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章程範本
大家對學校章程瞭解多少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學章程範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中學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依法治校,實現學校管理與執行的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xxx市xx中學是xxx市教育局直屬全日制中學,學制為初中三年。學校位於xxx市昌邑區xxx大街173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宗旨 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其綜合素質,發展學生的個性,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國家和當地經濟建設培養合格人才。
學校辦學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研為先導,以素質教育為核心,以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切入點,以規範化管理為保證,以培養創造性人材為目的,努力把學校建設成xxx市乃至xxx省一流名校。
辦學思想:對每一名學生負責,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學校
管理目標:抓質量、創品牌;抓管理、創效益;抓特色、創名校。
第四條 學校教育教學主要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按照學校的培養目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為了學生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學校的培養目標:透過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學生學會生存,學會求知,學會創新,學會發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條 校風、教風、校訓、學風、辦學理念
學校以善以修身 誠以立德 勤以治學 勇以創新為校風;
學校以從嚴唯實 博學精進 承德奉愛 和諧創新為教風;
學校以博學 厚德 睿智 力行為校訓;
學校以勤學精進 知行合一為學風;
辦學理念:讓每一個孩子在初中階段都幸福成長。
第六條 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擾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七條 每年九月二十八日為校慶紀念日。校慶實行五年一小慶,十年一大慶。校慶既要隆重熱烈,又要簡樸節儉。
第二章 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
第八條 學校由市教育局主管,校長由市教育局按照國家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任免。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負責學校全面工作。
xx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各部門在校長統籌管理下實行分工負責制。學校制定崗位責任制,透過實施教師聘任制,各項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學校建立等級評價和教育督導自評制度。
第十條 校長的職權: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意見基礎上,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校長對學校的重大事務有最後決策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提出副校長人選,供上級部門參考;有權按程式任免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崗位設定、調整及對教職工的聘任;有權對教職工、學生實施獎勵或處分。
(三)財務基建審批權。校長有權使用和支配學校資金、建立和使用校長基金。除重大基建專案須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外,有權決定一般建設專案的立項和實施。
(四)對教育教學工作的領導權。依據國家教育方針,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確定學校發展目標,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五)招生管理權。執行上級有關招生規定,實施和諧普惠的學校教育。
(六)校長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十一條 校長的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制定的教學計劃,執行教育行政機關的指示和各項規定。遵守《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認真學習研究教育理論,依法規範辦學行為。堅持從實際出發,對學校實行目標管理,制定並實施學校的長遠規劃和近期計劃。
(三)全面主持學校行政工作,定期召開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工作會議。研究、佈置學校工作,制定、審議學校工作計劃、總結,協調各行政處室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嚴格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確保工作高效有序。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有計劃地組織教師業務進修與教學研究,重點抓好青年教師與骨幹教師的隊伍建設,全面培養和造就一支德高業精的創新型、學習型教師隊伍。
(五)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以德育工作為首位。貫徹執行教書、管理、服務、環境四育人的工作方針。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建設德育工作骨幹隊伍,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六)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開齊學科,開足課時。遵循教育規律組織教學,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深入教學第一線,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七)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抓好文體衛生工作,開展好社會實踐活動。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做好綜合治理工作。
(八)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服務育人工作方向。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抓好校園校舍建設,美化、淨化、綠化校園環境。關心師生的生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的福利待遇。加強教育教學軟硬體現代化建設,不斷強化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為教育教學提供保證。
(九)領導和管理學校人事工作。按上級的規定和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學校管理機構的設定。聘任或任命各部門的幹部、職員和工人。
(十)按上級有關招生規定,做好招生工作。
(十一)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提高領導水平和綜合素質,並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十二)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黨總支應監督和保證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方針。
(一)建立黨總支領導的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
(二)加強對學校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三)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中涉及方向、政策、全域性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十三條 學校內部機構設定:校長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教育科研室,總務處。
(一)校長辦公室:貫徹校長工作部署,協調綜合各處室工作,負責學校內務管理及外事接待工作。
(二)教務處:負責學校教學工作排程、評估考核及教師業務進修,教學的常規管理。負責學校“六室”工作的管理與監督,尤其要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
(三)學生處:負責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及考核。負責學生的思想教育和各種德育活動及文體工作,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進行評估考核。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四)教育科研室:按照校長工作部署負責擬定科研課題的立項研究與指導,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負責教師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五)總務處:負責學校總務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
學年設年級組長,學科設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並逐步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最高權力機關,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章程、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領導幹部,根據主管部門的統一佈置,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考核方案、獎懲條例。
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學校工會委員會。工會委員會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第十五條 學校設立校務委員會,作為日常行政管理的議事機構,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各方面基本情況,討論重大問題,其組成人員為學年組長、學校中層幹部、校級領導。
第十六條 學校積極支援工會、團委、婦委會、學生會等群眾組織開展活動,努力發揮其育人功能,爭取最大社會效益。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校內師生申訴制度,成立民事調解委員會。
