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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精品】聘用合同集錦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成都市和圓教育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電話:

  教授科目: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續簽教師無試用期)。

  2.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的,可以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簽合同;)

  第二條:工作報酬及獎金

  1. 基本工資結算。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甲方應足額支付乙方相應的課時工資。試用期內課時工資¥ 元/2小時;試用期滿且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月(其中含30小時課程課酬),超出30小時課程外,按¥ 元/2小時課時工資計算。因個人原因,導致基本課時30小時沒上足,學校只能按實際課時數計算工資.在上班期間教師有義務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學生答疑、宣傳等);(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2. 獎金結算。如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甲方會獎勵乙方相應的獎金,獎金按¥ 20元/2小時計算,獎金於下年度教師節(9月10日)當日進行發放;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獎金獎勵;(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的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3. 試用期滿,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定為準。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 鑑於本行業特殊性,乙方具體作息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二休息兩個大半天;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坐班時間為14:00至22:00;星期六、星期日的坐班時間為8點到12點,下午兩點到6點,但除坐班時間以外的時間裡乙方應保證隨時可以給學生上課,特殊情況以所在分校安排為準;

  2.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生安全以及在不損害人體的工作環境下工作;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以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的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出現的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3. 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規定第四條4中(1)(2)(3)(4)(7)除外);

  (2)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鑑於本行業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甲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合同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乙方辭職帶來的相關損失500到1000元(培訓費等)。

  7. 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

  第六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後,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1000元。

  2.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視為違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1000元;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 把學生帶出去上課,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生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三人行培優學校學校專職教師管理條例 “讓每一個孩子的分數提高”是我們的宗旨,學生分數提高多少是檢測教師水平的重要標準,教學質量是教師在龍文的立足之本。因此,每位教師都必須把教學放在首位,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教育,把龍文的教育事業作為自己的事業來做,力求成為龍文學校專職教師。

  為了更好的落實龍文的教學宗旨,根據龍文學校教師聘任合同和龍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再結合成都龍文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教師處罰條例。

  一、教學要求

  (一)給學生的第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主任及教育顧問提供的學生資訊和要求,精心編寫教案和學案,並且教案與學案必須配套且具有針對性,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或教案與學案不配套的,處以50.00元的罰金。如果因為上述原因學生要求換老師或學生要求退費的,除當次課時費不算外,另處以200.00元罰金。

  課中:必須以高度的教學熱情和精闢的講解貫穿整個教學,並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認真填寫教後記和《學生情況分析表》,如果沒完成教後記或《學生情況分析表》的,處以30.00元罰金。

  課後:必須對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細緻地分析,找出學生在學習中存在的障礙和薄弱環節,制定出相應的教學計劃,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交主任處,主任確認後徵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如果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主任未在教學輔導計劃上簽字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輔導程序中的每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家長和學生認可的學習計劃,詳細地準備每次課的資料,認真編寫好教案和學生的學案,並於上課前交主任稽核,主任稽核簽字確認後方可實施。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的,就沒有當次課時費。

  課中:必須講解精闢透徹,並努力調動學生對該學科的興趣和熱情,確保學生成績穩步提高。如果學生上了20次課,成績還未提高的,學校有權重新給學生安排教師,對原任課教師處以100.00元罰金,另外最後一次課時費不記。同樣,如果學生中途要求換老師或要求退費的,最後一次課時費不計,另外處以100.00元/ 生的罰款。

  課後:必須及時地分析學生的學習效果和反饋資訊,調整教學方法和教學風格。每月定期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本月學生學習情況,指出學生的進步和不足之處,如果學生上課一個月後,任課教師未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教學情況的,處以50.00元罰金。

  (三)考試前後

  1、指導、協助學生做好期中、期末統考複習。精心為學生準備滿足考試需要的練習題,督促學生完成,並對學生的不足之處進行輔導,確保學生成績的提高。

  2、認真分析學生的考試試卷,查詢學生存在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

  3、收集學生每次月考和大考試卷影印卷,交教務員存檔備案;確保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要有明顯的改善,學習成績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月考要求

