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擔保合同>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集錦15篇)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間擔保借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地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 4保證擔保方式: 向甲方提供擔保。

  1.6 甲方進賬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於 年 月 日透過賬戶 (賬號 : 、開戶銀行: )轉賬人民幣 萬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中: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支行。

  2.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3.擔保

  3.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3.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債務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3.5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6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7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乙方權利、義務

  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4.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4.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4.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5.違約責任

  5.1 甲方應按約定日支付借款,否則乙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支付的違約金。

  5.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不變。

  5.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5.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5.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5.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債權遭受嚴重損失的;

  5.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本金和不足額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後,拒絕履行擔保責任的,則甲方有權選擇按未歸還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總額以每日1‰計收逾期罰息,或者選擇按未歸還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總額的30%計收違約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擔完全部償還責任為止。

  6.合同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6.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6.2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人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離婚、失業、死亡、失蹤及擔保人名下財產涉及法律糾紛被查封、扣押、凍結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 本合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簽訂新的補充協議方可變更,未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變更本合同。

  7.爭議解決

  7.1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任一方均可透過訴訟解決。

  7.2

  發生爭議是透過訴訟或者其他非協商方式解決爭議的,則乙、丙方除要承擔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的賠償責任外,還須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必然產生的文印費、差旅費、交通費、律師費等費用。文印費、差旅費、交通費等費用,三方約定按300元/天計算支付;律師費按律師事務所收費開具的票據為依據承擔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間或者債務償清前突發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嘯等意外事故而受傷、失蹤或者死亡等導致喪失賠款能力的,則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隨時收回借款本息並可直接向保證人丙方主張要求其全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應當由乙方承擔的還本付息及違約金的償付責任,也可直接起訴丙方主張上述債權,丙方自願承擔償付責任無異議;若丙方在借款期間或者債務償清前突發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嘯等意外事故而受傷、失蹤或者死亡等導致喪失擔保能力的,則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擔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方式,以確保甲方債權的安全。否則,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利息、罰息、違約金等計算至收回借款當日止。

  7.4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兩個以上擔保人的,相互之間對本合同債務負連帶擔保責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2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第201條;《擔保法》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

  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 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借貸給乙方作 使用,利率為 ‰,於 年 月 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擔保法》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擔保法》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 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 借貸人 : 擔保人: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3

  合法的借貸關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債權人______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年__月__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4

  出借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甲方)

  借款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乙方)

  擔保方: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丙方對該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丙方並與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月。借款的實際出借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

  第五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償還。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5

  借款人:(甲) 出借人:(乙)

  借貸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

  四、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五、借款利率為月息 ‰(年息 %)。

  六、計息方法:利息從上述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之日起計算。利息在還款日連同本金一併結清。

  七、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 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此款項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起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借款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出借人: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6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第201條;《擔保法》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 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 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借貸給乙方作 使用,利率為 ‰,於 年 月 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擔保法》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擔保法》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 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

  借貸人 :

  擔保人:

  年月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7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8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於出借人債權擔保的形式有三種:保證、抵押和質押。不管是哪一種擔保形式,擔保人與權利人都應當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屬合同,明確約定擔保的性質、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擔保的範圍等:

  1、明確擔保的性質。即明確是上述保證、抵押、質押中的哪一種,因為不同的擔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強弱、實現方式都有所不同,具體不同之處在下文中詳述。

  2、明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與主借款合同相對應,是針對某一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還是針對一段時間內某幾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因為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可能會因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導致擔保合同的效力出現瑕疵,所以明確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使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對應起來,能夠減少在出現糾紛時,合同效力認定和擔保的債權數額認定上的麻煩。

  3、明確擔保的範圍。此擔保的範圍與2中擔保的債權數額略有不同,因為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時,必然會出現一些必要的費用,甚至是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等的產生,都可以約定在擔保範圍之內。所以,明確擔保範圍,儘量將可能出現的合理合法的損失都約定在擔保的範圍之內,最大程度地實現擔保的作用,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當然,不同的擔保形式所需注意的點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詳述:

  一、保證形式擔保: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是保證人以其資產信譽作為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擔保的擔保形式,需要著重考量保證人的資產狀況,其是否具備代主債務債務人履約的能力。正是這個特點,使得在簽訂保證擔保合同時,我們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三點:

  1、確保保證人的主體適格。因為保證人以自己的資產信譽作為擔保,所以並非所有的機構、組織都是適格的保證人。《擔保法》對此有明確規定,未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未取得企業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等,不得為保證人。

  2、明確保證方式。保證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即除特別情形外,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只要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上述描述可以看出,連帶責任保證對於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擔保更強也更有選擇的餘地,所以應儘量爭取在合同中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或者在合同中不約定保證方式,在爭訟時,法院也會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的。所以,債權人儘量不要在保證合同中將保證方式約定為一般保證,為自己實現債權增加麻煩。

  3、明確保證期間。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否則以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計算。《擔保法》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是一般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所以,債權人應當十分注意保證期間的時間節點。

  二、抵押形式擔保:

  抵押是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法律規定的可以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但並不轉移該財產的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這是在民間借貸擔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擔保形式,它以確定的足額的財產為擔保,所以相對來講,也是對債權人的權利實現保障性最強的擔保形式。基於這個特點,在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確保抵押人是抵押財產的真實所有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檢視財產的相關權屬登記證明,檢視抵押人是否是該財產的所有人,該財產是否有其他的權利瑕疵,譬如是否設立過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間的權利爭議等。

