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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

租地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地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甲方自願把 地租給乙方作為藥材,蔬菜,水果,育苗種植基地。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範圍:

  甲方願把 畝 分地基地租給乙方使用,共約 畝。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為 5 年,從20xx年1月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原則上租用三年(20xx年度,20xx年度,20xx年度)。

  三、租金約定: 每畝地租為: 元/畝

  每年為人民幣: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6月30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開始,每年12月31日付清當年全部地租。如有違約,按所有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

  五、 甲方的權益及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前清理地面附著物,交地給乙方作備耕工作。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用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問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負全部責任,並賠付乙方的經濟損失雙倍金額。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須如期繳納租金,如有違約超過三個月後繳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基地的所有財產。

  3、乙方不能改變田地的用途,作其它開發。

  4、乙方只負責產品後的稅費。

  5、乙方要遵守鄉(村)規定合約。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響甲方農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規劃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轉讓經 營權,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11、乙方租期滿後,必須做好地上種植物的清理工作。

  七、其他約定:

  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的、較大定的自然災害時,雙方共 同協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 元不變,支付時間共 同協商。 如遇國家徵用土地, 於甲方無關。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及權利、義務,雙方須共同遵 守,如違約合同,違

  約方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2

  甲方( 培訓機構名稱 ):

  乙方(學員姓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和《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立協議的條件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准予經營相關車型機動車駕駛培訓業務的許可證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不得委託中介機構招生,不得異地招生。

  乙方承諾本人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的年齡條件、身體條件且沒有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已如實申告有關規定事項,並對其提供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等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條 培訓服務與收費專案

  乙方學習的準駕車型為 ;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駕駛培訓服務,培訓教練場地位於 。

  培訓方式與收費專案

  普通培訓 :乙方報名時一次性支付學費,甲方指定教練員,提前就培訓時間安排等事項與乙方協商確定,乙方按時參加培訓。收費專案:

  (1)培訓費: 元;

  (2)教材資料費: 元;

  合計: 元(大寫: )。

  預約培訓 :乙方向甲方預約培訓時間、學時、教練員、教練車,雙方商定後,甲方按時安排培訓,乙方按時參加培訓並按學時支付學費。收費專案:

  (1)理論培訓費: 元,乙方報名時一次性支付;

  (2)實際操作培訓費:按 元/學時標準即時支付;

  (3)教材資料費: 元。

  復 訓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部分分為三個階段,每個教學階段結束後,甲方對乙方本階段的學習進行考核。階段考核不合格的,甲方確定應當增加複訓的內容和學時,乙方免費參加複訓。

  繼續培訓 :乙方科目考試不合格需要參加繼續培訓的,甲方按照繼續培訓實際學時和實際執行價格標準的80%計收繼續培訓費。繼續培訓實行計時收費,乙方按實際學時即時交納培訓費,甲方不得預收繼續培訓費。

  特殊培訓: 乙方有其他特殊培訓需求的,其培訓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特需服務內容協商確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條 收費與退費規定

  甲方應當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計價單位、基準價格、實際執行價格、繼續培訓實際執行價格)、檔案依據和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投訴電話:*****)和社會監督。

  甲方應當按照省、市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收費標準收取培訓費,並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不得委託中介機構或教練員代收代繳培訓費。

  甲方不得代收代繳與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相關的考試費、補考費,乙方應當自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納。

  培訓結束後,甲方或教練員不得強行組織乙方參加考試場地考前適應性練習,更不得以此收取乙方費用;乙方自願參加考試場地考前適應性練習的,乙方自行向考試場地經營單位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或教練員不得代收代繳。

  在培訓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提出中途退學時,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培訓學時和實際執行價格標準計取應收培訓費,將乙方交納的培訓費扣除應收培訓費後如數退還,教材資料費不予退還。

  在培訓期內,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規定科目培訓的,甲方應當將培訓費全額退還乙方,教材資料費不予退還。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當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經營類別、培訓範圍、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教練員、教學場地、監督電話等駕校基本情況。

  甲方應當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進行學時制培訓,建立學時預約制度,並向社會公佈聯絡電話和預約方式;應當建立教學日誌、學員培訓檔案,做好培訓記錄,向經培訓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

  甲方應當為學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教練車、教練場地及教學設施裝置,發放正版培訓教材;不得采取異地培訓、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培訓活動,不得允許非本單位的教練車輛以其名義進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活動。

  甲方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培訓時間。甲方應在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為乙方辦理培訓檔案並安排乙方參加第一階段培訓;乙方科目一考試合格並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後,甲方應在 日內安排乙方參加第二階段培訓;乙方科目二考試合格後,甲方應在 日內安排乙方參加第三階段培訓。

  甲方或教練員應規範使用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時計時管理系統,將學員計時培訓IC卡交由學員本人保管,不得代替學員刷卡,不得使用“跑馬機”、“讀寫器”、“一拖二”等非法手段虛報、瞞報學時,應當如實、規範填寫教學日誌和培訓記錄,不得擅自減少學時和培訓內容。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機動車駕駛培訓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規範、安全、文明施教。在駕駛培訓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學員人身安全。

  甲方或教練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有損害學員利益的“吃、拿、卡、要”等行為,不得接受學員禮品或宴請。甲方設立舉報投訴電話: ,受理學員投訴和舉報,並在三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學員。

  提倡學員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員意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為學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在培訓過程中,乙方受到甲方或教練員不公正對待或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或更換教練員;發現甲方或教練員在學時計時中有作假行為時,乙方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糾正。

  乙方應當自覺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學時,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階段結業考核;按規定認真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認真核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無誤後由本人簽字確認。

