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管理制度>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電算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1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電算化後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可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體系統的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體系統的執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2.軟體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體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體操作崗位的工作。

  3.稽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體、軟體的正常執行,管理機內會計資料;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資料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資料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二、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體的操作工作內容和許可權,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體。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未經稽核而登記機內賬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體。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儲存必要的上機操作日誌,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管理制度

  1.保證機房裝置安全和計算機正常執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裝置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確保會計資料和會計軟體的安全保密,防止對資料和軟體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建立如'口令'、只讀等措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資料要儲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體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體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體裝置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體修改、升版和硬體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資料的連續和安全,並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

  4.健全計算機硬體和軟體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性,如安裝不間斷電源,保證停電時,能有時間儲存資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如安裝防毒軟體,且每星期更新防毒軟體,每星期掃描記憶體;嚴禁外來人員的軟盤在本公司計算機上使用等。

  6.建立系統風險評價體系,由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人員定期分析。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的會計資料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碟儲存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儲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體、定點開發會計軟體、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體的全套文件資料以及會計軟體程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後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會計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財務總監製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財務總監。

  六、本規範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2

  企業(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和規範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結合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制度。

  [註釋:制訂該制度的目的、意義和法令依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 [註釋:適用範圍]

  第三條 本制度包括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計算機硬軟體和會計資料管理制度、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註釋:制度的內容]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機硬體是指支撐財務軟體正常執行的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計算機軟體是指用友財務軟體及其他相關軟體。

  第五條 公司應指定專人對財務軟體系統進行日常維護及對資料庫的管理。各分支機構財務系統技術服務由本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

  [註釋:以上是總則部分;接下來是分則部分。]

  第二章 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必須使用公司指定的財務軟體進行本單位的財務核算,並建立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電算化崗位的職責範圍。

  第七條 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崗

  由財務管理總部設立,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規劃和管理,協調公司財務用計算機的使用及財務軟體的執行;對電算化操作人員的許可權進行分配及管理;負責開、關伺服器,管理伺服器資料庫及資料備份工作;協調、督促財會人員的電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電算化制度。

  (二)電算維護崗

  由資訊科技中心指派專人兼任,負責計算機硬體、軟體系統管理及維護;維護財務網路的安全、正常執行;協助電算主管規劃和推進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電算主管負責電算化系統的升級工作等。

  (三)軟體操作崗

  由各財務核算單位設立,負責對本單位的會計事項進行會計處理並及時輸入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負責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保管、保密工作。

  (四)稽核記賬崗

  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沒有稽核的憑證不能記賬;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稽核。

  此崗位人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各財務核算單位均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崗。

  第三章 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條 本章所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是指按照會計電算化崗位設定,行使崗位職責的會計電算化人員或經財務負責人(總部為財務管理總部負責人,分支機構為財務負責人)批准賦予臨時操作、查詢權的其他人員。

  [註釋:會計電算化人員是依照會計電算化崗位進行設定的。]

  第九條 操作人員必須以“命名使用者方式”登入財務軟體系統,操作人員的密碼由操作人員自己擬定。操作人員對自己的密碼必須嚴格保密,洩漏密碼產生嚴重後果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財務軟體系統登入密碼先由電算主管在賬套管理中統一設定初始密碼,並通知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再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在客戶端自行更改。

  第十條 會計電算化人員在財務軟體系統中均應以實名進行使用者登記,並由電算主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的原則賦予相應操作許可權。

  財務軟體系統的集團使用者由電算主管及財務管理總部指定人員管理與使用,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註釋:第八條至第十條是針對電算主管崗、電算維護崗、軟體操作崗、稽核記賬崗。]

  第十一條 日常操作程式

  (一)電算維護員每天到崗後,首先檢查伺服器是否正常開啟,檢查計算機硬體、軟體、網路是否正常執行,為其他工作做好準備;[電算維護崗]

  (二)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運用正確的會計科目填制記賬憑證,並列印機制記賬憑證,同時簽名或蓋章確認;[軟體操作人員]

  (三)稽核人員稽核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稽核無誤後在打印出的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確認,並立即對機內對應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如未即時核對機內記賬憑證,應將原打印出的記賬憑證與機內憑證核對無誤後,才能對機內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 [稽核記賬崗]

  (四)每天工作結束後,電算維護員可依據工作情況選擇是否關閉伺服器,如要關機應提前通知電算主管,由電算主管通知各線上操作人員,各線上操作人員退出後方能關閉伺服器。[電算維護崗]

