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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2016年學校藝術類專業(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書法學專業)繼續面向全國部分省市招生,參加全國藝術類提前批次錄取。學校成立藝術類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有關工作。招生具體安排如下:

  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地區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層次


學制


科類


學費


招生地區和計劃數


視覺傳達設計


25


本科


四年


文理

兼招


10000元/學年


北京市、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和山東省,各5人。

  國家如調整2016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準,學校將按照國家批准的新標準收費。

  (二)報考條件

  2016年我校不進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校考。報考條件如下:

  1.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應無色盲色弱;

  3. 參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成績合格;

  4. 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5. 只面向全國部分省市招生(詳見招生地區),未在規定範圍內省份的考生填報無效。

  (三)錄取辦法

  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的投檔考生中,將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省級統考成績按的6:4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和分省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省級招辦有具體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語文或外語單科成績低於90分(滿分150分制,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該科目滿分的60%計的),不予錄取。

  二、書法學專業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地區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層次


學制


科類


學費


招生地區


書法學


15


本科


四年


文理

兼招


8000元/學年


面向安徽省、河南省、山西省、河北省、江蘇省和山東省招生,共6個省市。分省計劃根據校考合格生源分佈確定。

  國家如調整2016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準,學校將按照國家批准的新標準收費。

  (二)報考條件

  1.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 在我校書法學專業招生的6個省中,有書法學省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級統考並取得省統考合格證,且測試成績達到省級統考滿分的70%及以上。無書法學省級統考的考生,應具有較強的文史素養,熟悉至少一種古代碑帖,具備較強的筆墨駕馭能力並能夠獨立完成作品;

  3.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應無色盲色弱;

  4. 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5. 只面向全國部分省市招生(詳見招生地區),未在規定範圍內省份的考生填報無效。

  (三)考點設定

  2016年我校繼續實行書法學專業校考,考點設定在北京。

  地點:中央財經大學(學院南路校區),詳細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四)報考程式

  1. 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照要求註冊、登陸和資訊填報,確認無誤後提交。所有考生均須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2. 網上繳費

  考生按照系統提示在網上繳費(初試費100元/生)。費用繳納後,概不退還。

  3. 列印申請表及測試通知書

  網上繳納初試費成功的考生方可列印《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申請表》及《測試通知書》。

  4. 現場確認和初試

  考生本人持《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申請表》、《測試通知書》、初試作品一張、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進入現場進行確認和初試。有書法學省級統考的考生還需攜帶省級統考成績單影印件一份。

  初試需提交本人近期獨立完成的作品一幅並同時簽署誠信保證書。作品的具體要求為:

  尺寸為四尺對裁豎式,落款並鈐印,作品左下角註明姓名及報名申請號,內容不限。

  初試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基本書寫能力以完成專業考試,測試結果將現場通知考生。透過初試的考生完成影象採集、繳費(複試費80元/生)和列印准考證等手續後,可以參加複試。初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

  5. 複試

  複試的內容及分值如下:

專業名稱


科目


分值


時間


補充說明


書法學


臨帖


300分


60分鐘


楷書(指定內容);

用紙:四尺三裁豎式


創作


300分


60分鐘


指定內容;用紙:四尺對裁豎式


文史綜合能力測評


150分


90分鐘


與書法相關的文史知識的綜合運用(筆答試卷)

  6. 資格認定:藝術類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複試結果提出書法學校考合格候選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後最終確定書法學校考合格名單,合格名單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7. 名單公示:書法學校考合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同時上報各省級招辦進行備案。

  (五)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