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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精華】勞動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名稱(用人單位):

  地 址:

  電 話:

  乙方名稱(被聘職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間雙方均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時,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

  3、合同期滿時,雙方可續簽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時,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第二條: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 崗位工作。同時,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後因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工作崗位進行的調整。

  2、乙方對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沒有異議。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同意甲方為乙方確立的每月工資標準。

  2、在乙方正式錄用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元人民幣,超過正常工作的時間另外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確定每月28日為發薪日,但遇特殊情況及休息、休假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推後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後甲方應安排乙方補休,以補償加班時間,如甲方未安排補休則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5、甲方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費。

  6、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①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崗位被調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④ 經考核乙方的工作業績未達到標準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生顯著變化的。

  第四條:工作時間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時,每週6天的工作的時間。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同意對乙方進行社會保險的投保,每月按規定的比例向有關部門支付社會保險費。乙方 甲方為我繳納社會保險,也 自己繳納社會保險。

  第六條:勞動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勞動管理制度執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自覺維護甲方形象,不參加社會上的非法活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鬥毆。認真按甲方的操作規程和規定的工藝進行工作。如因乙方個人的故意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導致傷亡的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做為工傷處理,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變更,變更的合同文字由雙方簽字並由甲方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要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的時間較長;

  ② 在乙方同意繳納社會保險時,甲方超過半年未給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犯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

  ④ 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又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列雙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備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條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時,無須對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參照企業的《勞動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加蓋公章)後生效果。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_____________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若出現違反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_______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3、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後,無崗位人員實行_______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託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託管_______,待崗滿_______年後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_______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_______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_______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並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_______至_______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七、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__________________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_年給予其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透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4、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透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

  5、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廣州市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電話: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____)管理和專業技術類/(____)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 篇5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 同志,性別: 年齡: 於 年 月 日 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鑑證編號: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

  寫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 保障局勞動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 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本人住址: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受聘於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甲方與受聘人(乙方) 平等協商,自願簽訂(續簽)如下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本合同生效日從月起至 年月日終止(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為試用期,未透過試用期考核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1.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

  2.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協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乙方自願服從調整。

  3.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4. 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保證乙方的相關權利。

  四.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休假待遇

  1.甲方以貨幣形式於每月10日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試用期勞動報酬為元/月。

  3.乙方轉正後,月基本薪資元,工齡工資每滿一年增加元,崗位工資按乙方所在崗位依據甲方薪酬制度執行。

  4.根據國家宏觀物價指數或甲方效益狀況,甲方可對乙方工資進行相應調整。

  5.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年休假以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婚、喪、產假。

  6.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規定的有關政策按時繳納各種社保費用。

  7.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乙方病假、事假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等規程。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另一方不得強迫。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 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乙方在提供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

  3.乙方私自從事與工作業務有關的第二職業或有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

  4.貪汙、收取回扣、營私舞弊以及嚴重失職對甲方造成損害。

  5.違反甲方保密規定/保密協議,洩露甲方業務機密。

  6.有違法犯罪行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以及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5.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按甲方規定程式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視為非正常離職,甲方將追溯其責任;如有以下情況的,甲方可以不批准或暫緩批准乙方的申請:

  1.乙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情況但未履行賠償義務的。

  2.乙方承擔的專案/工作正在進行並暫時無人接替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試用期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須在離職前辦理完離職交接手續,未辦離職交接手續的視為非正常離職,甲方將追溯其責任: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乙方因履行國家法定義務,無法履行勞動合同。

  5.甲方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惡劣,經有關部門確認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

  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甲、乙雙方所籤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訓,應按甲方培訓制度規定完成相應服務年限(相關制度於甲方內部網路查詢),若乙方未完成規定的服務年限而提前離職,則須承擔相應培訓費用並於離職前一次性退賠甲方。

  九.經濟補償金

  (一)下列情況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一)項,主動提出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四)項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

  3.符合本合同第六條(1)項,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二)下列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三)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六)項第1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乙方工作單位而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以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規定為準。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在乙方辦結完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商業秘密和不正當競爭

  1.甲方所有的資料、技術、方案、客戶資料等均屬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所有資料。

  3.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繼續按《保密協議》為甲方保守經濟、技術秘密。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保密協議》。

  4.競業限制和補償:

  (一)競業限制的人員範圍為受聘於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二)未經徵得甲方同意,受競業限制的人員無論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2年內,不得進入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或衝突的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與業務。

  (三)甲方在受競業限制的人員離職時,按月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其補償費的金額為其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的60%;由甲方透過銀行支付至其銀行卡上(或現金支付)。如本人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四)受競業限制的人員不履行規定的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其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總額的2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不履行規定的競業限制)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五)甲方未給予競業補償金的,競業限制條款無效。

  十一.勞動爭議的解決辦法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附則

  (一)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與勞動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二)勞動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三)勞動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