第十八條 學校接受教育管理部門的領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建立舉報信箱,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自覺接受學校教職工及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辦學水平自評制度,每學期對學校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自查自評。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教育教學的總體原則: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全面發展,學有特長,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都得到發展,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思路:以德育為首位,以教學為中心,認真貫徹有關法規檔案,進一步建設好德育機構及工作網路,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進一步發揮學科教學的主渠道作用,穩定教學秩序,協調安排各項德育活動,使其有序進行。
德育:以育人為本,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線,以愛校教育為切入點,輻射行為規範養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機構及工作網路,注重教職工全員德育意識的培養,強化對學生正面教育,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以豐富多彩的校內外活動為載體,常抓不懈,注重實效。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團隊工作。
智育:堅持以教學為中心,遵循教育教學規律,面向全體學生,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採用現代教育技術與理念,探索有效途徑,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意識。
體育:要全面培養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切實上好體育課,開展各項體育活動,不斷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和競技水平。
美育:要切實上好美育課,開展好各類興趣小組活動,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點,培養學生審美水準,發展學生表現、欣賞、創造美的技能。
勞動技術: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增強學生理論聯絡實際的能力,努力參與社會實踐,認真開展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二條 教育教學活動的總體安排模式:學校建立備課組、教研組、學年組、教務處四級管理機構,制定科學的評價體系和獎勵機制,形成學生為主體,多渠道、多形式、主動吸收資訊的開放式教學模式。
學校統一採用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材和輔導材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和學習用品。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設定班級,不編超級大班,堅持平行分班原則。課程設定嚴格執行新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不經教務處或主管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需經校長審批,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備案。
第二十四條 強化教學研究工作,執行集體雙備課制度,統一教學進度。抓好教學常規管理,運用自我評價、同行評價、學生評價和家長評價等方式,組織對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立教育科研室、教育學會、青年教師研究會,形成由學校、研究小組、教師組成的三級科研網路,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六條 教師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進行規範化教學。
第二十七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製度。組織期中、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認真做好學生成績的統計和分析工作。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好各學科的畢業考試和考查。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設立校長接待日。創辦家長學校,指導家庭教育。構建以家庭、學校、社群的三級教育網路形成立體化管理。班主任擔負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的溝通聯絡責任。
第二十九條 嚴格執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學生升級、留級、畢業、結業證書發放的規定,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建立健全乾部、教師培訓制度,學校支援、鼓勵教師參加本職業務培訓進修。
第三十一條 加強學校檔案室建設,規範學校工作檔案和教師業務檔案。校務檔案按年度,分黨務、行政、教育教學、教育科研、財務等保管。確保學校各類檔案資料完備有序,注意開發和利用。
第四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校學生的入學資格,按市教育局有關新生錄取規定執行,學籍實行統一的微機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學生有下列權利:
1、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對於教育獎懲不公正行為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3、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裝置、圖書資料。
4、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2、規範行為,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做到品學兼優。
4、文明守紀,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三十四條 強化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學生守則,課堂制度,“兩操”和集會制度、請假制度、衛生制度、新生軍訓制度、升旗制度等。
學校堅持全面正確評價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犯錯誤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極少數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記過、留校檢視等處分。
第三十五條 學校對烈士子女、殘疾人子女予以照顧。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採取減免雜費等辦法助學。
第三十六條 學生休學、復學、轉學、退學、畢業等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健全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學生流失。
第三十七條 學校建立家訪制度和家長聯絡日,每學期定期召開家長會。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八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崗位責任制。
第三十九條 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四十條 學校教師的任職資格:在學歷上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訓。
教師的職責: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提升業務水平;愛崗敬業,對學生負責;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參與學校管理;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工作;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質量。
第四十一條 學校對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教學改革、學校建設、教育科研等方面成績突出者,給予表彰、獎勵;學校對違法違紀的教職工依法予以處理。
第六章 總務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經費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等部門確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政府部門同意徵收的其它費用。
學校財經實行校長、主管校長等四人聯籤制度,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較大額支出由校長辦公會或校務委員會研究決定。
嚴格執行財經預算、決算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充分發揮財務管理人員的職能作用。
學校堅持財務監督制度。實行民主理財,定期開展財務自查,年終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公佈學校財經情況。
第四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準,堅決制止亂收費。學校所有收費,須經校長籤批,並上交學校統一管理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截留。嚴格實行收費卡制度,所有收費都要填入收費卡。
第四十四條 凡屬學校的固定資產及一切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按類登記造冊,並分別建立保管制度。學校設立保管總賬,處室年級層層落實保管制度,學校重要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丟失或損壞裝置、設施要追查責任,按價賠償。追查不明的,由使用集體負責賠償。
對愛護公物突出的班級和師生個人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損壞公物嚴重的班級或個人,給予批評教育並照價賠償。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教學樓、鍋爐、水房等要統籌管理,加強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從實際出發,對校園建設做出整體規劃,營造健康、文明、向上、和諧的校園文化氛圍。加強校園環境治理,建設符合學校特點的綠化、淨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實施衛生包乾和督察評比制度。建立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市教育局批准實施。章程的修改由校長辦公會或校務委員會提出草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方可透過,並報市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八條 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為準。
第五十條 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