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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合同

規範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規範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規範合同 篇1

  違約責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不僅可以促使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覺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起到避免和減少違約行為發生的預防性作用,而且在發生違約時,透過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使守約方的損失得到補償,使違約方受到相應的制裁,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我國合同法體現了對違約責任制度的重視,不僅在總則中設專章對違約責任作了一般性規定,而且在總則的其他章節和分則中對違約責任制度的相關問題也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綜觀我國合同法中的違約責任制度,我認為具體有以下主要特點:在儘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規定的基礎上,充分借鑑國外的有益經驗,體現了我國違約責任制度的穩定性、連續性和發展性;在體現違約責任補償性的同時,強調實際履行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違約責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經驗

  首先,在違約形態方面,《合同法》第107 條規定了“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兩種形態,這承襲了《經濟合同法》第29條、《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8條、《技術合同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符合我國傳統立法中兩分法觀點,即將違約形態劃分為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這種劃分能夠涵蓋所有的違約形態,是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在總結我國立法、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科學的違約形態體系。

  其次,在歸責原則方面,《合同法》第107條、120條確立了嚴格責任原則。

  這和《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8條,《技術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是一致的。在嚴格責任原則下,只要不存在免責事由,違約行為本身就可以使違約方承擔責任。

  因此嚴格責任更有利於保護守約方的利益,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增強當事人的責任心和法律意識,克服信用危機。在過錯責任原則下,只有在不能證明其對違約行為無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違約責任,而過錯屬主觀心理狀態,其存在與否的證明和判斷,較屬於客觀事實的違約行為和免責事由更為困難,因此嚴格責任原則比過錯責任原則更為有利於降低訴訟成本。

  正是由於嚴格責任原則的以下優點,英美法系在合同的違約救濟中採嚴格責任原則,大陸法系中實行過錯責任原則的德國也正在逐步轉向嚴格責任原則,由兩大法系的權威學者共同參與擬訂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和《歐洲合同法原則》也都採用嚴格責任原則,反映了國際上合同法發展的共同趨勢。

  我國合同法採用嚴格責任應該說是正確的選擇。

  當然,嚴格責任原則作為我國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一項總的歸則原則,也不是絕對的,針對某些合同違約的特殊情況,《合同法》分則中也採用了過錯責任原則作為例外,如第189、191條的贈與合同、第303條的客運合同、第320條的多式聯運合同、第374條的保管合同、第406條的委託合同等。但這些只是一般原則的例外,並不能改變嚴格責任原則在合同法中的主導地位。

  除以上兩個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責、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儘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經驗,體現了法律的繼承性和連續性。

  (二)違約責任的補償性和強調實際履行

  違約責任的補償性,是指違約責任旨在補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法國民法典》第1142條規定,作為或不作為債務,在債務人不履行的情況下,轉變為賠償損失的責任。由於賠償損失成為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因而違約責任的補償性質體現得十分明顯。

  違約責任的補償性從根本上說是商品交易關係在法律上的內在要求。我國合同法對違約責任的補償性較之過去三個合同法作出了更為全面和具體的規定,對債權人的保護更為充分。

  首先,《合同法》確定了完全補償原則,如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112 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113 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這是我國合同法首次明確規定損失賠償應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損失,與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規範合同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制度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推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完善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推行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機制,濟南市燕山街道多措並舉開展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專項監察工作。

  一是加強勞動合同宣傳指導。充分利用社群宣傳欄、燕山微信平臺、開展現場諮詢、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加大對《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重點突出企業和勞動者關注的熱點問題,以通俗易懂、簡明好記的形式向轄區範圍進行全面宣傳,引導勞動者知悉自身的勞動合同權益,引導用人單位自覺履行勞動合同法律義務。

  二是做好勞動用工備案工作。中心制定專人專管制度,在工作中嚴格執行相關檔案要求,熟知業務經辦流程,對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初次備案手續材料不齊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原則。堅持以“部門聯動為基礎,資料共享為手段”,以社保、就業為抓手,以勞動監察為手段,以勞動仲裁為保障,將勞動用工備案列入勞動保障監察考核內容,向7個社群人社服務站勞動保障監察員講解勞動用工備案下沉政策,做到人人知曉,業務受理“不推諉”,及時告知企業辦理地點及所需攜帶的材料。

  三是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明確網格監管職能,切實擴大維權覆蓋面,實現兩網管理化向社群居委會的有效延伸。建立網格間聯動執法隊伍,明確聯動執法的責任,形成統一指揮、上下聯動、統一執法的`新型執法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勞動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時、最有效的維權服務。舉報投訴電話專人值守,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規範合同 篇3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 包裝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

  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 負責,收貨方卸貨由 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後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過______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便於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 乙方自願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

  方應在貨物運單上註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

  驗。

  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

  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

  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 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

  3、貨物破損、浸溼、汙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

  4、丟失貨物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汙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裝置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 甲方開始按每日 元/噸或 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儘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汙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 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服務期限為 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其它證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4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經營需要,欲借用甲方位於 部分空地建造房屋,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於市 街道面積為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於 的用地。

  二、 出借期限為 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 間房屋的補償。

  三、 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於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四、 所有建設資金及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 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

  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 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規範合同 篇5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閒置,自願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

  一、 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於**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於**********的用地。

  二、 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於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四、 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 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乙方:(簽字): 達成如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