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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制度

經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經營管理制度1

  一、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購銷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危險化學品採購、銷售、運輸和倉貯的整個購、銷管理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採購員、銷售員負責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採購、供應,運輸、儲存及產品的銷售和售後服務,必須嚴格執行本企業經國家安全部門批准的經營危險化學品類別、品種,不得購銷經營範圍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險化學品。

  3、採購人員必須審查擬供貨的企業是否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准的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從無證企業或個人採購危險化學品。

  4、銷售人員必須審查買方具有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准的具有相應等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後方可供應。

  5、購銷人員必須委託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准的具有運輸資質的企業運輸,其駕駛員、船員、押運人,裝卸人員均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具有相應資質證書。其運輸工具車輛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定點專業生產企業生產。並經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禁止執行區域。不得委託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或個人承運。

  6、購銷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和場公司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倉貯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資質。

  7、採購人員對其採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標籤,銷售人員對其銷售的產品必須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如未向用戶提供上述說明書,使用者在使用中誤用或發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銷售人員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購銷人員必須對其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建立購銷臺賬,做到購銷品種、質量、數量、金額無誤,賬物相符。產品的包裝完好、危險化學品標籤標記,安全技術說明書完整無缺。對購、銷、運輸和倉貯過程中發生的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查處不得隱瞞。否則追究其責任。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採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採購合同管理。經公司領導批准的由採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採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後,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後,簽收回單並開具入庫單,交採購員辦理報銷手續。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採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並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籤影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使用者。

  5、採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運輸委託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籤和發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儲存期間發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安監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採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為了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麻痺大意意識和不安全因素,防患於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節性、專業檢查。全公司檢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區安監局、消防部門進行專業檢查。

  4、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主管責任人和員工的安全意識、管理制度的落實、現場環境、安全隱患的整改、安全設施事故預防及應急準備。

  5、每次檢查必須要有記錄。並作為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必備資料。安全檢查記錄要存檔五年。

  6、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有規定時間和防範措施。對安全違規責任人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每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加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瞭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養護知識,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素質,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從法人代表到普通員工必須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員,應取得合格證書後,才能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4、安全員負責對一般員工、新進員工、外來人員、臨時工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和日常班前班後教育兩種方式進行。內容是:法律常識、安全基本技能、危險化學品常識、崗位安全責任制、事故教訓等。

  5、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建檔。

  五、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獎懲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勵機制,是加強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實施安全獎懲制度。

  2、安全員根據日常安全檢查、抽查、培訓考核、安全實績等提請公司進行獎懲。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作出如下工作成績者,應給予獎勵:

  1)採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2)提出合理化建議,直接消除安全隱患或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為者,應給予處罰:

  1)違章操作(作業),直接引發事故的發生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違規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

  3)對在平時安全檢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人;

  4)處罰可採用批評、警告、經濟處罰、辭退等;

  5、安全管理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對經營場所設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全部責任。

  3、經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4、在安全員領導下具體建章立制開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其主要內容有:防火管理組織機構、火災隱患記錄、事故記錄、消防器材保養和使用記錄等。

  2)實行消防(防火)檢查制度。安全員必須每週檢查一次。當班管理人員每天班前、班後進行檢查。檢查必須要有記錄並存檔。

  3)發生火災時,不管燃燒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場中的試劑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質大量排出。因此,應可能迅速正確地斷定火情,以保全人命為第一,採取應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礙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落實的原則。即由公司安全員統一管理,建立檔案,更新更換。

  七、安全檢查、值班制度

  1、由經理負責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

  2、安全員必須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並有記錄。

  3、安全檢查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對貨物經營、儲存、交接、運輸、裝卸全過程、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實施檢查和監督。

  4、節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加強防範,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實施。

  5、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危險品的運輸、使用貯存的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隱患、貨物交接、運輸全過程安全等。

  八、採購和銷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1、裝卸、運輸、保管、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具有操作危險物品的安全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2、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勞動防護服。

  3、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淨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桶裝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不準拆零銷售。

  6、操作前檢查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絕裝卸。

  7、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揹負肩扛,防止磨擦振動和撞擊。

  8、在操作時,應在操作地點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9、要向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採購危險化學品,並做好物資採購的登記制度。

  10、採購人員在採購危險化學品時,首先要檢查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採購。

  11、危險化學品在裝車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洩漏現象,確保運輸安全,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要求,證件齊全。

  12、經理每月要組織採購、銷售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性質、採購運輸、事故預防、銷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學習,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3、銷售員要做好危險化學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以便於檢查。

  14、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運輸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

  15、採購和銷售人員應督促供應方、委託運輸方和客戶,在裝卸、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規範勞保用品,防止發生事故。

經營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適應市場的需要,全面推廣企業經營理念,正確堅持企業經營方向,規範管理行為,落實管理制度,實現經營目標,取得預期的經營成果,特制定我公司經營管理辦法。

  2、透過本管理體系的設計與實施,達到建立內部科學、公平、公正的績效評價體系,逐步培育公司團隊及全體員工的全域性觀念和企業價值觀念,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提高公司的整體運營效率,以達到經營目標。透過績效管理的實施,促使各個成員單位、各位員工從不同角度將自身業績與公司短期利益、中期利益、長期利益相關聯,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

  二、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定

  為了理順工作關係,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生產指標,經研究建議,對公司內部機構設定、人員構成及工作職責確定如下:

  (一)、設立公司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馬海榮。

  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協調內外關係。協助總經理負責新專案開發的考察、調研、論證和洽談等工作。

  (二)、設立房地產專案部

  經理:馬海榮(兼)。

  成員:王玉海、田桂勝、馬龍海。

  職責:負責房地產開發工作。

  (三)、設立公司綜合辦公室

  主任:董振友;

