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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

關於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文集錦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寫字樓租賃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專案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場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裝置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體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20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以下簡稱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出租房屋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實際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改房屋用於合法經營。

  2、該房屋初始租賃期共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初始租賃期以物業交付該商鋪給甲方的時間為準,截止日期隨之正常變更。)

  3、以上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乙方未違反合同相關條款,並有意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重新商定租賃金額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起始第一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2、第二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3、第二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4、房屋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收條。(以上租金為不含稅金額)銀行轉賬的,乙方儲存好銀行轉賬條,每個季度末提前十天將下個季度的租金付清。

  5、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押金人民幣¥14000元,(合同期滿,房屋設施在沒有損壞及其他費用都結清的情況下,押金全額退還)。

  6、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物業產生的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乙方在物業租賃期間,應按時交付負擔的費用(物業費、電費等)。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3、對乙方的裝修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義務。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轉租與買賣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的產權進行買賣交易,買賣交易完成後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產權變更後相關檔案及身份證明檔案的影印件按合同份數加釘與此合同一起儲存,並將收款方式及共同達成的其他條款寫進合同備註,以方便乙方繳納房租,如無特殊情況無需更換合同。

  2、甲方如對該房屋進行買賣交易時,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不得在乙方未同意的情況

  下,影響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3、甲方出售該房屋產權的,在等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間內將該房屋的租賃權轉讓給第三方用於正常經營。

  5、乙方轉讓第三方經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相關經濟補償。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該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原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拖欠房租累計達1個月以上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判斷的,應於10天內向對方說明具體情況。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憑證。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當年的年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約金,並額外支付乙方房屋裝修費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裝修的所有支出證明(收據或發票)。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沒收押金未使用的租金部分。

  (1)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房租累計達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0.05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當年總租金的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及戰爭”。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如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申請當地仲裁機構裁決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方:

  證件號:證件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證件號:證件號: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於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合同範本《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路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_______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

  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_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

  承租人:

  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寫字樓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甲方已對乙方身份證件進行了稽核,乙方已對甲方提供的產權證書及產權人身份證明檔案進行了稽核、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及其權屬的所有情況均已瞭解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室內現狀為:□簡裝□精裝□毛坯。

  1-4、甲、乙雙方承諾其提供的全部證件合法、有效、真實。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路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髮票稅金、停車費、空調使用費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須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如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且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拆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未加蓋丙方正式印鑑的任何書面承諾、口頭承諾、條款的變更等行為均非丙方的授權行為,對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11-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裝置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戶、使用者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使用者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裝置、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使用者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使用者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使用者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定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裝置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宣告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裝置(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型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宣告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行動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裝置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宣告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檔案的生效日,除非檔案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於 年 月 日立此租約,並就乙方租用甲方的 大樓房屋的事宜達成下列各項協議:

  一.租賃單位

  1.租用單位 樓 層 房間

  2.租用面積 平方米。

  二.租憑期

  1.租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的全部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三.租金

  1.每月每平方米為 元,總計 元(不包括內裝修、辦公用水、電、冷暖氣、通訊、清潔等費用)。租賃期內第 年起租金每年遞增百分之 。

  2.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預付當月租金。逾期未付,則按日繳納租金的千分之 ,作為滯納金。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付清三個月租金額的押金 元。

  2.在乙方全部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和條件的情況下,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應在兩個月之內,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合同期間,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到租金,因而蒙受損失或發生費用開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其蒙受的實際損失或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開支,並向乙方出示其蒙受損失的合理證據以及實際費用開支的發票。

  4.發生上述第3款情況後,押金不足以抵付損失或有關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天內補足。

  五.水、電和空調費

  1.水、電和空調費由甲方負責將大樓每月水、電和空調支出的總數(或另加百分之 手續費),按各租戶的租用面積計算分攤。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單後,必須在指定的日期內一次付清上述各款,逾期將按日加收水、電和空調費支出總額的百分之 的滯納金。

  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1.管理體制費以每月租金的百分之 隨租金及水、電、空調費同時繳納。

  2.乙方如需室內清潔或其他特殊服務,可委託大樓管理處辦理,費用標準另定。

  七.付款辦法

  1.乙方向甲方所付租金、押金、水、電和空調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可以用

  幣繳付(用人民幣時,均按當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總局規定的美元售出牌價計算。)

  2.甲方銀行賬號:

  美元賬號:

  人民幣賬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確保大樓的裝置正常執行,並對房屋裝置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2.甲方應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合理的時間內進入乙方所租房屋進行必要的安裝、維修裝置等工作。

  3.做好大樓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4.保持大樓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由於不可抗力(如遭遇地震、颱風、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的襲擊)或非甲方過失而致使大樓內任何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電、空調的正常供應中斷時,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同時,本合同的規定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亦不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但是這種暫時中斷一次不能超過7天。全年累計不超過14天。否則甲乙雙方將舉行友好協商,決定是繼續履行本合同,還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星期一至星期 (0.00~00:00),提供冷暖氣服務,星期 與國家法定假日不提供。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付租金、押金、水、電和空調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給第三者。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內各種裝置進行任何改建、增設或拆除。

  4.乙方應愛護所租房屋及裝置,如因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則,若違反規則,除非在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予以自行糾正,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糾正,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乙方還應從糾正期14天后起交付罰款,每天 元。

  6.乙方如對所租房屋內的裝修認為不合適而需要改造或拆除時,要委託甲方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持所租房屋完整無缺(除正常自然損耗外),恢復承租房屋原樣,經甲方驗收認可後歸還甲方。

  8.乙如需提前終止合同、期滿延續合同或按期終止合同,均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辦理必要的手續。

  9.租約期間,乙方如需擴大租用面積(包括調換房屋),租金應按甲方當時執行的租金標準計算。

  10乙方如違反合同中的任何規定,除非在甲方提出後 天內予以糾正,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收回出租房屋的要求,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蒙受的實際損失。

  11.乙方所租房屋只限作商業性質使用。

  十.退租

  1.乙方簽約後,未使用即撤約,則扣除全部押金。

  2.乙方如在租期內提前退租,又找不到甲方滿意的,至少能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的新租客,致使甲方蒙受房租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並保留追索賠償之權利。

  3.租約未滿,乙方要求縮小承租面積,縮小部分按本條第2款處理。

  十一.其他

  1.甲方委託 大樓管理處負責處理本合同,收繳租金和大樓管理等工作。

  2.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合同文字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代表機構: 代表機構:

  地址: 地址:

  電話: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擁有出租權的位於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商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有權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請,並需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繳交。

  四、簽定合同後,甲方給_________天裝修期,不計收裝修期租金。

  五、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並且清償所有費用後,甲方返還押金給乙方。

  六、乙方需於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當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時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違約金,乙方交租時,甲方應出收據。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轉租或分租,不能改變房屋的用途,裝修不能損害房屋的結構,如危害結構需賠償甲方損失。

  八、乙方責任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辦理開業的一切費用,往後的業務往來,債權債務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稅費及租賃稅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的基本設施有責任維護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或及時支付賠償費用。

  (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為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員不能在寫字樓內過夜,不能使用電爐及煤爐等容易引起危險的用具,如有意外發生造成損失,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

  (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戶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戶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寫字樓內貯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物品,如有違反,需賠償損失。

  (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字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為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懸掛張貼招牌廣告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範圍內除外)。

  (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字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新增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為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裝置,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著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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