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豬場土地租賃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0年豬場土地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為十年,每年租金為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係,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稅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並認真履行。
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5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