  成員:蔡雲霞、王悅。

  職責:1、負責公司內部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

  2、負責公司檔案的起草、保管,上傳下達和接待工作。

  3、負責人力資源工作。

  4、協助有關科室辦理各種手續。

  (四)、設立生產部

  副經理:屈鳳江(牽頭)。

  成員:一選(老選廠)廠長谷仕勇。二選(新選廠)廠長。

  礦山:金廠峪(含桑家峪)採區區長由屈鳳江兼任,廟嶺頭東溝(含河北莊)採區區長由陳廷祥擔任。

  李文:任全礦山專職安全員。

  職責:負責協調、指揮、排程選廠、礦山生產和安全生產工作。

  (五)、設立經營部

  副經理:趙海明(牽頭)。

  成員:谷顯發、吳廣計、王立中。

  職責:1、負責目標監控考核工作。

  2、負責物資供應採購工作。

  3、負責統計、核算、風險評估工作。

  4、負責專案手續的跑辦工作。

  5、負責公司各項資產管理工作。

  6、負責各項工程合同(協議)的起草和土地、樹木的徵(租)用和補償工作。

  7、與生產部共同對已完成工程的驗收工作。

  (六)、設立督察室(含監察)

  主任:董振友(兼)。

  成員:吳曉漢、郭振好。

  職責:1、督導、檢查礦山、選廠安全生產和各項制度的落實。

  2、督導、檢查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

  3、對各種合同(協議)、工程專案的審查、核實、監督驗收。

  4、負責公司企事業周邊環境的協調、矛盾糾紛的排查處理,監察員工紀律和違紀情況的調查以及對員工過錯、失誤的登記分類。

  (七)、設立財務部

  經理:吳玉新。

  成員:宮豔娜、孫文娟、梁玲玲。

  職責:1、負責公司的財務收支、報表、(各種財務報表、稅務報表、營業報表)、核算。

  2、負責選廠、礦山和公司人員工資的發放。

  3、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購買。

  4、負責把好公司的財務關,保證公司的財務狀況處於良性迴圈狀態

  三、公司各部門業務流程

  1、礦山—生產部—經營部—總經理—財務部—經營部—生產部—礦山;

  2、選廠—生產部—經營部—總經理—財務部—經營部—生產部—選廠;

  3、逸景專案—房地產專案部—經營部—總經理—財務部—經營部—房地產專案部—逸景專案;

  4、氣象局專案—房地產專案部—經營部—總經理—財務部—經營部—房地產專案部—氣象局專案;

  5、水岸新城物業—房地產專案部—督查室—總經理—水岸新城物業;

  6、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

  7、督查室—總經理—督查室

  四、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制定的各部門分工、各項工作標準、各項規章制度、各部門業務流程。

  2、公司辦公會、例會等經營管理會議的會議紀要提出的要求和決定。

  (二)、考核內容:

  1、基本職能考核

  根據公司機關和經濟實體各職能部室的職責分工、重點考核部室對專案、經濟實體的管理、監督和服務職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落實情況。採取平時記錄,季度考核方式,執行單位督查及監察部門擔任。

  2、基礎工作考核

  根據公司《千分制考核辦法》及其有關經營管理的相關檔案精神,針對專案實體的經營管理過程,進行基礎管理工作檢查考核。採取月考核方式。執行單位由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擔任。

  (三)、考核程式:

  1、基礎工作考核程式:

  ①機關各部室和經濟實體各職能部門,以《千分制考核標準》為依據,每月對各經濟實體上月基礎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編制考核表,並將考核結果於10日前上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

  ②每月14日前,辦公室將考核結果彙總後起草考核情況通報,由辦公室於當月16日前發文公佈。

  ③財務部於每月20日前,按考核情況《通報》的獎勵和扣款明細,向各被獎勵和扣款單位下發通知單,各單位、部門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後,及時將有關獎懲款項落實到責任人,通知本單位財務人員在次月發放工資時予以增發或扣發。

  2、基本職能考核程式

  ①每季度第一個月,在公司領導的主持下,審計監察部根據考核依據對機關部室上季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②審計監察部由公司經理層的辦公會進行考核。

  ③考核情況經公司行政例會討論確定後,由辦公室透過會議紀要形式予以公佈。

  ④綜合辦公室依據會議紀要公佈的考核結果,在進行年薪、責任工資兌現(預兌現)時,與相關人員的收入掛鉤核算。

  五、公司日常管理細則

  (一)作息時間

  夏季(五一後到國慶前)上午8:05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國慶後到五一前)上午8:30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嚴格請、休假制度,員工因任何事情請假都必須報經總經理批准。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並經領導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執行監督、檢查。

  (二)電腦操作管理規定

  1、電腦操作人員應愛護各種裝置,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2、嚴禁在上班時間用電腦玩遊戲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

  3、電腦裝置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避免不當的操作、使用造成裝置的損壞。

  4、嚴禁洩露公司資料,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洩露公司內部文件。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三)電話使用管理

  1、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絡公務。

  2、禁止員工為私事掛髮長途電話。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

  3、聯絡業務時應儘量減少打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四)清潔衛生打掃制度

  1、公司配備常規潔具,當每日進行清掃。由辦公室人員負責。

  2、對不進行清掃的,視其態度及清潔,給予批評或警告。

  六、本管理辦法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以下範圍:公司及其下屬綜合辦公室、房地產專案部、生產部、經營部、財務部、督查室以及所屬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七、附件

  附件一:工作流程執行記錄臺帳

  附件二:督查室結論呈報表

經營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業務計劃管理,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範圍

  業務計劃包括各業務部門的業務計劃和各管理部門的管理計劃、人力資源計劃、財務計劃、投資計劃和融資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各項業務計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

  第二章年度經營計劃的編制

  (1)每年年底,根據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本年度經營計劃的實施情況和預期目標,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經營目標。

