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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

【熱門】外包合同三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包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外包合同 篇1

  甲 方(託運人):浙江天盛機械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S-HT1408001

  簽訂日期:20xx.08.07

  乙 方(承運人): 簽訂地點:浙江天盛機械有限公司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礎,在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運輸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 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方的《送貨單》及貨物清單為準,所簽定的《送貨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2、正常情況下,保證發貨前備好貨、當天裝車、11點發車。

  3、甲方根據公司的貨物運輸情況,提前電話預約,並開出《派車單》註明起迄地及到達時間交給乙方駕駛員安排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送貨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客戶公司倉庫、確認分轉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與地址,同時要求物流承運方將收貨方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帶回交還甲方。

  2、出廠前要對承運的貨物型號、規格與數量進行簽字確認。

  3、負責客戶返貨的義務運輸。

  4、負責貨物途中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運輸途中一切所發生的逾期運達、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5、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元押金,以防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時,按價賠償,同時提供駕駛員的身份證及駕駛證的原件於甲方查驗後,留影印件於甲方,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真實有效的,否則由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憑《派車單》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上下貨、交貨、簽單等相關事務),並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待出車任務,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目的地,逾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妥善保管承運車輛,發生車輛被偷盜、搶劫、或者其他毀損情況都由乙方自行負責。

  8、乙方應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 車輛在甲方承包期間如果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或者受到其他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將甲方每次核准後的《派車單》整理後附在請款單背面作為請款憑據,在規定時間至甲方請款,無單不予請款;

  10、負責物流託運標準價格控制:若高於甲方要求時,須請示甲方認同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雙方約定價格執行。 從 到 元/趟;含稅: 從 到 元/趟;含稅: 從 到 元/趟;含稅:

  2、甲方按(季度/月)支付乙方租車費用,並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乙方須出具收據或發票。

  3、運輸費用結算日期為當月月底。乙方須在次月的10號前主動向甲方提供本月的對賬單:《派車單》。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無損壞問題後付清上月運費。

  六、賠償責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負責,確保貨物按期、完整、安全運達。

  2、運輸過程中發生非甲方因素,所致貨物逾期運達、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送貨單》記載貨物的價格全額賠償。

  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若發生糾紛,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若因單方違約時,對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乙方切實負責確認物流承運按甲方要求託運到指定的收貨人與地點,否則全額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3、若發現乙方有故意提取物流費用回扣的,甲方有權處罰300元/次。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簽字蓋章有效。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5、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如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違約責任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總金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7、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甲 方:浙江天盛機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蓋 章:

  地 址:

  電 話:

  日 期:年 月 日

  乙 方:法人代表:蓋 章: 地 址: 電 話:期:年 月 日日

  

外包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戶籍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打√為選取項)

  □ 代繳社會保險; □ 代繳住房公積金;

  □ 代繳個稅; □ 保管乙方的人事檔案;

  二、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屆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或變更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並協商解決。

  三、費用結算

  1、費用構成:服務費及代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自行承擔的社保費、檔案費、公積金、個稅等)。

  2、費用標準:

  ①社會保險: 元/月(1、城保;2、鎮保;3、綜保;),繳費基數: 元;

  檔案管理費 元/月。個稅: 元/月。住房公積金: 元/月;

  ②服務費: 元/月,服務費總計 元。其他費用 元。

  ③服務保證金: 元,用於充抵應繳未繳月的社保費用和支付滯納金、合同違約金。由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於乙方,當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乙方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扣除違約金並將乙方做退工處理。

  說 明:居住證人員的勞動關係轉移代辦費叄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應付款總計 元。(大寫: )。

  其中 元,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繳費用。

  3、結算時間及方式:

  ① 簽約後乙方即支付現金,或在兩日內將首次應付款足額劃付到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② 甲方的服務郵箱為:,乙方指定聯絡郵箱為: ,當乙方電話無法聯絡時,作為接收甲方賬單和相關通知的有效途徑,甲方發出郵件即視為有效送達。如需信函或快遞相關資料的,快遞費用由乙方承擔;隨後的應付當期費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遲應在季度最後一個月的三十日號前支付下季度代繳費用,超過付款期限的視為逾期,乙方須支付相應滯納金。③ 乙方可於次月26日後,至臨近的社保/公積金中心櫃檯核對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積金的繳納情況,也可透過我司網站(www.51gucai.com)或人保局、公積金網站查詢(網上查詢記錄一般滯後1-2個月,為正常情況)。

  四、責任約定

  1、甲方僅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不承擔勞動保障相關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清楚並瞭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甲方為其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若甲方未按約為乙方繳納當期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僅能用於雙方合作期間繳納社會保險時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傳或用於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約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服務,將乙方做退工處理。對逾期款項(自應付款日起計算),甲方有權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1%按天收取滯納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後果。

  5、在合同期內,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外,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服務保證金。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履行中,因國家法律法規變更造成本協議必須修訂時(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均應根據國家新政策做相應調整,並以甲方賬單為準。

  7、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合同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 )作為專案發包方,乙方( )作為專案承包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就 專案外包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 .的甲方專案(以下稱“外包專案”)的內容(或目標)包括:

  第二條 乙方對本協議約定專案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啟動, 於 年 月 日結束。(或“至達成以下目標時結束: 。 ”)

  第三條 外包專案承包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外包專案承包費用標準為每月 元(人民幣),交費日期為每月 日之前(如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應提前),數額依當月甲、乙雙方核定後的付款通知上的數額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外包專案的目標及完成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就外包專案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並給予建議。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就外包專案的執行、完成情況進行及時、有效地溝通,並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將甲方聯絡人的聯絡方式告知乙方。同時,為保證雙方的順暢溝通,甲方應當指定後備的臨時聯絡人。

  3、甲方應按照外包專案的實施流程和專案需要,向乙方外包項咳嗽碧峁┩瓿賞獍釒克匭氳墓ぷ魈跫凸ぷ鞅;ぁH艏追轎シ辭笆鮃邐瘢獍釒咳嗽幣虼朔⑸墓ぷ魃撕Α⑹鹿實齲喙卦鶉渭胺延糜杉追匠械!

  4.甲方有權就實際需要對本合同所涉專案的具體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但事先須與乙方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且甲方須就補充或變更的內容另行支付乙方相應的專案管理費用。

  5.甲方應於約定的時間與方式足額向乙方支付外包專案管理費用。甲方支付遲延,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在不影響保密的前提下,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規定(條款),或根據自身管理規定與乙方共同制定專案人員需遵守的規定,以便於乙方根據此更好地管理外包專案人員。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負責外包專案的執行,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內容或目標。

  2.乙方應就甲方的合理建議調整外包專案的實施。

  3.乙方應認真、嚴謹、負責地完成外包專案。就外包專案的執行情況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外包專案內容的,乙方應根據變更的內容,在甲方的支援下及時調整外包專案的實施方式。

  5.除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原則上不應將外包專案的實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負責。

  6、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專案的管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每遲延支付一天,須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未支付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約定完成所涉專案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外包專案管理費用 %的違約金。

  3.由於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的或與本合同及其附件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經友好協商仍不能達成解決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約定專案結束之日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