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協議書模板彙編七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財富專案相助開蓬勃成如下相助意向:
三、乙方的權力和任務
1、乙方按照專案投資要注,認真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按照專案的籌劃和計劃要求,認真對專案培植的構造和執行;
3、在專案培植正式和談書籤署之前,乙方享有對該專案諮詢、論證、實地考查的權力,甲方應給以積極撐持與配合;
4、如專案是甲、乙雙方合夥培植,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件
1、該和談書僅為相助意向,其相助方法,投資客度守候雙方進一步考查協商後,簽署正式《專案相助和談書》;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專案相助和談書》中作周全的商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供應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專案概述
一、專案內容簡介
1、開發專案名稱:
2、乙方相助意向:
3、乙方相助方法:
二、甲方的權力和任務
1、甲方認真專案的籌劃、計劃、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籌備事項;
2、甲方認真專案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認真專案徵地的相干手續;
4、甲方認真向政府爭奪專案可爭奪到的優惠政策;
5、如專案是甲、乙雙方合夥培植,甲方享有對專案培植合程打點的權力;專案建成後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6、如專案是乙方獨資培植,甲方對專案培植中的乙方執行情形享有提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合夥協議書 篇2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愛投數創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遵照公平、自願、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合夥經營XXXXXXXXXX公司,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XXXXXX公司。
2、合夥期間,根據市場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經營專案以及增加投資額。
第二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甲乙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間的風險、負債負擔、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堅持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其中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甲乙雙方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2、合夥經營的收入在應繳納的稅費、勞務報酬等經營費用之後的利潤應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進行平均分配。
第四條、合夥工商登記、報稅
由甲方辦理工商、稅務等證照登記事宜。
第五條、合夥經營管理
1、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均需認真負責,用心經營。
2、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聘用勞務人員等資金使用事項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六條、合夥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重新調整合夥出資比例以及債務、利潤分配比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夥的合夥人對於入夥之前和入夥之後合夥經營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經營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法律政策調整),經合夥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夥業務,假如退夥導致只有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則合夥組織解散,各合夥人(包括退夥人和繼續經營的合夥人)應共同進行合夥業務終止的清算,經清算的合夥資產應在償還合夥債務之後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盈餘分配,打算繼續經營的一名合夥人應出資收購合夥資產,其收購的出資資金作為合夥人財產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退夥人應對於退夥之前的合夥經營債務應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對外負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比例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應負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退夥合夥人在按上述條款償還應承擔的合夥債務之後其出資可以退回,出資不宜退回的可以從合夥財產中折價給於補償。
第七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業務經營期限暫定為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鑑於工商、稅務證照等均辦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對於合夥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雙方以合夥財產共同負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一方負擔超出自己應負擔比例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九條、合夥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情形則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的;
(三)合夥經營的業務重大虧損已難以繼續經營的;
(四)合夥人退夥,只剩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的;
(五)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條、合夥清算
合夥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清理合夥財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負債表;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七)分配合夥財產、利潤。
上述清算事務完畢,則合夥組織自動解散,本合夥協議即失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夥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含增加的入夥人)應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共同處理合夥期間的問題,努力提高經營業績,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嚴重損害對方合法利益,給合夥經營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專案: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夥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夥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協議存續期間,合夥人共同委託甲方負責合夥專案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檢查合夥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後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在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夥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夥財產承擔。
六、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2)一方要求退夥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5)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夥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三方本著友好合作、共贏的態度進行經營管理,對店面出現的問題共同磋商解決,並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後期利益亦平均分配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協議各方在平等自由、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共同出資並委託由xxxx以其名義持有全部合夥財產參加xxxxxxxxxxx公司XXXX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各方共遵守。
一、合夥人基本資訊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 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 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二、合夥財產及合夥人出資
1.合夥各方確認合夥財產共計人民幣xxxxxx元(大寫)xxxxxx圓整。
2.出資方式,合夥各方一致確認以現金(人民幣)方式出資。
3.出資比例,甲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乙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丙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丁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戊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
4.出資時間,合夥各方必須於xxx年xxx月xxx日將各自出資款項出資完畢,並將該款項轉入如下賬號:
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
戶名: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合夥財產用途
1.合夥人各方一致決定委託xxxxx方以其個人名義持有並管理全部合夥人財產,並將全部合夥財產用於xxxxxxxx有限公司xxx私募股權眾籌投資。
2.xxxx方應當按照前述約定於xxx年xxx月xx日之前將全部合夥人財產完成投資。
3.若因xxxx方原因導致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全部合夥財產完成投資的,應當按其他合夥人出資金額的xx%的標準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若因某一合夥人未能按時出資導致最終未能按照前述約定的時間完成合夥財產投資的,該合夥人應當按其他合夥人出資金額的xx%的標準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
1.xxx方因持有的合夥財產生的一切收益,均由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共同所有。
2.基於合夥財產產生的收益,依法繳納稅費後,各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份額的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3.合夥財產產生收益的,應當在實際取得該收益後的20日內完成對收益的分配。
4.合夥財產的持有管理人不得隱瞞合夥財產產生的收益,否則不得參與其隱瞞收益的分配。
5.合夥財產因投資風險導致虧損的,由各合夥人按照其出資份額比例共同分擔虧損。
五、合夥事務管理
1.xxx方作為合夥人共同委託的合夥財產的持有及管理人應當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
2.管理人應當於每年的xxx月xx日、xxx日xx日、xxx月xx日、xxx月xx日向其他合夥通報合夥財產的收益或虧損情況。
4.管理人未盡到合理管理義務或未及時向其他合夥通報收益或虧損情況而導致其他合夥人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額的賠償責任。
5.管理人不私自對外轉讓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需要對外轉讓,應當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並取得佔有80%出資份額比例的合夥人同意。
6. 管理人以其持有的xxxxxxxxxx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為自己或他人提供擔保的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一致同意。
六、合夥人份額的轉讓及推出
1.向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在合夥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3.合夥人依法轉讓其出資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4.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夥人身份及合夥財產收益權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5.合夥人的退出機制應遵循京東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規定。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之間產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xx方所在地人民法律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伍份,共同投資人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甲方業主:
乙方:
丙方: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夥企業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夥企業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為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關於合夥企業的相關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未予規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為普通合夥企業,三方均為普通合夥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合夥人共叄人,其中一合夥人為個人獨資企業,即甲方,另兩合夥人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為了便於本合夥企業順利開展業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夥企業名稱沿用甲方註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務。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夥企業住所地:
第五條合夥人入夥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夥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為甲方店內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裝置、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鑑於甲方之業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夥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宣告,甲方保證年月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夥人出資時間及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合夥人甲方應於年月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裝置、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應於年月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應於年月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夥企業期限屆滿後自行終止,若繼續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為之。
第七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後,應於每月5日前向合夥企業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為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夥企業財產共有性質為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夥企業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其他合夥人或者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由甲
方負責,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
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為當月報表製作時間。
合夥企業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元作為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夥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夥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退夥需經其他全部合夥人書面同意方可為之,強行退夥對於退夥前及退夥後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夥企業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夥企業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夥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按本協議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業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