  (2)擬定年度經營目標並傳達給各部門徵求意見,彙總各部門意見。

  (3)彙總各部門意見,編制年度經營計劃草案,提交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

  (4)根據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的意見修改年度經營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年度經營計劃資訊

  企業年度經營目標預計分階段實現;為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制定各業務部門的經營計劃指標;準備規範(包括表格型別、準備描述要求)和準備進度要求。

  七、在特殊情況下,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可每年調整一次,調整計劃須經總經理辦公室批准。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劃的分解

  第八條每年年底,投資開發部組織各部門滾動編制、逐步細化分解整體業務計劃,形成各部門季度、月度分解計劃。

  第九條:年度經營計劃按季、月進行分解

  將年度業務計劃分解為季度和月度業務計劃。

  (1)負責整體規劃的分解,全面協調平衡各部門的規劃。

  (2)各部門負責具體計劃的分解、實施和修改。

  第十條各部門負責按月分解季度業務計劃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將分解到部門的季度業務計劃分解為月度工作計劃。

  第十一條稽核批准企業年度經營計劃的分解結果

  總經理辦公室將討論和審查每個季度和每個部門的分解計劃

  部門月度工作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業務計劃的分配

  (1)每年年底前,由總經理辦公室會議向各部門下達年度經營計劃。

  (2)每季度初,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批准,由投資發展部釋出下一季度的經營計劃和各部門的工作計劃。

  (3)每月初,經總經理批准,投資開發部下達下一個月的經營計劃和各部門的工作計劃。

  第十三條業務計劃的實施

  根據本部門的業務計劃和工作計劃,各部門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整體上,確保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的整體業務目標和業務計劃的實現。

  第十四條業務計劃的調整

  (1)如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年度經營計劃的,投資開發部必須提出理由說明,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批准後方可執行。

  (2)由於客觀因素的影響,確實需要調整季度經營計劃的,必須由主管相關部門的副總裁申請說明原因,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3)由於客觀因素的影響,需要調整月度經營計劃時,相關部門經理必須申請解釋原因,經副總經理和主管確認後方可執行.

經營管理制度4

  一、為了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護農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人畜安全,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

  二、農藥產品包裝必須貼有標籤或者附具說明書。

  標籤應當緊貼或者印製在農藥包裝物上,標籤或者說明書上應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准檔案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效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

  上述內容缺一不可,必須逐一檢視認真研究,如有問題,應及時向生產中有關管理部門查詢。

  三、農藥銷售臺帳制度

  所售出的農藥逐一登記上冊,建立完善的。進銷臺帳。對購藥者當面耐心講明使用農藥防毒規程,正確配藥,施藥,按照規定的用藥量,用藥次數,用藥方法,防止農藥汙染環境和農藥中毒事故。

  四、農藥經營安全防護制度

  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環境汙染防治措施,在銷售過程中,涉及稱量,必要分裝,取貨等直接接觸人員,應戴用防護器具,發生農藥滲漏,散落要及時妥善處理,應遠離明火,火源,門窗加固防護措施。

  五、農藥倉儲管理制度

  1、農藥實行專庫專儲,不能與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2、農藥庫房實行專人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入內,倉庫保管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3、倉庫保管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對儲存的農藥產品要經常清點,檢查,對農藥包裝破損的要及時上報和處理,避免農藥產品變質或造成其它損失。

  4、農藥倉儲庫房的消防,防盜和通風設施應保持良好,嚴防火災,失盜和中毒事故發生。

  5、配置明示標牌,對農藥產品進行分類保管。

  6、做好出入庫登記記錄,保證賬物相符。

  六、農藥經營優質服務制度

  1、進出農藥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禁止以非農藥冒充農藥或者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所含有效成份名稱不符的。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

  3、以假農藥,劣質農藥需進行銷燬處理的,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規程進行,防止汙染環境。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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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章

  第一條為了規範xx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下屬各連鎖店的經營管理行為,滿足”xx”管理決策的需要,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xx”的規章管理制度,針對連鎖店的組織活動、權利義務、經營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連鎖店由上海xx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發起設立,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規範運作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體育用品銷售等業務。下屬單位為各連鎖店,連鎖店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但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接受”xx”統一管理。

  第三條直營連鎖是指連鎖店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經營同類商品,或提供同樣服務,實行進貨、價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統一,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統負盈虧。

  第四條“xx”的基本理念是:態度決定一切。

  第一章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連鎖店是經上海xx體育用品授權的下屬單位,代表總公司行使權利。

  第二條“xx”是各連鎖店的控股股東,連鎖店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但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接受”xx”統一管理。

  第三條店長是所任職連鎖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隸屬於”xx”,接受”xx”統一管理、統一考核。

  第四條連鎖店應按照”xx”統一的組織章程規定事項,接受”xx”的統一經營管理。

  第二章連鎖店的權利義務

  一、連鎖店的權利

  第一條連鎖店經”xx”授權合約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須以“xx”的商標營業。

  第二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接受”xx”統一舉辦的宣傳廣告、促進銷售及其他共同活動的權利。

  第三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接受”xx”統一的裝修、改裝的技術指導。

  第四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採用”xx”統一的管理方式經營。

  第五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接受”xx”統一的經營計劃的執行。

  第六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採購”xx”統一供給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採用”xx”統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接受”xx”統一的考核辦法。

  第九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實行”xx”統一制定的薪酬標準。

  第十條連鎖店可以且必須接受”xx”統一的培訓。

  第十一條連鎖店享有”xx”提供的商業資訊的權利。

  二、連鎖店的義務:

  第一條連鎖店應執行”xx”管理層作出的一切決議事項。

  第二條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連鎖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營業款必須上繳”xx”。

  第三條連鎖店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應按照”xx”統一的形象進行店內佈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連鎖店自理。如連鎖店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連鎖店應負完全責任。