  (五)操作人員離開操作使用計算機的工作現場,應立即退出財務軟體系統,否則應承擔被人利用本人登入名進行操作的全部責任。[電算維護崗]

  第四章 計算機硬體、軟體和會計資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各核算單位應為開展會計電算化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硬體裝置和軟體。

  第十三條 計算機硬體裝置的維護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電算維護員應經常對有關裝置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電算維護員應定期對計算機存放場所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包括對消防和報警裝置、地線和接地、防靜電、防雷擊、防鼠害、防電磁波等裝置和措施進行檢查,保證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電算維護員應對硬體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及時排除,由於本身條件沒有能力解決的或不能解決的應及時與硬體生產或銷售商聯絡解決,並對故障情況和處理措施及結果等予以記錄;

  第十四條 計算機軟體的維護分為系統軟體維護和財務軟體維護,包括以下內容:

  (一)系統軟體維護包括檢查系統檔案的完整性,系統檔案是否被非法刪除和修改,以保證系統軟體的正常執行。

  (二)財務軟體維護包括操作維護與程式維護:

  對財務軟體日常操作維護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電算維護員應及時解決。如不能排除,應立即報告電算主管並聯系財務軟體供應商予以指導或現場處理。

  對財務軟體的修改、版本升級等程式維護由財務軟體供應商負責,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員應與軟體供應商進行聯絡,及時得到新版財務軟體。

  對正在使用的財務軟體進行升級,應報經財務管理總部和資訊科技中心負責人審批後進行,並記錄升級時間及模組。[電算維護崗和電算主管崗]

  第十五條 會計資料的備份

  會計資料的備份由電算維護員負責,包括至少每天進行一次硬碟備份或啟用自動備份系統,對重要會計資料更新或修改後應及時進行備份,會計年度結束後及時進行燒錄備份。

  第十六條

  各核算單位應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確保財務系統的正常執行。

  各單位財務用計算機應配備優良的正版防毒軟體,以預防、檢測、清除計算機病毒,並定期進行病毒庫的升級及版本的更新。

  第五章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電算化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的內容和範圍: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儲存在磁碟、光碟等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列印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

  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以及財務軟體系統開發執行中編制的各種文件以及其他會計資料。

  第十九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

  (一)各核算單位使用計算機列印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負責保管。

  (二)會計電算化記賬憑證制單完成後應立即列印輸出,列印的記賬憑證上應有制單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稽核人員簽名或蓋章、財務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收付款記賬憑證還應有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可採用計算機列印的活頁賬頁裝訂成冊,應每天登記並列印,做到日清月結。對每天業務較少、不能滿頁列印的,也可按旬列印。一般賬簿按年列印,遇稅務、審計等管理部門檢查時,應按其要求,及時列印有關賬簿、報表等。

  (四)各類賬簿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完整列印,裝訂成冊存檔。發現已列印的紙質會計檔案有缺損時,必須補充列印。

  (五)每月結束後10日內、年度結束後30日內,財務人員應將列印的記賬憑證分月、按憑證序號整齊裝訂成冊,由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稽核人員和裝訂人員簽名或蓋章,存檔妥善保管。

  (六)每月結束後15日內、年度結束後45日內,財務人員應將列印的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整齊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妥善保管。

  (七)儲存在磁碟、光碟等儲存介質上的會計電子文件由電算維護員保管。

  第二十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各種會計資料(包括紙質和用存貯介質儲存的會計資料),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經單位領導同意借閱會計資料,應該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存放在存貯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資料丟失。

  第二十一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後,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銷燬。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財務管理總部會同資訊科技中心負責解釋。[解釋許可權]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日期]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3

  一、財務機房管理

  為了確保機房安全高效持久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財會室內部工作人員才有資格擔任機房的系統管理員、資料錄入員。

  2、所有機房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及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房裝置和上機操作;專職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上幹私活或未經領導批准的業務。

  3、執行會計軟體的計算機必須放置在財會室。

  4、機房工作人員負責機房各種計算機裝置的保管和定期維護,機房應設定禁火、禁菸、禁水等標誌,以保證機器有良好的工作環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為保證會計資料的安全保密,無關人員不得進人機房。

  6、嚴格執行會計資料的管理規定,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性,預防計算機病毒,及時將有關存檔的資料進行列印或者備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資料要儲存雙備份,並交檔案室歸檔。

