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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合同

商用合同範文集錦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用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用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130 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 .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元。該房屋總租金為元。

  三、租金於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並經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用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擬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則,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地皮租賃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畝建設地皮的使用權(見附件平面圖)出租給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二條:地皮內**間磚混結構房屋以每間**元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原計生站債務由甲方負責一次性償還。

  第四條:原計生站公物歸甲方所有,待債務償還清後由甲方負責依據計生站清單核實賬目如數收回。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願意承租甲方**畝地皮的使用權。

  第六條:乙方願意一次性購買甲方**間磚混結構房屋。

  第七條:乙方承擔本地皮使用權後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擅自轉租和改變地皮用途。

  第八條: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三、租賃期限及付款方式

  第九條:本地皮使用權租賃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6月 日起至20xx年6月 日止。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地皮年租金為**元,合計**,房屋出售價**,共計:**。採取一次性現金轉賬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全額交財務核算中心賬戶。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地皮使用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承擔。

  1、利用承租地皮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和轉租的。

  3、不按小城鎮建設規劃施工亂搭亂建的。

  4、不服從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不遵守當地區域內各項規章制度的。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承租地皮所有使用許可權。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不可抗力、街道打建、小城鎮拆遷)需佔用,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地皮使用權,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定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鑑證機關:

  xxx年6月XX日

商用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室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簡稱該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於 ;乙方承租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室內為未經裝修的毛坯房,乙方須重新裝修及設定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乙方對於該商用房已實地察看且已做過必要的瞭解。對於建築面積在計算上可能出現的微小誤差,乙方表示理解並接受。

  第二條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為:

  乙方應根據承租商用房的具體情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設定自身的經營專案,並就及時辦理合法的報批(經營)手續,否則因些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和後果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沒有關係。

  第三條: 合同期限、租用標準

  1、裝修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裝修期算在合同期內,裝修期內出現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合同付款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為年付。租金為每年25萬元整。租金應於每年提前兩個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視為乙方不再承租該商用房,另行租於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為稅後租金,該租金不含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商用房的房產稅、人所得稅物業稅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

  第五條: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後即將商用房移交給乙方,乙方接收該商用房以目前現狀為準。

  2、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搬離並交還承租商用房給甲方。交房時乙方原有的裝修配套設施亦無條件交歸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約付租金導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應按通知要求騰空並交還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還承租商用房時,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換鎖等手段在內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對於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內所有遺留物品,甲方有權自行外理,乙方無權向甲方索要或索賠。

  第六條: 關於商用房產權(使用權)的承諾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用房產權清楚,沒有糾紛,有其合法的出租資格。若因商用房產權發生糾紛,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自由設定其經營專案並對其經營承擔市場風險。在乙方申辦相關證照時,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關手續。其申辦成功與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商用房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對承租商用房及其設施應妥善管理、積極維護並負責修繕。

  租賃期間,有關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同時還應服從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商用房改造及裝修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對承租商用房進行裝修,但乙方的裝修方案事先應報甲方批准同意,同時承諾在進行裝修(含房屋隔斷、消防、環保設施等)時委託在相關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企業進行,如需報建和驗收,乙方還應自學辦理報驗手續。乙方同時保證:

  1、在屋裝修時,絕不破壞商用房結構安全;

  2、保證原有的設施(包括水、電、暖)不被破壞,如需改造或增添設施,應委託專業公司安裝施工,平時保證合理使用並使其功能良好。否則,如因乙方未能執行上述約定,導致出現任何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裝修廚房、衛生間或其他與水相關的用途,則按規定做好防水層且須經過閉水室驗,保證不會出現滲漏問題。否則,乙方應負責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鄰商戶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4、因乙方裝修施工不當或因使用、維護不當造成諸如商用房和附屬設施損壞等情況,影響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時包括乙方對上述商用房進行的裝修和不可移動設施等,乙方不能對其裝修和設施拆除或要求補償。

  6、由於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其自身原因和過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消防責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設有消防設施,乙方承諾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災隱患。

  第十條: 相關費用

  乙方應按有關部門(水、電)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項費用,如乙方不按時支付上述各費用,則應無條件承擔延期付款的後果責任(包括停水停電)。商用房移交後,雙方應及時核對水、電錶用量度數,並補齊所欠全款。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與期間轉讓

  1、租賃期滿後,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商用房交還後七日內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本合同隨即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像甲方提交正式書面申請,甲方如果決策繼續出租商用房,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2、合同期間,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決定轉讓承租商用房,則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雙方在確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另行簽訂《轉讓協議書》.乙方應在該協議書規定範圍內轉讓而不能私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轉讓、抵押他人.否則視乙方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用房(包括裝修及設施裝置),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必須依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有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或下列各項內容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權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時,可以採取包括停水、停電在內的強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賃商用房,租賃合同也隨即終止.

  (1)、乙方擅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抵押、調換使用或改變用途,轉借他人時;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每日300元的標準向甲方付違約金,逾期滿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違約金時;

  (3)、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盤(包括法院查封)而無法履約付租時;

  甲方因上述原因決定收回商用房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搬遷退房,超過搬遷期限後,視乙方為搬遷完畢,商用房內如有遺留物品,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無權追償.如果乙方無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權採取強烈措施(包括停水、停電、強行進入等)且有權追索乙方佔有商用房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濤等)導致該商用房損壞或造成損毀並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並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裝修及日後經營過程中,不能出現擾民現象,否則乙方應負責整改,因此引起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發事件(如火災、漏水、煤氣洩露等)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進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的行為中影響了乙方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表示理解並不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確定信函(包括其它文)投遞的合同與有效地址為:(a)甲方以合同首頁所述地址為準(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為準.甲方在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此張貼的通知信函等同於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透過法院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補充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商用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透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商用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用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 〔年〕 結算,由乙方於每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