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聘用合同> 鋼琴師聘用合同

鋼琴師聘用合同

鋼琴師聘用合同

  鋼琴師聘用合同

  甲方:(以下稱甲方)乙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政策規定,

  甲 乙;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

  第二條聘用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鋼琴演奏工作,乙方;第三條勞務報酬;乙方聘用的工資為人民幣元/天;第四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編職工的各種福利待遇;第

  鋼琴師聘用合同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

  第二條 聘用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鋼琴演奏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並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演奏工作。

  第三條 勞務報酬

  乙方聘用的.工資為人民幣 元/天。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編職工的各種福利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 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

  2、乙方在演奏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遵守雙方約定的演奏時間。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聘期滿後,甲方研究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再繼續簽訂聘用合同。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 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方(簽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