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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證明格式及注意事項

員工離職證明格式及注意事項

  離職證明是指當員工離開原企業另謀新職時,由原企業所開的關於該員工的`受僱職位等資訊的離職證明。辦理離職證明,是為了證明已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自己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至__年___月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年__月__日

  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資訊:單位名稱(註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裡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首列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新增公司聯絡方式。

  5.一般用A4紙列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採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新增變動資訊後列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於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