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合集六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為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為:(省) (市縣)(鎮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裝置、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援,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援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援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時間:年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遊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遊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夥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餐館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餐館名稱:西藏味道。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凱里市小高山博園山莊內。
(一)餐館經營面積 平方米,含廚房、餐廳、空地;
(二)停車場、廁所與博園山莊公用。
(三)合夥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餐飲業、小商品、土特產及菸酒零售。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楊傑聖,性別: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凱里市金井路5組4號附1號,身份證號碼: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時限
(一)合夥人楊傑聖用以上場所、房屋、現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動產和實物作為股份。
(二)合夥人易大勇以貨幣資金注資和食材(藏香豬)供應形式入股:
1、出資人民幣萬元,該出資作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購置以及餐館經營流動資金。
2、藏香豬供應價格:毛豬25元/斤,淨白條(不含內雜):40元/斤,籠水白條(含內雜): 元/斤。
(三)本協議經合夥人雙方簽字生效後3天內,合夥人現場盤點實物、交接場地、注資到位。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合夥餐館盈餘提取10%的發展基金後,按楊傑聖佔50%、易大勇佔50%的比例分配。發展基金主要用於餐館設施裝置的維護更新,提取達到一定數額,也可進行二次分配。
(二)楊傑聖用盈餘分配所得的60%返還易大勇的實際投資額,返完為止。
(三)債務承擔:合夥餐館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餐館事務執行
(一)本協議所載明的合夥人均可對
外代表合夥餐館,執行合夥事務;
(二)合夥餐館日常管理,由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許可權為:
1、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2、日常事務管理;
3、支付合夥餐館債務;
4、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5、瞭解合夥餐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三)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以不動產入股的一方與其內部股東處分合夥餐館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餐館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餐館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夥餐館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餐館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
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夥餐館歇業。
(四)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餐館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 合夥協商表決。
七、入夥、退夥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餐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二)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餐館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終止的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餐館經營不善發生嚴重虧損;
4、合夥餐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1、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2、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或承擔;
3、餐館不動產歸楊傑聖所有,其他實物資產按照原始清單歸屬各自合夥人所有,也可協商折價轉讓給另一方;
4、若經營期內經營場所被政府規劃徵用,除不動產的補償金資金歸屬楊傑聖一方外,其它流動資產補償和營業損失補償資金優先用於返還易大勇投資餘額、彌補經營虧損後,按楊傑聖 %,易大勇%分配;若徵用之前易大勇投資額已返還完畢,則直接按此比例雙方分配補償費用。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餐館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凱里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 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 _____ 1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
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
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
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
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
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
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
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
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
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
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xx省xx市xx區xx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年月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xx省xx市xx區xx養殖原有的砂石場、剷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餘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裝置出資,共同開採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並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裝置協議到期後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餘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後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xx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採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絡借用村裡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後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後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於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於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於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儘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裝置進場生產後,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壹仟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裝置拆裝費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於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壹千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裝置(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