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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與公告的異同

通告與公告的異同

  1、相同點

  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檔案,在有效的範圍,瞭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樸莊重。

  2、不同點

  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訊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告啟的範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範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階領導機關宣佈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3、定義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的範文:

  關於對益陽資江大橋施工期間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益陽資江大橋定於2016年1月14日至2017年6月15日對南岸引橋進行施工,施工方式為全封閉施工。

  為確保益陽資江大橋南岸引橋施工期間的道路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之規定,施工期間將對濱江路和康富北路實施交通管制,屆時經濱江路和康富北路施工路段通行的車輛,請繞到其他道路通行;封閉期間所有單位及個人車輛提前做好寄存停放準備,公交車、計程車做好改道營運工作,具體時間如下:

  一、2016年1月14日至1月29日,全封閉濱江路大禹廣場路段約150米,經此路段通行的車輛請繞到建築路通行。

  二、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全封閉康富北路市一中校門口至大禹廣場路段,經此路段通行的車輛請繞到建築路或大桃路通行。

  上述時間如遇下雨天氣順延。

  凡違反《通告》規定的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