  第四條連鎖店應定期向”xx”申購商品、物品,不得從其他渠道採購商品、物品。從”xx”進貨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內部使用,不得提供給其他連鎖店及任何單位和個人。

  第五條連鎖店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先向”xx”報批,以不破壞整體企業形象為原則。

  第六條連鎖店應根據本店的實際經營情況,嚴格控制庫存,將庫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條連鎖店應該及時向”xx”提供必要的商業資訊。

  第八條連鎖店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xx”授予的一切權利。連鎖店營業地點變更、店長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xx”同意,否則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連鎖店不得加入本組織以外的同業連鎖店。

  第十條連鎖店對於”xx”連鎖體系的計劃、營運、活動等內容由保密義務,不得洩漏與他人,特別對下列事項保守重要機密,如有違反,其所發生的損害,應由當事人負賠償之責。

  1、經銷商品及物品類的採購廠商、價格、進貨條件等。

  2、連鎖店的詳細經營內容,特別對進貨、銷售、資金的計劃具體內容。

  3、其他”xx”指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連鎖店不得有任何毀損”xx”和整個連鎖體系名譽的行為。

  第三章“xx”的權利義務

  一、”xx”的權利:

  第一條“xx”有監督、指導連鎖店日常經營管理、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

  第二條“xx”有統一裝修、佈置、規劃、設計連鎖店形象的權利。

  第三條“xx”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統一採購商品、物品,並供給連鎖店使用。

  第四條“xx”有權根據連鎖店的實際情況排程連鎖店資金,並根據整體需要安排資金。

  二、”xx”的義務:

  第一條“xx”在連鎖店所屬的編制區域內,在未經連鎖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第二條“xx”應定期對連鎖店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連鎖店同意。

  第三條“xx”對於連鎖店的經營,應聘請專業人士做評鑑及建議工作,努力提高連鎖店的業績。

  第四條“xx”應制造、開發或採購商品及營業相關物品提供給連鎖店,其售價應合理。

  第五條“xx”應聘請專業人士統一策劃所有連鎖店的廣告宣傳活動。

  第六條為增進連鎖店的效益及確保利益,”xx”應提供統一的專業營銷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連鎖店職員的聘用、試用、轉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辦理。

  1、聘用

  連鎖店所需職員一律向社會公開招聘,以聘用職員的學識、品德、能力、經驗、身體適合於該職務和該工作為原則。由店長提出用人申請,經”xx”行政組及”xx”主任批准後,予以實施。

  2、試用

  新進人員試用期為1-3個月,可根據職員的表現及能力縮短和延長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合格人員與”xx”簽定聘用合同,成為”xx”的正式職員。

  3、管理

  連鎖店職員由各店長負責安排工作,職員自開始工作起,應受到xx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和培訓,在人才篩選和管理上,按《xx管理制度》執行。

  4、解職

  解職包括自動辭職和解除勞動合同兩種,職員自動辭職必須提前一週書面報告”xx”行政組,連鎖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職員,必須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職員發出書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為了維護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連鎖店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使職員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xx”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連鎖店店長和職員實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後兩次打卡制,店長根據連鎖店的實際經營情況安排作息時間,並報”xx”行政組批准後,嚴格遵照執行。

  2、考勤內容及紀律

經營管理制度6

  農藥進貨查驗管理制度

  1、定時、定量購買農藥、肥料,組長根據當季農藥、肥料需要情況確定購買量。

  2、採購部根據計劃制定採購清單,經經理審批後,採購符合規定的農藥。

  3、所採購的農藥具備國家規定要求的“三證”:農藥產品登記證、農藥產品執行標準、農藥生產批准檔案。

  4、注意檢視包裝是否規範,標籤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使用說明等。

經營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佈的安全生產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檔案,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責任制

  1、經理是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經營、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佈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檔案等及省市有關檔案和指示。

  3、組織企業員工認真學習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制度等,在佈置、檢查工作時,要佈置、檢查安全工作。

  4、在經營工作中,應全面瞭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採取預防措施。

  5、認真負責員工的安全教育,協助領導抓好本企業所經營的危化品安全技術知識學習。

  6、在經營工作中如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立即向經理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7、認真遵守和學習國家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

  8、遵守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9、在經營工作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安全員、經理彙報解決。

  10、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盡職盡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11、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業。

  12、認真學習,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等法律、法規和標準。

  13、認真貫徹公司頒佈的各項安全經營活動的規章制度。

  14、不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採購危險化學品。

  15、採購物資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瞭解其物化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

  16、產品銷售時,應提供物品的相關安全資訊資料。危險效能較大的產品還需當面交代注意事項。

  17、必須查驗對方是否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若沒有上述證件,必須停止銷售。

  18、不得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或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化學品。

  19、不得經營國家命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20、不向無有關部門批准檔案的單位銷售一類易製毒化學品。

  21、委託有危險化學品資質單位承辦危險化學品,對運輸人員必須告知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效能和儲運要求。非危險品運輸車輛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

  22、採購危險化學品前,應先驗證銷售方有無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標識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3、不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採購危險化學品。

  24、銷售危險化學品前,應先驗證採購方是否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向無許可證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

  25、委託有資質認證的企業進行運輸,透過公路運輸的,託運人員應向目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公路運輸通行證。

  26、與倉儲和運輸方的協議中應包括意外事故的安全處理內容。

  27、不得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化學品。

  28、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29、不得銷售包裝物、容器沒有定點標誌的危險化學品。

  30、銷售《易製毒化學品》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1、未經批准,不得銷售民用爆炸品、劇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一類易製毒化學品。

  為了確保危險化學品在經營活動中的正常開展,確保公司經營、發貨場所安全,特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採購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驗證對方是否具備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危化品經營活動。

