決不了的;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店鋪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店鋪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店鋪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 郵編: 電話:

  依據《合夥企業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和甲乙雙方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住址:__;營業執照號碼: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

  三、甲方與乙方於__年__月__日訂立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事業,現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四、甲方與乙方於__年__月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__元。

  五、甲方應繳清其在合夥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六、甲方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八、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意見:

  見證方:(簽章)

  深圳律師:黃華(12年律師經驗)

  律師諮詢:132,4296,6417(免費)

  執業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

三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夥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夥人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夥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2、對合夥企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江蘇省蝦養殖基地。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蝦養殖及銷售等。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15萬元,大寫壹拾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15萬元,大寫壹拾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暫計人民幣30萬元,大寫叄拾萬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按照投資比例分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6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海門市人民法院解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鑑於乙方資金緊張,故其就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投資款15萬元已經由甲方代其墊付,且確認該款項已經實際用於本協議所涉專案的投入,乙方對此沒有異議。另外,甲方代其墊付的款項為借款,在本專案第一期利潤產生時,乙方將其享受的分配利潤直接支付給乙方,用於清償借款;若第一期專案沒有產生利潤或者產生的利潤仍不足支付借款,則在第二期利潤時足額支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行籌集資金支付甲方欠款。對此,甲方雙方予以認可。

  (二)因任一一方違約,則另一方因主張權利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發生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有關合夥經營家畜、家禽飼養及淡水魚養殖場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夥經營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經營專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約______畝。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裝置投資、物料採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專案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裝置為資本入股,佔股___%;乙方出資金___,佔股___%。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