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合夥協議書>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範文九篇

合夥協議書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範文九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協議書 篇1

  美容院投資合夥協議書範文精選

  甲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為加強美容事業發展,共同實現和諧美好的偉大中國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營美容店。現定如三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經營協議:

  一、合夥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投資分配原則。

  二、合夥期限:從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年月日。協議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如需繼續經營,再續簽。

  三、投資金額:甲乙丙三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總共投資萬元整,甲方投資萬,乙方投資萬,丙方投資萬。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丙方佔投資總額的%。

  四、擴大投資:根據情況而定,如果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五、分配辦法:店內所有財產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務,負責店內全面工作,對外聯絡接洽業簽字報銷等;乙方副經理理職務,會計,負責財務記

  賬管理和收支記賬管理建賬戶;丙方副經理出納,負責現金出納的和財務監督管理。

  六、經營管理: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上班期間按照美容店標準統一支付工資:第一年,甲方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為元/月,隨後每年根據經營情況上漲或下調10%-30%,股東工資為不固定工資,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均可拿業績提成及手工費。關於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況而。

  七、機構組織: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如需要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店內相關負責人,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而定。

  八、債權債務:合夥三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九、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本著日帳日清的財務原則。店內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現金存行,店內預留一部分日常流動開支所需現金元整,當日預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元整。其餘現金一律當日存入銀行,當需要從銀行提現及轉賬時,必須經過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確定同意後方可辦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十、責任制度:在經營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

  額承擔賠償。

  十一、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以及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時,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參與協商以及追究調查處理,事出於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責任,由其全額賠償,由於三方當事人都與此事有關,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賠償。(不論責任大小,心平氣和的處理。)

  十二、舊貨物處理:在進貨的同時,留意產品日期,並且告知三方當事人,經營中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做好登記,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核心銷,如其進貨不告知三方當事人日期問題,由進貨人全額賠償。

  十三、爭議處理: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三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三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十四、退夥約定:甲乙丙丁三方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起訴。

  十五、違約責任:違約定為五萬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除承擔金外,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兩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

  切損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為:一是未經三方當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由經手人獨自承擔。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三是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

  動。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店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十八、未盡事宜可;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專案。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專案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專案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銷;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

  1、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xx建築工程公司(甲方)

  xx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併為今後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係,今後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後,將立即組織以高階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幹設計隊伍,在0日提出設計方案,並在方案認可後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築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階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xx建築裝修工程集團公司組建意向書》一份。

  甲方 xx建築工程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乙方 xx裝修設計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電話兼傳真:xxxxxx

  銀行賬號:xxxx 銀行賬號:xxxx

  聯絡人:xxx聯絡人:xxx

合夥協議書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組成的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一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二條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目的:透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二條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合夥企業由___個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自然人合夥人___個,法人合夥人___個,其他組織合夥人___個。(提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姓名或名稱___住所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的方式為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於___年__月前辦理。

  經評估或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___出資額___比例___出資方式___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為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他財產權利等)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利潤、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每___年結算一次。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委託___個合夥人(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三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如公司股東按出資份額行使表決權)。

  第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五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除外)。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八章入夥與退夥

  第一條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條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五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七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八條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合夥人對合夥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一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條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合夥企業登出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我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甲方:

  乙方:

  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菸酒副食、日用百貨。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 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x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超市總投資 萬元(¥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萬元(¥ ),佔總投資總額的 %。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乙佔投資總額的 %。

  4、 合夥人的出資,於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

  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夥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後,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餘分配:每月核算盈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洩露合夥專案的商業資訊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投資與監管方) 乙方: (經營管理方)

  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

  美食廊會所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1004平米

  第二條 專案所有權

  會所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專案經營範圍

  (自用會所、對外承接經營、文化交流及專案運作)

  第四條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標共同經營會所業務,甲方提供會所經營的流動資金與場地,乙方負責會所的日常運營;

  4.2甲乙雙方合夥對會所淨利潤進行分配,甲方佔60%,乙方佔40%;

  4. 3甲方在會所設財務主管及監事各一名,財務主管主要職責為確保流動資金合理利用,對財務與會計過程管理進行監管。

  第五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條 出資額及方式

  6.1 甲方出資:甲方以貨幣和場地形式出資,場地出資額伍拾萬元整,貨幣出資額柒拾萬元整,作為年度流動資金;

  6.2 乙方以勞務形式出資;

  6.3 匯款賬號:由乙方指定賬號: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則以乙方實際到賬金額(銀行記錄)為

  憑證。(雙方可協商此事)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 1甲方責任

  (1)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所需流動運營資金;

  (2)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幫助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3)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符合經營需要的場地和設施裝置。

  7.2 乙方責任

  (1)確定會所的經營策劃及市場定位,根據市場調研、會所定位、經營需要,並從高階管理和服務角度出發,對會所的區域性功能設定和佈局規劃及建築裝璜風格、整體文化主題等向甲方提出調整意見;

  (2)為會所在添置各種裝置、設施、系統、配件、傢俱、用具、裝飾和陳設用品時提供造型、安裝、裝飾設計和佈置方面的指導和建議。並應甲方要求提供購買途徑;

  (3)會所管理計劃

  乙方應在介入會所 個月內提出會所管理計劃,該計劃應是在會所現有情況下的管理調整所需要進行的一切活動。管理計劃應包括: —會所人事政策,包括組織架構、編制、工資及福利政策; —市場的定位及價格政策,會所廣告、宣傳及促銷計劃; —會所年度經營預算;

  —會所年度工作計劃

  (4)招聘員工

  (5)乙方要在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之內負責辦理會所經營的合法手續,並在協議規定範圍內正常合法經營,不得違約及違法經營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事項

  8.1 管理權

  (1)有關經營期的如下重大問題,乙方在實施前需經甲方批准:

  —會所經營預算;

  —會所固定資產的購置預算;

  —會所人事架構和年度工資總額;

  —會所功能佈局的調整;

  —會所經營區域和經營專案的調整;

  (2)經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項和會所日常經營的其他事項,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為此,乙方應對會所包括人事、物資、經營和管理等項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3)對於經營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應與乙方溝通討論解決,乙方應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見和立場,意見合理時,乙方及時有效地作出調整;在不嚴重影響會所正常經營管理,當雙方意見未達成統一之前,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對分歧事項暫緩實施,並向雙方最高領導反映求得解決;在此之前,除非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緊急情況,甲方一般不採取直接指揮會所員工的方法,影響或干預乙方的管理許可權和管理範圍,以維護乙方管理權威。

  (4)乙方對會所服務人員有任免權。

  (5)乙方無權擅自處理甲方任何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以會所名義向第三者進行經濟或責任擔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報告一次會所的經營管理情況。

  8.2 經營費

  乙方承諾,在保證管理和服務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養合適的人員滿足會所崗位要求,以節約會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責任

  乙方全權負責在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並對可能發生的以上為題負全部責任。

  8.4 禁止行為

  乙方不得在會所內進行合同約定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非法行為。

  第九條 淨利潤計算方法

  9.1 淨利潤計算方法:除去經營成本、房租分攤,日常開支(購買傢俱、用具)、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利潤分配的重點,甲方佔60%,乙方佔40%。

  9.2 工資、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第十條、債務、違約責任:

  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合夥協議書 篇8

  訂立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裝置,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儲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