  乙方應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培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教練員指令,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在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情況下不得駕駛教練車。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從教練員指令或擅自駕駛教練車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乙方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學員計時培訓IC卡,不得將IC卡交由甲方或教練員保管。每次參加培訓時乙方需持本人的IC卡透過駕駛培訓記錄儀如實記錄自己的培訓學時。任何一方虛報、瞞報學時,另一方給予協助或配合的,各自承擔己方損失。

  乙方應當遵守與甲方約定的培訓時間安排,按時參加培訓;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培訓的,乙方應當提前通知甲方,並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培訓時間。

  乙方發現甲方或教練員存在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為的,可向當地駕培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受理電話: ),應當提供真憑實據和聯絡方式,配合執法人員依法查處。

  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以通知書、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等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保持雙方聯絡暢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招收學員宣傳中釋出虛假資訊或不實承諾,或在駕駛培訓中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教練車、教練場地及教學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損失並全額退還培訓費。

  甲方在道路上進行培訓活動時,不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由此發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損害乙方利益,教練員對學員有“吃、拿、卡、要”行為或謀取學員其他利益的,一經查實,甲方負責人應當向乙方道歉並退還不當得利,同時為乙方更換教練員。

  因乙方提供虛假承諾、未如實申告規定事項或提供的報名材料不真實而造成的損失或後果,由乙方承擔。

  《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為三年,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有效期內完成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或後果,由乙方承擔。

  協議履行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和解除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完成全部培訓,甲方向乙方頒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在培訓期間提出中途 退學,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退還培訓費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因自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培訓的,甲方按約定將培訓費全部退還乙方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未完成培訓或考試未合格,超過有效期後,本協議終止。

  6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國家法律、法規調整必須解除的,本協議解除。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一致的,經雙方同意可向濟南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受理電話:*******)。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還可:

  (1)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雙方協商確定的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並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執一份存入學員培訓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身份證號碼:

  服務電話: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產業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在乙方集體土地上種植安佛蜜,在石埡鎮黨委政府、村委會的組織下,甲乙雙方協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二、租地金額:230元/畝/年,不遞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會領款。

  四、租地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業主的生產、經營管理權。違者交納違約金二萬元至二十萬元。

  五、畝數。金額元。

  六、此協議書伍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會1份,石埡鎮政府1份,農業局1份,市農業局1份。

  甲方:

  乙方:

  證人:

  簽訂日期:

租地合同 篇4

  甲方:張衡街道辦事處魏營社群居委會第六居民小組(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南陽市翔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解決社群長期沒有幼兒園,幼兒入園難問題,高新區管委會、張衡辦事處黨委政府、教育局、當地行政村給予高度重視,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工程專案被列為高新區教育工程專案得以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現需徵收高新區張衡路辦事處魏營社群第六居民小組集體土地約16.3畝作為原南陽翔和中心幼兒園即現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教育用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徵地條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徵收集體土地約16.3畝,並配合乙方辦理有關供地手續。此次徵收的集體土地面積以紅線為界,具體位置詳見紅線圖或界址點。作為附件附本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國家徵地標準進行補償:

  總徵收土地面積39畝(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徵土地魏營小學對面第六居民小組佔土地約16.3畝(10872.1平方米)

  村裡辦廠約佔土地22.7畝(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徵收甲方集體土地約16.3畝的土地補償費、在供地手續辦完之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按國家徵地標準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補助費每畝1100元,合計為17930元(大寫:壹萬柒千玖百叄拾元整)等手續完善後,乙方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將青苗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應將該地範圍內的所有地面附著物及構築物自行清理完畢,並交付土地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幼兒園工程建設,並不得搶種任何經濟作物,搶建建築物,否則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2.甲方全權負責好徵收土地補償款分配發放工作,土地徵收後,多餘勞動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決。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地的土地權源證明材料及土地權屬認證登記資料,並保證本協議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並安排給建設單位使用。

  4.若該地出現有關權屬糾紛事項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單方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辦事處各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有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張衡辦事處魏營村(村主任): 魏營村(公章):

  高新區張衡辦事處 主任: (公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合作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用途、入股期限及股份分紅:

  (1)地點: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面積用於農業合作種植開發經營。

  (2)面積為: 畝(以實種的果苗為準),山地合作經營種植生產。

  (3)土地主要用於農業種植髮展。

  (4)入股期限為 叄拾 年,自 xx年 8 月 4 日起至 xx年 8 月 4 日止。由乙方出資。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業務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

  (3)自由提出退社宣告,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合作社;

  (4)維護雙方利益,不得從事損害乙方利益的活動;

  (5)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將土地的雜草、灌木、雜物清理乾淨,不影響乙方對土地的經營開發。一切所需辦理的政府相關手續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並負責理順好土地周邊的關係。

  (6)將投資股權轉讓第三方時須徵得乙方同意。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積極組織成員規範化地發展擴大合作社事業,拓展市場;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4)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訊,使甲方及時瞭解合作專案發展運營情況;

  (5)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及侵犯、危害甲方的行為;

  (6)遇重大問題及時與甲方協商解決;

  (7)按合同規定支付甲方年終紅利;

  (8)乙方需投入資金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以便於雙方確認所投入金額。

  三、投資回報

  (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時確定土地使用用途,執行開發專案。

  (2)由甲方提供免租金的山地種植果樹。

  (3)由乙方出資費用種植管理(含人工費,一切所投資的費用)除出資成本後,乙方佔股權純利70%,甲方佔股權純利30%。

  四、合同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須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五、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事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按照造成合作專案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程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作專案的處理,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爭議處理及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合作期內,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由甲方所有,植物、設施賠償歸乙方所有。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使地上作物毀損,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損失。

  4.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按乙方所投入資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解決:

  1.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