  二、發貨時,公司發貨員必須現場檢查對方裝貨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規定要求,在夏季、冬季或下雨時應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方可發貨,確保安全。夏季高溫、雨季發貨時,應檢查車輛是否具備防曬器具及防雨油布等。車輛有否配備滅火機。裝貨完畢,發貨員應檢查車輛裝貨高度及困扎是否牢靠,符合安全規定方可執行。

  三、危化品在經營活動中必須提供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公司不得銷售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的危化品。

  四、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所規定類項及有效期內進行經營活動,不得無證或過期經營和超範圍經營。

  根據相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嚴格提取安措經費,用於各類隱患及時整治治理,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發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將安全保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提取,保證安措專項基金的落實,做到專款專用。

  二、安全專項資金用於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治治理,消防滅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

  三、安全專項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嚴格按照專項經費的管理規定使用,嚴格財務制度,保障專款專用。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及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我公司經營的都是危險化學品,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業務和掌握安全知識。為了保證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使之自覺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有關安全經營的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1、企業的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負責人及有關業務人員必須參加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理安全培訓班,並經考試合格取證上崗。

  2、企業員工要參加行業或總彙舉辦的安全知識學習班,特別是新職員的安全培訓。學習內容為: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有關防火、滅火知識。

  (5)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3、企業每季度安排研究總結安全經營工作,落實有關安全經營的法規和標準,對新增加經營的危險化學物品,要詳細瞭解該物品的危險特性和防護措施。

  4、不定期的組織如,黑扳報、漫畫欄、安全錄像、參觀交流等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5、建立安全經營考核制度,用經濟獎懲手段促使所有員工對安全經營的重視,對在安全經營活動中做出成績的員工,給予必要的獎勵,對安全經營活動中麻木不仁、造成經濟損失甚至人員傷害的員工進行經濟懲處直至開除。

  為了確保危化品在經營活動中的正常開展,以及本公司辦公和發貨區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辦公區域由於房屋結構和照明、電腦線路老化、由於員工安全意識薄弱,易發生電氣火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在發貨區域,對提貨單位車輛檢查不力,不按危化品運輸規範進行,違章裝卸作業易發生事故。

  三、公司應按季度、重大節假日開展大檢查,對隱患進行檢查。

  四、對查出的隱患,公司應撥款進行治理整改;對小隱患立即解決。對大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作出計劃,同時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公司每年應按一定比例提取資金作為安全治理費用,確保安全。

  為了加強劇毒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危險化學品、易制暴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根據市局精神,特制定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在有關安全培訓教育會議上,廣泛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劇毒品、易製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發生事故的嚴重危害性知識。

  二、如果經營這類危化品安全風險大,一旦發生事故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比較大,必須加強員工的安全風險意識,提高員工的責任心。

  三、根據這幾類危險化學品風險大,市局頒發了交納風險抵押金有關規定。為此,公司積極維護社會風險,按規定交納危化品風險抵押金。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妥然處理好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不使事態繼續擴大,避免更大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3人組成。總經理任組長,安全員任副組長。

  二、應急小組主要任務是加速處理在危化品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嚴格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步驟進行,徹底解決事態的擴大,減少損失。如果發生人員受傷,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三、如發生突發性事故,按照事故類別,請打應急救援電話。火災119,搶劫110,救護120等。

  四、應急領導小組應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主要內容學習各類突發性事件、應急知識和交流情況、小結等。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做好安全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種會議安全培訓時,將發生各類事故的嚴重性及報刊上託副經登載的事故案例及時向員工宣傳。發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二、針對本公司所經營危化品性質,會發生何類事故,怎樣預防。如何落實措施,做到心中有數。

  三、如果在經營活動中,如在辦公室,發貨時發生了事故。如工傷、交通火災、中毒、爆炸等,必須先搶救人員,然後派人員將現場保護好,不得進入事故區域。

  四、發生事故時立即打電話報警。如110、119、120等。

  五、按照事故“三不放過原則”。公司領導及時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將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調查清楚(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防止事故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員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六、在三天之內將事故調查報告完成並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身體健康,進一步落實勞動保護,加強職業及衛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定期召開的安全教育、培訓會議上,將職業衛生這一專業性知識向員工進行演講。使員工都知道“職業衛生”的概念,使大家都重視職業衛生。

  二、公司在經營危化品發貨過程中,對員工應發放針對性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護眼鏡、口罩等。

  三、防護用品應制定不同崗位性質,定時定量發放。採購人員應嚴格按照質量要求所購防護用品。

  四、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身體檢查,發現有問題的員工,立即去醫院治療。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五、發貨員在生產廠家倉庫發貨時,應對廠方發貨區域的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的檢測資料瞭解,不得在超標情況下發貨。確保身體健康。

  1、熟悉並掌握所採購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理化性質、危險性、包裝要求、事故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2、必須從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採購危險化學品;

  3、在採購危險化學品時,先要嚴格核對和檢驗危險化學品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所提供的危險化學品樣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技朮說明書、安全標籤、包裝要求、質量,樣品經檢驗合格,方可簽訂訂貨合同。不得訂購無產地、無生產廠家、無安全技朮說明書、無安全標籤和檢驗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

  4、在提取對人體有害和腐蝕性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在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提貨時,不得攜帶火種。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內禁止使用手機;

  6、在提貨進要對危險化學品進行驗貨,認真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籤、數量,嚴格檢驗物品的質量、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洩漏;

  7、需採購員自行辦理託運的危險化學品,只能委託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並且必須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害、事故應急措施等情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瞞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託運;

  8、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新增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需告知承運人;

  9、需採購員自行辦理託運的劇毒化學品,必須向貨物運達目的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10、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險化學品樣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船、飛機。

  1、危險化學品銷售前,必須首先檢視、確認客戶的危險化學品購買資質,特別是易製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購買資質。

  2、必須按公司統一表式要求做好易製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記錄並按時上報和歸檔備查。