  1、每個學生一個月或學習完一章知識後,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階段性檢測。

  2、教師必須根據學生的學習進度,精心準備試題,學生上課一個月或學完一章知識後如果教師未為學生準備月考試卷的,處以30.00元罰金。。

  3、試題準備好後,交主任處,由主任組織學生進行學月考試。

  4、考試完後,主任將試卷返還任課教師,由教師批閱,並寫出書面試卷分析並存檔,如果教師未對試卷進行批閱和出具書面試卷分析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考勤要求

  1、教師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的安排,不得遲到或早退,並課保證每次課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上課地點(跨校區且時間緊湊者除外),遲到一次處以30.00元罰金。

  2、不得無故曠課,曠課一次處以300.00元罰金,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出具請假條,事假一天處以120.00元罰金;病假一天處以60.00元罰金,請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

  3、教師不得向學生洩露自己的聯絡方式,否則處以50.00元/生的罰款。。

  4、各重點中學教師只能以龍文學校教師身份上課,所取得的一切教學成果歸龍文學校所有,向家長洩

  漏自己學校的,處以200.00元的罰款。。

  5、上課前手機必須處於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上課過程中打接電話,發簡訊,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

  罰金。

  6、上課過程中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處以30.00元罰款。。

  7、每次課後必須保證自己的工位乾淨整潔,桌面不得擺放凌亂,如果桌面凌亂或桌椅擺放不整齊的,

  處以10.00元罰金。

  8、上班必須精神飽滿,不得打瞌睡,萎靡不振,上課打瞌睡,萎靡不振,處以20.00元罰款。。

  9、教學區不得聊天拉家常,上班期間不得用電腦做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罰款。

  10、 團結同事,不做有損學校的事,不說有損學校的話。發現一次處以100.00元的罰金。

  11、 上班必須佩戴學校工作牌,沒帶工作牌的,處以20.00元/次的罰款。(購買再佩戴的除外)

  12、 愛護小區的公共財產,注意管好學生保護好自己的工位,工位損壞的照價賠償。

  13、 教師有義務做好宣傳和對學生進行免費的自習陪讀答疑工作,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工作

  拖沓或牴觸的,處以30.00元/次的罰款。

  三、儀表要求

  1、教師必須穿著端莊得體,不穿拖鞋、背心上課,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罰款。。

  2、講究個人衛生,勤刷牙、上課不吸菸、不飲酒、不帶具有傳染性的疾病上課,上課期間吸菸的,處

  以50.00元/次的罰款。

  四、補充條例及其它獎懲條例

  1、教師可以調休和存休。

  調休:週一、二有課的教師可與週四、五對換,即週一或週二按照週四、五的坐班時間坐班,週四或週五休息。調休必須提前與主任協商,填寫好調休單,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存休:教師可利用週一、二坐班,並且不調休,用於春節或暑假休息。存休不得超過4天,即如果教師滿足存休條件,可在學校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多休息4天.( 如果有課,教師不得使用存休)

  2、獎勵:

  (1)教師如果全年學生流失率為0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時的工資;全年流失率低於5%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次的工資。

  (2)教師擴科或利用自己的生源向學校推薦學生的,對教師可給予100.00---300.00元的獎勵。

  (3)教師向學校推薦合格優秀教師的,給予100.00元/師的獎勵。

  (4)教師外出宣傳,拿回來電話或者邀約家長上門做測評併成功簽單的,給予教師一定的獎勵。獎勵標準:拿回電話的:學生簽單總金額和續單總金額的1%;約訪家長的:學生簽單總金額的2%,續單總金額的1%。

  (5)教師對學校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可給予100.00—1000.00元的獎勵。

  3、懲罰

  (1)丟學生累積4人,工資降5元/次,累計6人的,工資降5元/時。

  (2)丟學生後一個月內學校有權不給該教師排課,且該教師的基本工資=教師的單位小時工資*(30小時-該學生每月應上小時)。

  (3)學校組織的考試,如果成績低於平均分10分的,學校有權取消該教師的休息時間或對教師處以200.00元的罰款。

  未盡事宜,以學校行政和教師代表討論決定為準。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性別: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 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晰雙方的權利和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批准,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報酬及內容

