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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用房租賃合同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營業用房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營業房屋,使用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該房屋年租金為(大寫) 元整,小寫: 元。

  四、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方式為按年繳付。

  五、該房押金為 元 ,小寫: 元。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為經營 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未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後,方可進行。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面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拖欠租金累計個月以上的;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提前收回房屋,如若收回必須經乙

  方同意按年租金的30%向乙方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提前叄個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四、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簽訂第三方協議,第三方無條件遵守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條款。

  十五、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歸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的,則每逾期限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倍的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間產生的物業費、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暖氣費、稅費等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方租賃的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買房產,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文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二十、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x年xx月xx日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代表:(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營業房坐落地址:銀川市西夏區民族風情街興業家園2區2號樓2號營業房。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租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本租賃期租金

  本租賃期租金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承租方在租賃使用過程中,應保持房屋的乾淨整潔,牆面及房屋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房屋收回時,出租方不付給承租方裝修等費用,凡裝修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同時恢復房屋乾淨整潔。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繳納,以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的正式票據為準。

  2、水電費:由承租方繳納,以水務部門,電力部門出具的正式票據為準。

  3、冬季採暖費:由承租方繳納,以供熱部門出具的正式票據為準。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牆面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押金及押金的用途

  1、承租方向出租方預交租賃營業房押金¥:。

  2、若承租方在本租賃期內對承租方應承擔的維修費和各項費用不能及時繳納,本租賃期滿後,出租方有權使用承租方所預交的營業房押金來維修和繳納本租賃期內維修房屋的費用和拖欠各種費用及產生的滯納金,然後退還承租方剩餘的押金。

  3、租賃期滿後,若承租方沒有發生以上所提及的各種情況,出租方須足額退換押金。

  第七條 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出租方告知,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八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營業房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0日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如出租方不同意續租,雙方終止合同。

  2、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住房的,應當在本租賃期滿前30日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個租賃期的房租。

  第九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在沒有徵得出租房同意前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一條 簽字和收據

  甲乙雙方簽字及收據須由雙方本人以書面方式書寫有效,其他人代替寫或影印件均屬無效。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通知出租方。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4

  甲方:X

  乙方:X

  為搞活經濟,保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租給乙方的地址房屋,租賃給乙方作日用品店使用。

  2、租賃時間:從X月X日止,共X年。

  3、月租金及押金: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人民幣XX元作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租約期滿時乙方交還甲方之財產及交齊相關費用後,可收回剩餘全部押金。

  4、繳交租金: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取消合同,收回鋪位,押金不予退還。

  5、乙方責任: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費用應全部負擔並及時繳交(包括:水、電、電話費、電視費等)。

  6、財產保護:乙方必須保護甲方財產,保持清潔、和睦鄰居,不得改變鋪位原有的結構,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法律責任: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如有違法行為應負全部責任。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為準。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營業用房租賃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XX市XX區XX路XX號 ,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所)法定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規定為1年以上20年以內)。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 (備註:擬新設或者變更企業的名稱)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月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匯入甲方帳戶,開戶銀行:,帳號: )。

  租金變動條款:(如第一年租金為元人民幣,以後每年度遞增百分之 %)。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或押金)。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並承擔延期支付費用、違規操作等造成的違約責任;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錶立戶費,但因乙方水電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執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續齊全,屬於合法建築;

  3、上述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查驗承租方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發現承租方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應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9、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10、租賃期內,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其他約定: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如將本租賃場所作為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保證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才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從事超越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的經營活動;

  10、乙方變更營業場所,應在遷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結住所(營業場所)變更登記手續;

  11、其它約定: 。

  第九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場所)進行正常的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如承租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內部進行裝修、隔斷等,但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稽核的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給第三人,須經出租方同意。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內可移動的裝修物品歸乙方,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給第三人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連續達 天或累計達天以上的;

  5、因租賃房屋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6、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第十一條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範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押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當支付佔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方因住所(營業場所)變更或終止經營活動需終止本合同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登出登記並向出租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方可終止合同。否則,視為續租,承租方必須按原約定的租金標準繼續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

  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 天內返還租賃的房屋(場所),租金應在租賃期限到期時由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不計利息)。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的房屋交接約定: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按以下約定條款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或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或在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後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或押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或押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或押金)折抵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變更或登出登記約定: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的證明;如終止經營,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企業登出登記的證明。

  5、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蓋章、簽字): 承租方(蓋章、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