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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綜辦管理規章制度

農綜辦管理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綜辦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認真落實“兩創四服務”要求,進一步加強機關的日常工作管理,規範機關管理程式,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節約機關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經主任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本機關管理規章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工作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支出必須事先請示同意後方可列支,秘書科承擔具體財務工作,秘書科長、會計、出納實行崗位分設,秘書科長負責所有收支的核實工作,會計管帳、管數,出納管錢,實行錢、賬分離,財務印鑑分管,做到日清月結、收支分明,保證賬物、賬表、賬賬相符。

  2、秘書科每季度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一次經費使用情況,每半年向主任辦公會報告一次經費使用情況,年未必須填報財務年報表,向主任辦公會報告全年財務收支情況,並向全辦通報經費使用情況。

  3、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務活動需暫借公款的,必須憑藉條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借用。公務活動結束後應在15日內向財務清帳,到期不還者不得續借,借款3個月不還的,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4、規範辦理報帳程式,所有正常支出必須手續齊全,所有發票必須有經辦人、稽核人(秘書科長)、審批人(分管財務領導)簽字方可報銷;經辦人、稽核人、審批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5、堅持大額費用集體研究處理的原則。5000元以下開支須經分管領導同意,5000元以上開支須經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後方可列支。

  6、嚴格按照省、市規定標準核銷各項支出,嚴禁超標準報銷電話費、差旅費、接待費、車輛維修費、醫藥費等費用。對違反規定的收支,財務人員應當制止和糾正,並及時報告領導;對不真實和不規範的原始憑證,財務人員有權不予接受;對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財務人員有權要求補充。

  二、公務接待制度

  1、接待原則。堅持有利公務、熱情周到、規範有序、安全節儉的原則,為來賓提供優質、禮貌的服務。

  2、接待範圍。為上級、下級、同級業務對口部門來客、開發系統來客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物件。

  3、接待程式。每次接待,必須事先報經辦領導同意並由分管財務領導通知秘書科統一辦理,經辦人須在選單上寫明接待物件、接待時間、接待事項。接待支出統一由秘書科簽單,原則上實行一季度一結,接待用單由秘書科長核實無誤後呈分管財務領導審簽報銷。

  4、接待方式。接待物件為上級農發部門、兄弟省市縣農發部門、本市縣處級幹部、相關單位客人、本市農發系統人員。前四類接待物件由主要領導主持,後一類接待物件由分管領導主持,秘書科具體安排。

  5、接待標準。餐費按縣處級領導每人每餐7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餐50元的標準進行接待。陪餐人員一般控制在4人以內,為了不影響工作,維護公務人員形象,中午一般不上酒,嚴禁酗酒。市內來客,一般只安排用餐,不再安排其它接待事項。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公文辦理實行誰承辦、誰負責、誰把關、誰印製。各承辦科室在辦理公文時,要具體落實到人,誰出差錯就追究誰的責任。辦公室單獨發文的檔案,需透過OA辦公系統辦理。

  2、來文一律由秘書科指定專人統一簽收、拆封、登記、分辦。其他科室收到公文(直接寄送科室的除外),應按程式先送秘書科簽收後再辦理。

  3、公文簽收後,先由秘書科長提出擬辦意見,再呈送辦領導閱示。辦領導閱示後,要署上姓名及閱文日期。凡是辦領導已經閱示的公文,秘書科要按照辦領導批示督促有關科室抓好落實。

  4、公文由秘書科負責遞送。辦領導批示後轉各科室閱辦的公文,各科室負責人應註明承辦結果,並署上姓名及閱辦日期。辦領導和各科室閱文後應及時退回秘書科,由秘書科負責繼續傳遞,領導與領導、科室與科室之間一般不直接傳送檔案。

  5、公文從簽收之日起,不需徵求意見的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需徵求意見的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所有公文閱辦完後,秘書科要及時收回歸檔。

  7、制發公文,由業務對口科室負責擬稿、校稿、審稿和確定傳送範圍與緊密程度,並送辦領導簽發。公文正式印製前,秘書科應當進行復核(重點複核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公文格式是否規範等)。經復無誤後,由秘書科統一編號,擬文科室負責列印、裝訂、裝袋和傳送。需透過OA辦公系統印製的檔案,按相應的'制度辦理。