  (一)甲方付給園長工資為 元/月,崗位補貼 元/月(招收學生人數x5)。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內容:

  1、編制全園的教學計劃,

  2、招生宣傳工作,

  3、日常保教和安全工作,

  4、重大活動的組織,

  5、教師的考評工作,

  6、總園安排的其他工作。

  7、園長有權對違反工作制度的教職員工在安排好善後工作後,進行解聘。

  (四)工作考評:

  1、學期考評,幼兒園招生達到上學年同期人數或幼兒園預定目標,不出安全事故,辦園規範,記錄完整的發500元考評獎。

  2、聯查考評,在總園聯查中獲得第一的獎100元。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供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合、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名譽。有下列情況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洩漏本園教學方案、資料、教材等機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幼兒造成侵害的。

  5、乙方因違背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喪失的 。

  6、其他違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批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呈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背勞動紀律或者幼兒園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義務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長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根據的客觀情況產生重大變更,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要挾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供給勞動條件的。

  七、違約責任

  1、甲乙單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1000元。合同期間,甲方可能會根據情況出資派乙方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從學習之日起2年)而辭職離園的,須全額退還報銷的學習培訓費及餐旅住宿等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衛生工作會議的精神,更好地適應醫藥衛生工作發展的需要,以加強我衛生院內涵建設,強化目標管理,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確保醫療安全,不斷改革和完善衛生院管理執行機制,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生命、關愛健康”為宗旨,最佳化醫療環境為重點,繼續深化醫院管理,充分調動衛生院醫務工作的積極性,我單位以促進工作,提高效率,根據衛生院之實際要求,按照會寧縣人事制度之全員聘用制政策,聘你為我衛生院門診 職務,特為你制定以下工作職責和目標:

  1.自覺遵守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服從衛生院和科室安排的節假日值班;要熱忱服務於患者,讓患者要有賓至如歸的感覺,保持醫院良好的服務環境;搞好同事之間的團結協作;做好本職崗位的衛生清潔,確保環境優雅、財務安等工作。

  2. 履行衛生院制定的醫德醫風考核制度和績效考核辦法,

  3.對門診病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嚴肅、敏捷、認真地進行診治,並按要求做好門診記錄,如是傳染病還應及時做好傳

  染病登記和傳染病報告工作,對急診病員,要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

  4.對疑難、危重病員應立即請上級醫師診視或會診,迅速制定治療方案。

  5.門急診室各類搶救藥品及器械材料要準備完善,並由專人管理,放置位置固定,經常檢查,及時補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6.門急診室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同時建立各種急、危重病人搶救技術操作規程。門急診室內保持清潔,清靜,嚴格執行各類消毒制度。

  7.門急診室各項記錄要求真實齊全,凡涉及違法的病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必須要向相關部門報告。

  8.對需住院的病人及時開具住院證,協調聯絡住院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9.完成衛生院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如下鄉包村、建立農村和城鎮居民的健康檔案等各項工作。

  10.每週完成疾病譜的排序工作並及時上報公共衛生科。

  11.聘期一年,此合同書一式兩份兩頁,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單位:會師鎮衛生院本人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工作內容

  1、因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工作。

  2、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三、勞動報酬: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元。

  四、乙方勞動紀律

  1、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機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離崗,否則,按礦工論處,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先向領導請假。

  2、工作時間沒有外出任務時應在辦公室候命。

  3、嚴格按規定定點停放車輛。

  4、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5、未經批准,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6、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罰款一年內3次的,由單位負責,超過3次由乙方負擔全額罰款。

  7、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如有發現,甲方立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的;3次以上車輛未定點停放的;

  (3) 不服從管理或洩露機關機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4) 礦工3天以上的;

  5、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疾病或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資。

  7、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