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合集八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三方本著友好合作、共贏的態度進行經營管理,對店面出現的問題共同磋商解決,並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後期利益亦平均分配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x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2][3]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週記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XXX酒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xx% 股份比例。 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 xx% 股份比例。 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耍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
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要提前XX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X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公章)
年 月 日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透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專案”,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丙方身份證影印件 丁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品牌________型號的車輛一輛(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合夥車輛裸車總價款為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方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車輛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甲方因需聯絡貨源、應酬等一些業務工作。車輛每趟(往返為一趟)附加陸百元為甲方固定費用。
4.該車駕駛員確定為乙方,該車駕駛員的工資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
5.駕駛員工資按照總運費扣除罰款、輪渡費、資訊費後的百分之十
6.分紅按每__ 個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乙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賓館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甲 (簽字)
合夥人:乙 (簽字)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位於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位於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賓館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賓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合夥經營貨車協議書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為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平均出資購買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車款為93600元,該車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資。
乙方的一半出資46800元先由甲方代為墊付。乙方的出資款46800元從共同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利潤中予以扣減,直到扣足46800元為止。扣減的利潤款歸甲方所有。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4、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售東風牌川S17346貨車,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
7、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XX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XXXXXX
執筆人:xx事務所
尹xx律師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