  3、對易製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公司實施定點定人的銷售開單稽核管理,嚴禁非定點和非指定人員的銷售開單。

  4、被指定從事易製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開單稽核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5、危險品銷售開單後,應當向客戶宣傳國家有關使用者自提、委託運輸危險化學品,特別是劇毒爆炸品的相關規定。

  6、嚴禁向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製毒品和劇毒爆炸品, 嚴禁攜帶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託運。

經營管理制度8

  一、經營目標與經營計劃

  1、公司委託經營單位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經營集團旗下經營單位,併為其經營業績負責。負責人在一定的經營、財務與人事授權下,設定考核期(原則上為半年)和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統籌日常經營管理事務。

  2、負責人經試用合格,本人自願接受經營業績指標考核的,與集團簽訂《經營管理責任書》,內容包括:

  a)經營範圍與負責人責任;

  b)考核期;

  c)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經營目標);

  d)經營業績與工資、獎金;

  e)授權流程。

  3、《經營管理責任書》由經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管委”)代表公司與負責人簽訂,報集團總裁審批:獲得批准的,由集團釋出任命通知;未獲批准的,重新簽訂《經營管理責任書》。

  4、任命通知下達後,負責人依據《經營管理責任書》中規定的責、權、利開展工作,相關部門應嚴格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工作。

  5、《經營管理責任書》中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是集團下達到經營單位的經營目標,原則上分為:月度經營目標和考核期經營目標。負責人應帶領經營單位全體員工努力實現經營目標。

  6、考核期結束,經營目標完成,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下階段經營目標,集團經管委會審後,再簽定下階段《經營管理責任書》。

  7、作為達成經營目標必須的步驟,經營單位負責人應按月制定詳細的經營計劃,經營計劃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a)經營政策和策略;

  b)收入與支出預算;

  c)擬開拓的新專案、新收入;

  d)對可能實現的經營業績進行預測。

  8、經營計劃既是負責人向全體員工傳達經營策略、安排布屬工作的指導檔案;同時作為向經管委彙報的工作材料。負責人應按月向經管委提交經營計劃,並在月度經營分析會上予以回顧。

  二、經營收支預算

  9、在經營目標責任下,為確保經營計劃的實施,負責人應制訂收支預算,對實施經營計劃所產生的收入和支出進行預測,收支預算也是經營計劃的組成部分。

  10、收支預算按財務部界定的收支專案和劃分規則進行,不得擅自拆分與合併。收支預算應作到量入為出,以擴大收入、控制成本為基本原則。

  11、收入預算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經營收入;

  b)新增專案收入;

  c)其它可能產生的收入。

  12、支出預算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營業成本;

  b)管理費用;

  c)財務費用等。

  13、收支預算原則上按月制訂。作為經營計劃的附屬檔案,對內用於指導經營單位控制成本、開源節流;對外上報集團經管委,用於在月度經營分析會上予以回顧。

  三、經營者責任

  14、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確保以下事項:

  a)本單位所管理的公司資產完好無缺;

  b)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c)不得以損害公司資產利益和品牌資源為代價達成目的;

  d)所採取的經營方式不得給公司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害公司名譽。

  15、責任人應明瞭《經營管理責任書》中的各項規定要求,依據授權流程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16、責任人應積極配合集團其它經營單位開展的,有利於提升關聯單位經營業績的活動;保持與集團、兄弟單位的協作和溝通。

  17、責任人應確保經營單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管理和監督,促使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積極認真開展工作。

  18、負責人有義務遵守集團的經營、財務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規則,接受集團審計與監督。針對問題可進行必要的申訴,但應無條件接受集團經管委的最終決定。

  四、經營業績與工資、獎金

  19、負責人的薪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獎金。分別按月、按考核期根據其業績表現予以發放。

  20、負責人在試用期間未簽訂《經營管理責任書》的,按月發放基本工資,發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21、簽定《經營管理責任書》,下達負責人任命後,如按月完成經營目標,則按月發放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

  22、不能按月完成經營目標的,發放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經營目標的,經管委將根據負責人實際情況採取調整措施,必要時更換負責人。

  23、整個考核期內的'實際經營成果超過規定的經營目標的,在考核期結束,一次性發放超過部分的計提獎金。獎金的具體計提辦法在《經營管理責任書》中予以規定。

  五、月度經營分析會議

  24、月度經營分析會議是集團對各經營單位月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經營狀況的分析與總結會議,每月5日召開(節假日順延),會程1天。

  25、月度經營分析會議由經管委召集、確定出席人員和確定會議地點,總裁秘書擔任會議記錄。

  26、財務部應提前將各經營單位的月度財務報表報送至經管委和各負責人,以便提前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27、經營分析會議屬於公司重要會議,各負責人和通知出席人員必須到會,並認真分析、總結,參與討論。

  28、各負責人在會議上彙報的內容包括:

  a)上月經營情況回顧;

  b)本月經營計劃;

  c)提請經管委審批或協調的事項。

  29、針對上月經營情況,經管委應及時給予指導和指示,糾正錯誤思路,會同負責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並對經營單位提請審批和協調的事項出具意見。

  30、會議應形成和明確本月經營思路,各負責人應在會後提交本月經營計劃。

  31、總裁秘書在會議結束1日內形成會議紀要。會議機要經經管委確認後,全文呈報集團總裁、公司領導;抄送各職能部門;分拆抄送至各經營單位。

  六、經營單位管理

  32、經管委是經營單位的上級主管機構,對經營單位的運營負有督導、監控和指導責任;各負責人是經營單位的最高管理人員,對經營單位經營狀況和業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3、負責人透過經管委授予的權力,調配資源實現經營目標。獲得的授權包括:經營授權、財務授權和人事授權。獲得授權的前提是經營狀況正常,預期能夠完成經營目標。