  二、計算機管理

  (一)、操作許可權控制

  操作許可權是指系統的種類操作人員所能進行操作的許可權。操作許可權控制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管理員一般具有最高的許可權。

  2、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憑證輸入資料,不得擅自修改憑證資料,如發現差錯,應在輸入計算機前及時反映給憑證編制人員或系統管理員;已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在記賬前發現差錯,可按憑證資料進行修正;如在記賬之後發現差錯,必須另做憑證,採用補充登記法或紅字沖銷法,錄入計算機。

  3、稽核員只具有稽核權。

  4、系統維護人員必須按有關的維護規定進行操作,除了系統維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直接開啟資料庫檔案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刪、修改資料、源程式和資料庫檔案的結構。

  5、出納人員、會計軟體開發人員不允許進行系統性的操作。

  (二)、操作規程控制。

  操作規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是保證計算機會計系統正確、安全執行,防止各種差錯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操作人員在上機操作前後,應進行上機操作登記,填寫姓名、上機時間、操作內容,供系統管理員核實;

  2、操作人員的操作口令應注意保密,不能隨意洩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許可權操作,不得越權和擅自上機操作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3、每次上機完畢,應及時做好所需的各項備份工作,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進行各種非法複製工作,以防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體。

  三、軟、硬體管理

  計算機系統都是建立在相應的軟、硬體基礎之上,加強軟、硬體的管理是保障整個計算機系統安全、有效、正常執行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

  (一)、軟體管理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軟體主要是指會計軟體,會計軟體是由發人員根據具體會計工作,利用一種或多種計算機語言編制的軟體。它用於配合計算機完成記賬、算賬、報賬以及部分會計管理和會計輔助決策等工作。廣義上的軟體還包括計算機所使用的作業系統及資料庫管理系統等應用程式。

  1、必須購買和使用取得許可或授權的正版軟體;其中所使用的會計軟體必須符合《商品化會計核算軟體評審規則》的規定,必須達到《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範》的要求。

  2、計算機軟體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檔案管理員應建立相應的軟體使用記錄,並保證軟體安全性和完整性,對於磁性介質儲存的軟體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以備在必要時能及時提供。

  3、正確使用各種軟體,軟體的使用必須報財務主管,經同意後登記使用,使用者必須是財會室系統管理員或者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操作人員,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專業人員對軟體進行正確性、適應性和完善性維護。在條件不能滿足的情況下,與所有軟體商建立聯絡,及時獲取軟體商對軟體修改、升級的情況,對擁有軟體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升級,出現問題及時向供應商反映,徵求解決辦法。

  (二)、硬體管理

  硬體包括計算機系統使用的所有機器裝置,對硬體的管理和維護是系統整個生命週期中最重要、最費時的工作,貫穿於系統的整個生命週期,不斷重複出現,直到系統過時和報廢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系統管理員執行。

  1、妥善保管所有機器裝置,實行責任制管理,使用者負責所操作裝置的保管和清潔等基本工作。

  2、系統管理員定期進行硬體的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3、在系統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進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裝置問題處理記錄。

  4、在裝置更新、擴充、修復時,由系統管理與維護人員共同決定,並報告財務主管同意後,再由系統維護人員實施安裝和除錯。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購買必需的'工具書、工具,儲備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備用。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4

  職業學院會計電算化實訓室管理員制度

  一、管理實訓室內的所有裝置,認真做好“計算機故障維修記載”、“計算機裝置登記”等;

  二、根據課程安排和要求,提前十分鐘開啟門,做好上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保證學生準時上機;

  三、開啟穩壓電源,檢測電壓穩定正常時,方可開啟伺服器,接通計算機系統,確保用電安全;

  四、注意檢查實訓室的工作環境(溫、溼度),實訓室內做到清潔、通風。上機過程中,隨時觀察實訓裝置運轉情況,遇電壓不穩等特殊情況,應果斷採取措施,不得強行開機。放學後,應對實訓室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五、實訓室鑰匙由管理員一人專管,不得轉交他人;

  六、協助指導教師做好學生上機指導工作,組織並督促勤工儉學學生管理員進行機房衛生掃除,並監督上機人員正確使用裝置,對違反各項制度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系部有關領導反映;

  七、指導和培養學生管理員對機房進行維護和管理;

  八、整理各位老師對實訓室工作的意見,並向系領導彙報;

