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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錦集八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承包位於 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 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22.5萬元,乙方出22.5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50%和50%,後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佔50%。

  第二條 本合夥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徵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佔50%)分攤。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並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 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閒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閒,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 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

  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後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專案,風險和利潤按開發專案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徵用;

  (二)合夥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夥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簽字並捺印):

  乙方(簽字並捺印):

  20xx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一、制定合夥協議前,全體合夥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及全體合夥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共同委託的合夥企業登記代理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並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本協議樣本是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方便申請人辦理合夥企業登記而擬訂的,僅供申請人參考,並非強制使用。申請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業協議。

  三、申請人借鑑本協議樣本時,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外,其餘條款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刪減;合夥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對本章程樣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記載事項。但是,所增刪的條款或者修改的內容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牴觸。

  四、本章程樣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後去掉所“注”內容。

  有限合夥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的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七條 合夥企業的目的:透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企業由 個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夥人 個,有限合夥人 個。

  普通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合夥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夥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為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書 篇3

  xx建築工程公司(甲方)

  xx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併為今後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係,今後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後,將立即組織以高階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幹設計隊伍,在0日提出設計方案,並在方案認可後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築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階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xx建築裝修工程集團公司組建意向書》一份。

  甲方 xx建築工程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乙方 xx裝修設計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銀行賬號:xxxx 銀行賬號:xxxx

  聯絡人:xxx聯絡人:xxx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五、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劉XX,男, 歲,住址

  乙方:王XX,女, 歲,住址

  丙方:陳XX,男, 歲,住址

  上述三方當事人於 年 月 日訂立書面合夥協議,共同經營玉田縣XX廠,現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同意,甲方退出合夥,具體內容如下: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同意,以 年 月 日為甲方退夥之日,自甲方退夥之日起,飼料廠歸乙方、丙方所有,經營:甲方退夥後,飼料廠的債權債務(含退夥前)以及與經營有關的一切事項均歸乙方、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丙方分期退還甲方合夥時投入的全部資金共

  萬元,具體退款日期如下:

  第一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二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三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四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五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六期於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三、如乙方、丙方不能按約定日期退還甲方投資款,甲方可視為其餘退款全部到期,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並自訂立本協方之日起,按月利率 分要求乙方丙方給付利息。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後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有經濟糾紛,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各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專案資訊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專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三、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一)甲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_%。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履行完畢。

  (二)乙方以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方式出資,該出資在合夥資產作價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_%。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本專案所得,以雙方按_____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專案財產償還,該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按____________比例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甲方先期投資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2、執行後,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七、合夥協議的變更及終止

  1、雙方認為變更與解除本協議符合雙方共同利益,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養殖場違反法律被依法撤銷;

  3、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夥協議書 篇8

  合夥協議人: 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就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協議所合夥經營人民 街農貿市場事業,因雙方發生嚴重分歧合夥人______決定退夥另謀事業,經雙方協商一致議定退夥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營的________市場,位於__________,茲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退夥,脫離合夥關係。特立此退夥協議。

  第二條 乙方退夥後,終止於甲方之間關於____________市場的一切合作關係和合作協議。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_______市場歸甲方所有,由甲方全面接管並繼續該市場事務,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債務責任承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處理。乙方的相關債務如繫個人名義,則與甲方無關; 如系合夥事業名義債務,必須出具_____________市場公章及雙方合夥人聯名簽字,方為有效和承認此為退夥協議的第三條。

  第四條 乙方退夥後,______________市場 的基礎設定歸甲方所有,應保持不變,不能隨便拆遷和更改。

  第五條 乙方退夥後,須將合夥期間的一切帳單、憑據於___年___月___日交與甲 方,預期作廢。同時應將原來簽訂的合夥協議、場地租賃協議等書面檔案交與甲方處理。合夥期間,系由甲乙雙方兩人名義向房東承租的,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承 租人變更為甲方承租行為。

  第六條 雙方合夥關係截止_____年____月___日為止收支結算已經雙方會算結束,而且甲乙雙方確認兩方就合夥會算並沒有相互應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作出任何主張,雙方已確認並無異議。此為退夥協議比較重要的一條,望雙方仔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