  34、經營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a)依據批准的經營計劃和收支預算組織人力、物力開展經營;

  b)在合法狀態下,以增加營業收入為目,開發新專案;

  c)不改變資產原功能條件下的各項創收舉措。

  35、財務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a)正常經營管理情況下,費用支出的批准權力;

  b)經授權的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36、人事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a)經批准的崗位編制下,基層員工的招募與調整;

  b)獲得基本預算的前提下,人員工資的合理調整;

  c)獲得行政人事部確認下,管理崗位的招募、調整和任命;

  d)正常經營管理情況下,獎金的分配。

  37、當經營管理情況非正常時,包括可能導致經營業績急劇下滑或虧損的,負責人應及時向經管委彙報並依照批示開展工作。

  38、發現經營單位業績非正常大幅下滑或虧損時,經管委應當組織調查,及時進行政策調整,必要時替換負責人。

經營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企業經營計劃管理,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管理範圍

  那裡的經營計劃包括各經營部門的業務計劃以及各管理部門的管理計劃、人力資源計劃、財務計劃、投資計劃、融資計劃等。

  第3條、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各類經營計劃的編制、執行和監督。

  第二章、年度經營計劃的編制

  (1)每年年底根據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本年度經營計劃的執行狀況和預期目標,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經營目標。

  (2)擬訂年度經營目標傳達給各部門徵求意見,並對各部門的意見進行彙總。

  (3)透過彙總各部門的意見,編制《年度經營計劃草案》,並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

  (4)根據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意見對年度經營計劃進行修改,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6條年度經營計劃的資料

  企業年度經營目標,預計分階段目標;為實現企業業務目標,各業務部門的業務計劃指標;編制規範(含表式、編制說明要求)和編制進度要求。

  第7條、如遇特殊狀況,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可於年中調整一次,調整計劃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劃的分解

  第8條、每年年底由投資發展部組織各部門採用滾動編制、逐步細化的方式對整體經營計劃進行分解,構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門分解計劃。

  第9條、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經營計劃

  將年度經營計劃分解成為季度、月度經營計劃。

  (1)負責整體計劃的分解,並對各部門計劃進行綜合協調和平衡。

  (2)各部門負責各自具體計劃的分解、執行和修訂。

  第10條各部門負責將季度經營計劃分解到每個月度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將分解到部門的季度經營計劃分解到每個月,構成月度工作計劃。

  第11條稽核批准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分解結果

  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稽核各季度、各部門的分解計劃和各

  部門月度工作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經營計劃的執行

  第12條、經營計劃的下達

  (1)每年年底前由總經理辦公會向各部門下達年度經營計劃。

  (2)每季度之初,由總經理辦公會批准,投資發展部下達下個季度經營計劃和各部門工作計劃。

  (3)每月月初,由總經理批准,投資發展部下達下個月度經營計劃和各部門工作計劃。

  第13條經營計劃的執行

  各部門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及本部門工作計劃,著眼全域性開展工作,以保證本部門工作目標和企業整體經營目標、經營計劃的實現。

  第14條、調整經營計劃

  (1)確因客觀因素影響需要調整年度經營計劃的,務必由投資發展部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透過後才能執行。

  (2)確因客觀因素影響需要調整季度經營計劃的,務必由相關部門主管副總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總經理批准後才能執行。

  (3)確因客觀因素影響需要調整月度經營計劃的,務必由相關部門經理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主管副總確認,總經理批准後才能執行。

  第15條、調整計劃一律以書面批覆為準,在未接到書面批覆以前,一律按原計劃執行。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

  第16條、負責跟蹤、分析、報告企業經營計劃的執行狀況。

  第17條、職能部門每月以書面形式報告一次企業經營計劃任務的完成狀況。特殊事項需要縮短報告週期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

  第18條、各級領導務必隨時監督檢查企業經營計劃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以保證計劃的順利完成。

  第19條、檢查企業經營計劃的執行狀況時,應當充分利用統計報表、會計報表、業務報表等資料。檢查計劃的實際完成數,一律以統計報表數為依據。

  第20條、企業每季度對各部門經營計劃的執行狀況考核一次。投資發展部組織考核並提出初步意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後做出考核結論。

經營管理制度10

  工廠為了實現本企業的經營目標和達到工效果,每年必須明確制定企業的經營決策、綱領和企業發展方向計劃。方針目標實現的全過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標,制訂措施、確定制度,組織實施和嚴格考核,這有利於動員企業所有部門及全體職工同心協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於提高企業現代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條 在每年初,由工廠各分管廠長、工程師提出下年度工廠目標設想,廠務會集討論,形成工廠方針目標指導思想,並由廠長下達指令。

  第六條 由專人組織,並根據廠長指令,分生產行政部、技術部、組織各職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針目標設想,並收集準備依據資料

  第七條 部門分頭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形成各部方針目標計劃

  第八條 發至各部門徵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再討論修訂。

  第九條 經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職代會討論審議透過,由專人負責按系統圖法行,在一月份編制出工廠方針目標執行圖

  第十條 方針目標展開一定要堅持以資料說話的原則,目標值儘可能定量化。其內容般包括品種、質量、生產能力、科研技改、企業管理、技術經濟指標、安全環保、文明生產思想交流工作、職工福利等

  第十一條 工廠方針要按系統圖法執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連鎖,層層確保原則進行。

  第十二條 分管副廠長、工程師方針目標展開,要根據工廠方針目標展開的內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點,列出目標值和措施。執行方法與部門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廠長××編制完成××校對,廠長批准

  第十三條 各車間、科室方針目標執行一般有分管責任人、部門方針、目標專案、現狀目標值、採取措施、檢查手段、評價、總結等。

  第十四條 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工廠方針目標以及分管廠領導方針目標執行,結合本部的實際,發動員工認真制訂本部門的方針目標,保證工廠每個目標值都能落實到部門和人,確保工廠目標的實現。各部門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針目標展開圖