  九、加強對電源裝置、機器裝置和網路裝置的巡視,做到勤問、勤看、勤聽、勤摸、勤聞。遇有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同時要將處理結果,發生故障的原因作詳細的記錄,重大裝置事故應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

  十、外來人員使用實訓室或實訓裝置外借,必須經學院分管領導及系領導審批同意方可。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發展,規範會計電算工作,按照財政局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本公司。

  第三條 會計電算化管理內容包括崗位設定、發展規劃、建立資訊系統、制定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和推廣等。公司負責管理工作,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第二章 崗位設定及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及人員情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會計電算化工作,定崗定員,保持相對穩定。

  第五條 電算專管員必須精通財會業務,並且負責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單位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

  二、監督會計電算化有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對財會軟體進行日常維護;

  四、保證計算機軟體和硬體的財產安全;

  五、控制會計軟體的執行;

  六、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七、負責財會軟體的學習、應用和推廣;

  八、負責組織系統內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對操作人員的上機、密碼和使用許可權進行嚴格管理,建立相應的操作管理制度。與會計業務無關人員,沒有經過上機培訓人員不得作為操作人員。

  第七條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範使用計算機和財會軟體,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條 操作人員的密碼應當嚴格保密;更換操作人員或密碼洩密後,必須及時更改密碼。第九條操作人員如果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在離開前退出財會程式,防止其他人員越權操作。

  第三章 電算記賬的規則

  第十條 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軟體程式,以及總公司的有關統一規定,進行業務處理。

  第十一條 總公司對財會軟體的使用實行統一管理,未經總公司同意,各單位不得隨意使用其他財會軟體。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負責設定一、二級會計科目。二、三級科目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

  第十三條 為確保電算記賬準確、高效,記賬過程中實行三審制,即事前稽核、事中稽核、事後稽核。

  第十四條 記賬憑證原則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據以填制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已輸入計算機或可從機內現有賬簿中計算生成記賬憑證所需資料,記賬憑證方可由計算機列印輸出,代替手工記賬憑證;這時須由操作員、複核員、主管員共同簽章,並按規定裝訂成冊,做為會計檔案儲存。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程式設計人員不得兼任憑證錄入工作。

  第十六條 已輸入總賬、明細賬的資料,如有差錯,均須另編補充憑證或負數衝正憑證,重新輸入;如原始憑證是正確的,操作員輸入錯誤應在輸入的更正憑證中註明實際輸入資料的更正內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編號及錯誤原因。

  第十七條 存在計算機軟盤或硬碟內的各種賬冊,在未列印成文字輸出之前,應視同會計檔案妥善儲存,並應留有副本。

會計電算管理制度6

  一、金計電算化崗位責任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範》的規定,結含廣西中小學會計電算化工作實際,會計電化位和工作職責一般可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位: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數件系統的執行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電算化主管可由會計主管兼任。採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路會計款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

  (二)軟體操作崗位: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軟體操作如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段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軟體作崗位的工作可由(並且應鼓勵)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

  (三)稽核記賬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稽核記賬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述對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劃分進行調整和設立必要的工作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在保證會計資料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定,各位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規模小的中小學設立電算化會計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上述給出的崗位進行適當合併。

  二、會計電算化作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操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許可權。應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體的操作工作內容和許可權,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體;

  (二)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未經稽核而登記機內賬簿的措施(建議在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中設定此項功能);

  (三)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體;

  (四)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制度。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儲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保證機房裝置安全和計算機正常執行的措施(如經常對有關裝置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等);

  (二)會計資料和會計核算軟體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對資料和軟體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資料要儲存雙備份等);

  (三)修改會計核算軟體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如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體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體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體裝置進行更換等工作,應具備審批手續;在軟體修改、升版和硬體更換過程中,如何保證實際會計資料的連續和安全,並應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等);

  (四)健全計算機硬體和軟體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電算化會計檔察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的會計資料(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碟存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以及會計軟體系統開發執行中編制的各種文件程式和其他會計資料;

  (二)已經採用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的,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的會計資料(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碟儲存的會計資料)是在會計電算化情況下新的會計檔案形式,在未列印成書面形式輸出之前,應妥善保管並留有副本,並都應視同會計資料或檔案進行儲存;

  (四)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五)採用磁性介質儲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六)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和使用的全套文件資料以及會計軟體程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後的五年

  (七)電算化會計檔案使用規定

  1.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及儲存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盒、計算機裝置、光碟、微縮膠片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2.借閱會計資料,應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