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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勞動通知書

終止勞動通知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並使用通知的人越來越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相信許多人會覺得通知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終止勞動通知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終止勞動通知書1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2

xxx:

  20xx年x月x日與甲方簽訂的x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於xxx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於本人xx月工資xx元人民幣整。

  xxx

  20xx年x月x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3

  編號:______

  員工姓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_____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於_____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於本人_____月變動勞動條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兩邊、賦閒職工機構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4

  編號: ______

  員工姓名 :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於 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於本人 月人為 元人民幣整。 甲方: (籤

  停止、打掃勞動條約關照書範本

  編號: ______

  員工姓名 :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於 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於本人 月變動勞動條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兩邊、賦閒職工機構各一份。

終止勞動通知書5

  鑑於你與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 年 月 日到期,依該合同約定,請你務必於勞動合同到期前30日內,即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公司行政辦公室書面提交《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申請》,逾期未提交書面申請的,視為你不同意續訂,雙方勞動關係自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自該合同到期日的第2日起5日內,你應與公司相關部門辦理所有工作、財物、物品交接手續,公司將在收到相關手續時支付工作報酬並出具解除關係證明。

  特此通知。

  受通知人收執簽名(按指印):

  時間: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6

同志: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由於 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相關規定,符合(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已發給相當於本 人 月工資 元整。

  甲方(簽字蓋章)

終止勞動通知書7

(勞動者):

  因你沒有按照《訂立勞動合同通知書》的時間要求,與本單位協商訂立勞動合同,本單位決定與你終止勞動關係。請你在收到本通知後於 年 月 日前到 部門,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8

先生/女士:

  本單位與你於年月日簽訂的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xxxxxx項規定,決定不再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請按下列第情形辦理手續:

  (一)請你在接到此通知後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手續。

  (二)因你現處,按照規定請你在該情形消失時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單位蓋章:

  年月日

  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和職工各留存一份)

  勞動合同如何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意味著勞動合同當事人確定的勞動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完結。

  勞動合同終止時間為終止日二十四點。勞動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務須超過當日二十四點的,勞動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的時間為終止時間。

  勞動合同的終止一般情況下是不用通知對方的。

  勞動合同如何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通知書9

  系本公司員工,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本公司決定於 年 月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1)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係。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關係的條件出現。

  (3)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4)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0

xxx:

  因xxx,公司決定於20xx年x月x日解除與你20x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20xx年x月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月x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1

先生/女士:

  您於年月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鑑於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日,請您於年月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併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湖北聖玉綠松石有限公司

  綜合管理部

  年月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2

先生/女士:

  您好!您與公司(以下簡稱)簽訂的勞動合同於20xx年xx月xx日到期終止。公司考慮你的工作表現及實際情況,經綜合考慮,合同到期後不再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請您接到通知後30日內辦理好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公司對您在職期間的奉獻表示感謝!

  特此通知。

  公司:xxx

  20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3

尊敬的公司(公司全稱):

  我叫××,於200×年×月進入貴公司,從事備料工作,入職後公司未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

  200×年×月×日,我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導致×級傷殘(從健康人變成了殘疾人),在我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公司只按底薪發放我的工資(低於工傷前月平工資),明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因為公司以上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使我的勞動權益無法得以保障,故今天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通知貴公司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請貴公司依法支付我的'工資及各項工傷待遇。為謝!

  員工: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4

___先生/女士:

  您於20__年_月_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鑑於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20__年_月_日,請您於20__年_月_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併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

  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___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20__年_月_日

終止勞動通知書15

  辭職一般需要提前申請,除非單位協商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行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應該按照相關程式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正常情況下,員工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於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