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易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簡易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_____市_____路_____號____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房屋產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提供裝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裝置清單,清單與租房合同同等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裝置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期及續租
1、租賃期間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計___年___月。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個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收款付據),乙方應於每月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五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___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六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裝置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裝置及結構時,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絡,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八條:合同中止
1、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房屋的損壞而導致乙方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行為徵用土地,雙方結清帳後,互不追究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5、房屋因自然之損害經甲方修繕後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終止租約。
第九條:糾紛解決
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3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有關規定,_____旅行社(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
二、工作任務:乙方在導遊崗位上從事導遊工作,按照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要求,按時優質完成任務。
三、勞動保護: a)甲方根據本企業規定為乙方配發工作服。 b)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 c)利用淡季免費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四、勞動報酬: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1、乙方組團出遊的,乙方獲利潤的____%。 2、帶遊客到華西賓館、羅敷女賓館住宿提____%酬金。 3、由旅行社委託地接:東山門____元/次、西山門____元/次、西嶽廟____元/次。 4、外出帶團____元/天。
五、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旅遊政策法規,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愛護甲方的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按____--____倍賠償。
六、合同終止:凡有違反政策法規的或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終止和同。
七、以上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旅遊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旅行社
乙方:
導遊證編號: _____旅行社總經理:
電話: 手機: 傳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於____天內集中於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一、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合同 篇5
(適用於餐飲住宿業、美容美髮業,個體經濟組織)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地址及郵編: 性別:
註冊型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 住址:
授權委託人(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 工作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依法實行下列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並按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或按雙方約定 辦法執行,合同範本《簡易勞動合同》。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依法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應依法執行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積極為乙方創造和改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七、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當事人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續簽書。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依法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6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 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西安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於次月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十一條 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汙、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