  8、規範公文簽發程式。凡是以單位名義制發的檔案,由擬文科室呈分管領導稽核後送主任簽發,需與相關部門共同制發的,再送相關部門簽發;以領導小組名義制發的公文,由擬文科室呈分管領導稽核後送主任審籤後,再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簽發。

  9、審籤公文必須用毛筆、鋼筆或專用簽字筆,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

  10、有保密要求的檔案,按有關要求管理,確保檔案不失密、不丟失。

  四、車輛管理制度

  1、辦公室車輛由秘書科統一排程,確保領導工作用車,其他工作人員因急辦公事,經主任同意後可派車,否則,原則上不派車。

  2、車輛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實行定點停放,停放點為辦公室車庫。

  3、駕駛員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坐班,做到隨時派車隨時出車;請假、休假期間,應將車輛停在指定地點,車鑰匙交秘書科保管。

  4、秘書科要建立車輛動態管理登記表,對出車、行車裡程、加油、維修等情況進行登記。秘書科每季度將車輛發生的費用情況公佈一次。

  5、車輛用油實行政府採購加油IC卡制度,如出差在外遇到特殊情況無法使用IC卡加油時,經請示乘車領導同意,可以根據需要使用現金加油。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保養、清洗、打蠟,由秘書科安排地點和統一結帳。洗車費、打蠟費每車每月均控制在75元以內。

  7、車輛維修,駕駛員應事先填寫修車審批單,經秘書科長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到定點修理廠維修與保養,否則不予報銷修車費用。修車費和購買配件在200元以上時,由秘書室車管人員同司機一起核定價格後方可修理。出差期間修理車輛,須經乘車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修車票據要有乘車人簽字證明,修理更換下來的材料應帶回作為報銷憑據。

  8、每月給予駕駛員節假日、雙休日、夜班、市內出車補貼80元。每年給予駕駛員購置勞保用品補貼180元,年終一次性發放。

  9、路橋費、停車費等出車費用實行一車一賬、一月一結。每月5日之前,司機要理清好上個月的出車費用票據,並及時送秘書科長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司機虛報出車費用,一經發現,要作出嚴肅處理。

  10、駕駛員如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年終一次性發給安全獎500元;如發生安全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依據責任劃分對司機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駕駛員開車違章補罰款的,罰款不予報銷,由駕駛員本人承擔。駕駛員私自借車給他人駕駛,一經發現,扣發工資200元;私自出車、借車造成損失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五、學習制度

  1、每月辦公室安排一次全體機關幹部專題集中學習,每週星期五下午為各科室固定學習日,其他時間為自學。全體學習由黨支部主持,宣傳委員具體負責落實;科室學習由科長主持。要有學習專題和學習紀錄,單位將隨機抽查。

  2、學習內容為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方針;省、市黨委、政府的決策、決定等重要檔案;國家、省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

  3、採取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的辦法,重大政治理論學習由辦公室組織安排集中學習,日常的政治和業務學習由黨支部安排集中學習,個人自學時,要勤做學習筆記,學習筆記要有一萬字以上,年終時統一檢查學習筆記。

  4、鼓勵、支援機關幹部參加學歷教育、黨校輪訓教育和各種業務培訓班,分期分批組織機關幹部赴發達地區參觀、考察。

  5、全體機關幹部必須認真參加各類學習活動,各科室要聯絡各自的工作實際,確定調研專題,深入調查研究,每年拿出有一個以上有份量的調研報告,作為資訊採集點的上報調研材料,並供辦領導決策參考。

  六、考勤制度

  1、嚴守工作紀律。工作時間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嚴禁上網炒股、玩遊戲。具體來說,一是實行OA辦公系統簽到制,每天早上及下午上班時應登入OA系統點選簽到,請假、出差或伺服器出錯等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及時登入OA系統簽到時,應在請假、出差結束或伺服器恢復後及時登入OA系統在簽到補充說明欄中說明情況。各個科室應透過OA系統部門考勤管理查詢功能按每個月為週期,對全科室人員簽到情況進行統計並於年終形成彙總表作為年度考核依據。二是實行人員去向牌公示制。

  2、嚴格請假手續。除法定假日外,工作人員如需請假應辦理請假手續,半天以內由科長批准,一天至二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批准;分管領導請假由主要領導批准。工作人員休工休假由科長報告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工休假時間按照國務院落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行。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各科室負責各自科室人員的考勤日常管理工作,對請假、休假情況進行登記,年終由秘書科負責彙總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