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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範本5篇

  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下面是瑞文小編收集整理的購銷合同範本5篇,歡迎閱讀參考~

  購銷合同範本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 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範本2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風險提示:

  仔細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和履約能力,避免相對方惡意欺詐或無力履行合同而導致損失。

  在簽約前應保留對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儘量透過工商部門查詢瞭解其真實情況,還可以透過電話、網路查詢,最好親自上門察看一下,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的資格、信用狀況、留意對方的營業執照是否年檢,是否是假執照、單位經營(辦公)場所和登記的是否一致,股東構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記錄,要求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來判斷經營狀況等。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

  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或採用自己一方提供的範本。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應合法,且能充分保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利條款。根據合同雙方力量的對比,儘可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合同條款,不要籤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的一邊倒的合同。仔細稽核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力求用語準確、清晰、避免歧義,嚴防筆誤、塗改。

  一、貨物清單及價格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為產品製造商(下稱原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買方已知悉上述標準,並確認採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風險提示:

  對於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合理標示、包裝物的商標印製、標識的著作權等問題都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稜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約定“乙方在收貨後一次性付清款項”,此約定只有始期,即“收貨”,無終期,即到底是收貨後當日/當時支付款項,還是收貨後一日/兩日/十日內付清?應該有明確的始期和終期。

  1、本合同裝置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4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現款。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製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___方負責辦理,費用有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裝置共同驗收,隨裝置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後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風險提示:

  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經辦人簽收亦視買受人簽收。重新委任簽收人,須提交留有其簽名的收貨授權書。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

  因現在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對於送貨到外地的賣方來說,應特別注意應儘量要求對方付清全款後再卸貨,以防止外地買方卸貨後不再支付餘款,置於“貨款兩飛”的尷尬境地。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10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18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通常違約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責任中是否包括預期利潤,可以綜合交易的實際的情況,約定違約方違約時須賠償守約方的預期利潤,約定的預期利潤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援。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時,守約方只能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經濟損失的一種,既主張違約金又主張賠償損失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風險提示:

  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如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積極行使訴權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即及時提起訴訟或仲裁。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透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五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購銷合同範本3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 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 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購銷合同範本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格

  1、標的

  2、上述貨物生產製造廠商為_______,產地為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符合國家相應規範標準的合格產品。賣方是代理商的,承諾向甲方提供代理銷售的有效證明檔案。

  3、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不變價,包含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買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倉儲費、損耗費等)及後續的開箱檢驗、保修和維修、技術服務等費用。

  4、結算條款:

  (1)貨到開箱檢驗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合同金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元;安裝完畢經質量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款____%即人民幣;餘款____%作為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____個工作日內,扣除本合同約定的相應款項(如有)後付清。

  (2)結算方式:賣方指定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賣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買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後,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賣方賬戶的

  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登出、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賣方承擔相應後

  果。

  (3)買方有權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賣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二、 技術與質量標準和貨物包裝

  1、上述貨物適用下列第_____種技術與質量標準:

  (1)按同類貨物國家標準;

  (2)按同類貨物部頒標準;

  (3)按同類貨物行業標準;

  (4)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雙方同意按附件_____所約定標準執行;

  (5)按雙方簽訂本合同前確認的樣品(由雙方確認後封存)標準執行。

  2、有關配件、輔件、附件的技術與質量標準,雙方同意按下列標準執行:___________。

  3、貨物包裝:

  (1)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鏽、防震等,並在

  正常情況下適於水運、空運和長途內陸運輸及反覆裝卸和搬運的要求。專用、特殊安裝工

  具材料和易磨損部件應進行適當的包裝並採取特別保護措施。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賣方

  需在每一包裝箱(物)表明顯著位置以顯著方式標明合同號、箱號、收貨人、目的地、內

  件品名、尺寸規格、數量、重量等內容。另外賣方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及其對裝卸操作的要

  求在包裝箱顯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標明“保持乾燥”、“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國際慣

  用圖示。

  (2)對因運輸和包裝不當產生的貨物滅失與損毀的責任,均由賣方承擔。

  三、 運輸、交付、開箱檢驗、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交貨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賣雙方聯絡人:

  (1)買方收貨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2)賣方發貨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3、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賣方負責辦理,費用由賣方承擔。

  4、賣方按約定時間將貨物運送到合同制定交貨地點後,買賣雙方應對共同對貨物進行開箱檢驗,共同根據賣方提供的裝箱單或清單檢查貨物的數量。賣方應派其人員參加開箱檢驗,費用自理。賣方拒絕或未參加檢驗的,買方有權單獨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視為賣方自動接收。