  第十五條 班組方針目標由班組長主持編制,要根據主管部門方針目標和本班組分管工作的重點,列出產品產量、質量、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管理、思想工作等內容、目標值、採取措施、責任人、進度和檢查、評價、總結等執行標準。班組方針目標執行圖要在××完成

  第十六條 各部門方針目標執行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編制,技術系統由負責分管人稽核;生產行政系統由負責分管專人稽核,分管廠領導批准

  第十七條 為確保工廠方針目標的實現,工廠每年將組織兩次"分階段pdca迴圈","階 段pdca迴圈計劃"由"三辦"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工廠年度方針目標安排的進度和廠長的令 制訂

  第十八條 各部門要圍繞工廠方針目標和本部門方針目標,認真組織月度"pdca迴圈每月××號前制訂下月份計劃,總結本月計劃的實施情況,並由主管廠長檢查批示

  第十九條 在方針目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大性的質量管理活動、勞動競賽活動、確保各級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第二十條 要建立方針目標管理卡,建立方針目標實施方案,將每專案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方針目標管理標準化。

  第二十一條 方針目標管理設立一個綜合部門,分設一至三個主要歸口部門。歸口部必須認真做好工廠方針目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條 廠長組織方針診斷是保證工廠方針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在廠長主持下歸口部門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工廠方針目標實施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診斷,並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三條 廠長組織方針目標診斷,應在診斷前一週,向各分管領導及各部門發出面通知(由計劃科制定,廠長批准),由各部門自行檢查對照,各分管領導和部門主管廣泛調查、收集情況,形成書面調查記錄,做好診斷前的準備工作

  第二十四條 廠長方針目標診斷會由廠長、副廠長、歸口部門負責人、有關職能科室的負責人或廠長指定的人員參加。診斷根據方針目標執行圖逐項逐條檢查進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領導彙報,後由負責部門補充,並解答廠長及其它人員提出的問題,對於存在的薄弱環節,集體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措施,綜合部門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由廠長責成有關部門組織整改。 ?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目標值實現的情況,對每條目標值給予評價並考核,明確落實責任部門或責任人。評價分為甲、乙、丙三級 甲級: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且效果較好成績顯著 乙級:基本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效果一般 丙級:沒有達到目標進度要求、效果較差且主要由主觀努力不夠所致

  第二十六條 對方針目標進行診斷評價,對甲級目標視其難易、效果好壞等給予表彰獎勵,列入年終評選的重要條件;對只達丙級目標的要追究責任,認真分析原因,幫助糾正,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經濟懲罰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的方針目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檢查診斷,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方針目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檢查診斷,對存在問題及時進協調、整改。

經營管理制度11

  為提升家裝企業的形象。 建立企業的品牌戰略,給客戶心目中留下本企業員工團隊合作精神及認真的工作作風,制定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和擅離工作崗位。

  2、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準在辦公室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睡覺、串崗,上網閒聊。

  4、不準在禁菸區域內吸菸。

  5、不準在上班時間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區域未整理清潔不走。

  2、部門負責人未同意不走。

  3、電腦、電器、門窗未關好不走。

  三、工作時間

  總經辦、工程、材料部:9:00――17:30

  設計及其他部門人員: 9:00――17;30

  注:①休息天輪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於季節變化,可適當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區域時間內上、下班登記。

  2、不準代人登記。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許遲到1次在15分鐘以內。

  B、每月全勤獎勵30元。

  C、總經辦、質檢、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處罰條款

  ①遲到每次處罰30元。

  ②早退每次處罰30元。

  ③累計每月遲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處罰。

  ④代登記者處罰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處罰每次50元。(請客人除外)

  3、請假原則

  ①部門職員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②部門負責人向常務副總請假。

  ③在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的同時,必須遞交書面請假條說明事由。當天辦好請假手續。突發原因應及時事前電話請假,次日必須補辦請假條。

  ④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他

  1、打卡由總檯負責監督執行。

  2、總檯及設計中心桌面衛生秩序由總文秘監督,個人自行負責。

  3、公司內行政區域工作秩序由常務副總監督執行。

經營管理制度12

  一、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礎地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三、從食品生產企業或批發市場批次採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影印件並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非批次採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四、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五、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六、採購食品新增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生許可後購買,並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經營管理制度13

  1、工業氣體均為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徵,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經營管理和業務人員,要熟悉各種工業氣體的基本性質,掌握其危害特性,認真做好防範。

  3、配備經過消防培訓的專業人員負責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經管人員的安全綜合水平。

  4、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管理、配置好消防設施、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各種消防設施、器材保持良好狀態。

  5、氣瓶入庫時,要對氣瓶外表面進行專門檢查,不得有變形、焊點、裂紋等現象,如發現有異常的必須及時聯絡生產廠家,做退貨處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警示標誌,不準吸菸,不準使用明火和高熱電裝置,更不準做生活設施用,要保持通風良好,並具備好的防雷措施。

  7、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危化品專業知識培訓和有關法律法規學習,能獨立進行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確定:

  1、有易燃、易爆發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2、有易漏電、觸電傷人危險的場所;

  3、有易高空墜落危險的場所;

  4、有易發生噪音、輻射、高溫的場所;

  5、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發生事故頻率較高的場所。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科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在進行三級教育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條厂部購置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並按照《裝置管理制度》的要求對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裝置應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四條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區關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制定裝置操作規程,指導並督促員工按章操作。本廠制定的操作規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操作規程

  4、×××安全操作規程等

經營管理制度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檢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檢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 “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影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3、食品索證索票後,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臺賬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2、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市局下發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憑證格式為二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帳),第二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帳)。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時影印或掃描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和票據貼上。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生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定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裝置,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透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3、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絡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影印存檔。

  4、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後,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於本單位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