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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出行”活動的通告

“綠色出行”活動的通告

  近年來,綠色出行越來越受到了歡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綠色出行”活動的通告,歡迎閱讀。

  “綠色出行”活動的`通告1

  為了促進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推動我縣交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倡導人們自覺選擇公共交通、腳踏車、步行等綠色交通出行方式,構建低消耗、低汙染、低排放的綠色交通文化,從而減少空氣和噪音汙染,緩解交通擁堵,提高城市生活質量,按照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加速城鎮化建設的要求,經縣人民政府批准,我縣決定在2016年9月22日對城區部分路段實行交通管制。

  管制時間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9:00--11:30

  管制範圍

  八一西路(新華橋)、一環北路、花明南路圍合區域(含以上路段)。

  管制車輛

  公共汽車、計程車、校車、警車、救護車、通勤車、消防車及搶險急救車等 特種車輛以外的任何機動車。

  違規處罰

  對不按要求行駛的車輛,交警大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及《湖南省實施辦法》第42條第7項之規定,處100元罰款。對違反禁令標誌、標線或者既違反禁令標誌又違反《通告》通行規定的,依據《湖南省實施辦法》第42條第6項之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

  寧鄉縣人民政府“綠色出行”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寧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6年9月13日

  “綠色出行”活動的通告2

  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緩解城市交通擁堵,降低城市空氣汙染,倡導綠色出行。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6年開展 “綠色出行”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及區域範圍

  (一)時間:2016年9月22日09:00至17:00

  (二)區域:呈貢新區錦繡大街(不含)、春融東路(不含)、春融街(不含)、和諧路(不含)圍合區域範圍。

  二、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

  (一)活動期間,活動區域內只對行人、非機動車、公共汽車、計程車、公務車、其它公共交通(校車、通勤車等)和特種車輛(救護車、消防車、執行任務的軍警車、運款車、工程搶險車、環衛車、綠化車、郵政車、城建監察車、環境監測車、新聞採訪車等)開放,其他社會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二)活動區域外的其他區域,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正常通行。

  (三)活動期間,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提前安排好出行時間、線路和出行方式,服從現場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文明通行。對違反本公告規定駛入活動區域的車輛,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