  5、若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短缺、損毀或與合同規定有不符之處的,即為檢驗不合格。買方有權拒收或代為保管貨物,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的_____天內免費修理、更換或補足以上貨物。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額外的運輸費用、因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如在買方通知的期限內,賣方未能進行修理、更換或補足,則賣方應承擔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的關於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6、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____________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檢驗。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買賣雙方簽署貨物檢驗合格檔案的日期視為賣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此後有關保管、保險、滅失與損毀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貨物所有權亦同時轉移給買方。

  8、開箱檢驗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完好無缺失的證明,貨物檢驗合格檔案的簽署不使買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賣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賣方對於貨物質量

  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9、在貨物安裝過程中或投入使用後,出現質量或功能等其他問題與約定不符的,買方可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以上貨物,直至安裝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 保修與維修

  1、賣方對於貨物向買方提供的保修期為自貨物驗收合格檔案簽署的第二條起的_____個月。

  2、保修期內,賣方對貨物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排除,對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費進行修理或更換。以上替換品不包括合同中規定的由賣方向買方提供的維護用的備件。緊急情況下,為了使貨物正常執行,賣方可以使用買方的備件。使用結束後,賣方應及時歸還或配齊使用過的所有備件、元件。對需要現場維修的,賣方技術人員應在收到買方故障通知後,在提供遠端服務的同時,在____小時內趕赴現場對貨物進行維修。

  3、在保修期滿前三個月內修理或替換的部件、元件或零件應將其保修期延長三個月。

  4、保修期內,對保修範圍內的保修服務所發生的全部物質損耗和人員費用,均由賣方予以承擔。賣方未及時承擔保修責任的,買方有權採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對貨物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對因貨物在保修期期間發生的質量缺陷造成的買方或第三人財產或人身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對本款中應由賣方承擔的全部保修和賠償費用,買方有權在保脩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繼續追償。

  五、 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貨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賣方除應支付上述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外,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買方全部損失(特別是且不僅限於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誤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要求向買方供貨的,或買方接受賣方交貨後,若發現賣方所提供的貨物與本合同規定的貨物不符的,賣方應按買方要求退、換直至透過驗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賣方應按前款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也可解

  除合同,買方由此解除合同的,賣方應收到買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按該批貨物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退還買方為該批貨物已支付的貨款。

  3、買方接受賣方的供貨並不免除賣方對貨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賣方除承擔修、退、換的責任外,還應按瑕疵貨物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買方因過錯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經賣方書面催告後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_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5、在買方場所,賣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買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造成買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賣方負責全額賠償,買方可直接在買方應付款中扣除。

  6、買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賣方所有人員、貨物必須在買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撤離,若不撤離,造成買方任何損失,賣方應予以賠償。買方沒有保管該貨物的義務和責任。

  7、若同批貨物在抽檢時或其他方式驗收時或在使用中發現不合格比例達到5%或5%以上的,則該批貨物視為整體不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退貨或有權解除合同。

  8、若因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導致買方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概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9、賣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買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全部承擔。如發現第三人侵犯賣方智慧財產權的,則買方應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按法律程式採取維權措施。

  10、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的違約金,買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買方可繼續向賣方追償,買方違約時,賣方有權向買方追償違約金。

  11、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六、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七、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買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八、 其他

  1、買賣雙方應保守透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___%向合同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守約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賠償。本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終止而終止。

  2、一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一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資訊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發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為送達。

  3、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檔案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檔案為準。

  4、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買方: 賣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稅號:

  簽訂日期:

  期: 年

  附件:

  年 月 日月 日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稅號: 簽訂日

  購銷合同範本5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於中國        簽署:

  (1)     ,其註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賣方”);

  (2)     ,其註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鑑於: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專案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於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願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後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後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後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佔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採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並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准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並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准)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裝置)。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後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於已建成專案):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適用於新專案):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專案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並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視窗期”)發生,並應根據以下程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視窗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視窗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視窗,則第二視窗期將被視為是第一視窗期的最後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視窗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視窗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視窗期的最後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於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最大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於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使用者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於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使用者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於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並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併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於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佈的適用於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除錯和維修

  9.1除錯(適用於新專案)

  9.1.1 除錯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除錯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儘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除錯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並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於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資訊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資訊、客戶資料等資訊(以下統稱為“保密資訊”)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資訊(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僱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絡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檔案製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透過訴訟程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並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裝置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範圍,且採用可合理期待其已採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製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專案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並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於本合同簽署之後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後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並保證,並且買方向賣方陳述並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於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並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於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