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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勞動合同樣本

臨沂市勞動合同模板樣本

  甲方:

  乙方: 勞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工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