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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必備】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於20xx年4月28日將兩臺小松二手挖掘機、一臺二手破碎器以總價人民幣(大寫)(小寫:元整)售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該合同標的物屬甲、乙雙方秉承遵循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自願交易,自由買賣。

  二、該兩臺二手挖機型號為:

  1、小松PC360—7ME一臺

  2、小松PC300—7/TR300一臺(含配套破碎器一臺)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前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後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機械手續雙方當面看清,(手續只有購機發票影印件4張;PC360—7ME合同影印件一份、液壓破碎錘質量保證書影印件1張、服務報告影印件1張,無其它任何資料)。

  五、購機款項以雙方約定的兩種付款方式進行:

  1、現金人民幣:,由乙方(陳金成)名下人員的個人賬戶轉入到甲方財務人員個人賬戶,甲方並已確認收到該款項。

  2、因甲方欠乙方股權轉讓款未付清,剩餘未付挖機購買款,甲方在乙方股權轉讓款內扣除,該款項不計利息。

  六、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則必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元。

  七、挖掘機、破碎器外況及發動機狀況程度乙方自行了解清楚,簽字購買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此協議屬雙方自願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並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任何分歧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雙方均可透過法律程式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賣方:簽訂地點:

  買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農藥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定金元;賣方交貨後,買方於年月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買方付款後,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於年月日送貨到指定地點,運費元由方承擔。

  3、買方於年月日到指定地點提貨。

  4、其他方式:、

  第四條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驗收

  1、雙方約定於賣方交貨後日內對農藥進行驗收。

  2、包裝應貼有標籤或者附具說明書,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藥生產批准檔案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效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標籤或者說明書上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他驗收內容、

  對質量有異議雙方可委託部門抽樣檢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交付的農藥不符合第一、四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農藥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買方): 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於 年月 日在青島傢俱市場區

  號購買甲方以下商品:________

  傢俱名稱貨號規格質材顏色單位單價數量金額

  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 (¥: )

  第二條:三包有效期一年,詳見魯質技監質發[20xx]27號文。

  第三條:定貨時,收取貨款總額 %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並由

  甲方開具發票,同時向乙方提交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保修卡等單證。

  第六條:送貨時間:________ 年 _月 __日 __點 地址:________

  第七條: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 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於買受人。該車車牌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摩托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2、該摩托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摩托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4、該摩托車轉讓前,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買受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摩托車只能買受人本人及直系親屬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6、轉讓日期為:20xx年12月21日

  7、出賣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5

  一、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業主名義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事後收到錢款,一走了之,購房人只落得“錢房兩空”。所以,建議購房人簽訂合同時,須仔細辨認房主身份證與房屋產權證的真實性、一致性。若購房人忽略驗證,則真正的產權人主張該合同無效時,對購房人將十分不利。

  二、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有的《房屋買賣合同》只簡單說明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本情況,待到過戶完成之後,由於合同中既沒有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的相應條款,也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的相應條款,於是最終上演一場業主長年催討、購房者避而不見、中介公司推卸責任、業主傷神費力的持久糾紛。針對此種情況,

  三、房屋交驗 責權分明

  《房屋買賣合同》中應註明房屋交驗時間,賣方有義務提供房產過戶的有關手續,以保證房屋按時、順利的交接。同時,合同中須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的具體事宜,賣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票據。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另外,提示:購買房屋一定要有正規的物業交驗過程,並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給業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雙方完成物業交驗,保證物業交驗的費用結清及房屋的驗收工作後再支付剩餘房款。

  四、違約責任,具體落實

  《房屋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由於房產交易程式複雜且金額較大,因此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對等。發現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幾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五、中介代理費,賬目明晰

  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經紀公司對代理費的收取沒有明確規定,而是在合同中只寫代理費佔總房款的比例,並沒有相應的明細單,這中間就有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風險。由於在買賣交易過程中,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由購房者來承擔買賣雙方所需稅費,因此,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只告知購房者買下房屋所需的全部價款(即全包價),而不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的費用明細,透過交易費用不透明的方式,收取購房者超額費用,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提示:在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時,一定要將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需要向相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瞭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並同業主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漁利,產生不正當差價。

  六、善用補充條款,維護自身利益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可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雙方的意思表達清楚,一方面,這樣的買賣合同表達出了雙方的最真實意願,為交易的順利進行鋪平道路,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合同是維護雙方利益的合法憑證,這就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避風險,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我們建議消費者在進行房產交易過程中,可以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可以避免在合同的簽訂、錢證、房產交接,以及日後繳納供暖、物業管理、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