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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

【實用】場地租賃合同三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上海市南匯航頭鎮下沙梅園村沙北518號的(花卉大棚花鳥市場)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為 : □現金 □支票 □匯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等。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稅收稅金

  關於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稅務、開票、稅收等事宜,按照國家徵收稅務的規定稅率稅金由乙方依法承擔,由甲方代徵代收,統一繳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稅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費或管理費。

  第十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後,可享有租賃優先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標準收取。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拒絕續租。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西安市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場地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於,面積約為m。

  1.2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有結構,以防造成不安全隱患。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經營範圍

  為規範管理,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於以下服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範圍。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保證金。

  3.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4.1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年元;本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後逐年遞增5%。一次付清三年租金的無遞增。

  開戶行:

  賬號:

  4.2水電、物業、電梯等費用按照規定收取。

  4.3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5.1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5.2保證金用於擔保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5.3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元的罰款,並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入全部履約保證金。

  5.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5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5.6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空調、電梯、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公共區域清潔管理;等。

  6.2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末支付租金或水電、物業費、等費用的。

  7.違反合同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圊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鋸除租賃手續,並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8.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的違約金。

  第九條續租

  9.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9.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摜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三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合同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_,屬__________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剷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裝置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裝置,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後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裝置。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裝置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