  2、確保抵押物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對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種類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此不再詳述。

  3、爭取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對於《擔保法》第四十二天規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的,必須向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才生效。對於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的,無此強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但建議儘量爭取辦理抵押物登記,只有登記才有公示效力,能夠對抗第三人,並且能夠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的情況下,確保一定程度的受償優先權,最大程度地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4、明確抵押物是否辦理保險。為防止抵押物滅失的帶來的損失,應當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

  5、明確辦理抵押及其他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的承擔問題。因抵押登記產生的費用、因財產評估鑑定所產生的費用、因抵押財產保險所產生的費用等等,都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

  6、保底條款。在合同中約定保底條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項權利或與他人的權利爭議,導致抵押權人損失的,由抵押人賠償損失;並明確在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不足以抵償所欠債務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等。

  三、質押形式擔保:

  質押也是以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其與抵押相比區別在於質押物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且需要轉移佔有,即需要將質押物交付於質押權人。質押形式在民間借貸中不常見,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質押物的交付為生效要件,特殊的財產權利質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財產權利作為質押物的,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生效。

  擔保合同其實質還是一份民事合同,約束平等民事主體間的行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細節外,其他如送達條款等需要在合同訂立時注意的細節問題同樣適用。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安民借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號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王軍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託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0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3)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就保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向甲方提供擔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以甲、乙雙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三、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四、擔保範圍:甲方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五、甲方保證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來源合法。

  六、還款期限屆滿前,乙方發現借款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乙方代償後向借款人追償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追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第201條;《擔保法》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 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 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借貸給乙方作 使用,利率為 ‰,於 年 月 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擔保法》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擔保法》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 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 借貸人 : 擔保人: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2

  出借人: ,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甲方)

  借款人:,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乙方)

  擔保方: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丙方對該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丙方並與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計______月。借款的實際出借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

  第五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償還。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丁方(居間人): (以下簡稱“丁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資金週轉 。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為人民幣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自 20xx 年 月 日之日起到 20xx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天利息為 ,周利息為 ,月利息為 ,按月提前五天結付利息。

  第五條 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及利息。甲方在乙方該筆借款還款期限屆滿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應明確回應還款準備情況。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將借據交給乙方。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乙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乙方或丙方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甲方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甲方、丁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對違約部分加收罰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乙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乙丙方自願以其所有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甲方,作為乙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名下(擔保人夫妻雙方名下)所有財產 。

  丙方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丙方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丙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也有權依法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3% 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丙方因隱瞞擔保物存有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第四部分 居間服務費收取標準及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 乙方須支付丁方居間及貸後管理服務費,居間及貸後管理服務費的標準為借款金額每月的 %,即每月¥ 元(大寫: 元)。

  (出借人)甲方(簽字或蓋章):

  電話:

  (借款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擔保人)丙方(簽字或蓋章):

  電話:

  丙方(簽字或蓋章):

  電話:

  (居間人)丁方: 年 月 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4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

  第二條借款用途 :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 ,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保證方提供擔保,當貸款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方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方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

  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15

  擔 保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證 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因 ,特請求甲方作為保證人為其向 (以下簡稱“貸款人”)

  提供保證擔保。鑑於乙方保證全面、嚴格遵守合同各項義務,甲方經研究決定同意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並本著最大誠信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貸款擔保是指甲方向貸款人保證,當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由甲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務、保證範圍、保證方式、保證期間及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2.1 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確定的數額。

  2.2 甲方保證的範圍及保證期間為: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為準。

  2.3 甲方保證的方式為:一般保證。

  2.4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準。

  第三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3.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3.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為

  3.3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此項費用自貸款人向乙方發放貸款後不予退還。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4.1 為保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條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4.2 履約保證金待乙方依約全面、嚴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項約定後予以退還。

  第五條 關於辦理抵押的約定

  5.1

  乙方應在與貸款人簽署借款合同為抵押物、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由甲方或透過甲方交貸款人執管。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申明並保證: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合法並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抵押物之上沒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乙方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乙方承諾在簽署借款合同前將書面許可交由甲方或透過甲方交貸款人儲存。

  5.3 乙方申明並保證: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他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價格等情況。

  5.4

  乙方應妥善保管、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託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出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未獲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任何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滅失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併為甲方及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乙方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

  5.7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條 反擔保

  7.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動產質押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7.2 乙方同時指定為甲方提供反擔保,由甲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的追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償還貸款後,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另外應支付甲方代償資金佔用費,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

  第八條 個人資訊授權

  乙方不可撤銷地保證並授權: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等進行跟蹤調查。乙方保證配合甲方,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9.1 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9.2 乙方保證將甲方指定的手續材料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由甲方轉交給貸款人。

  9.3

  乙方保證自己為抵押物的實際佔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終結前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形式的權利處置和設定,包括贈與、轉讓、再次抵押、出租、質押等。向甲方進行權利處置和設定除外。

  9.4 乙方保證積極、按時履行償還貸款義務,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證:當乙方及反擔保人住所、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婚姻關係等發生變化,以及發生可能影響乙方及反擔保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乙方應及時(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有義務提供新的反擔保。

  9.6 乙方保證若與其他人就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

  9.7 乙方保證並承諾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當發生違約時,乙方保證積極、主動承擔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9.8 本擔保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是連續性責任和義務,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論、索賠、和法律程式的影響,乙方保證不因此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時從貸款人貸款,協助乙方辦理抵押、公證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等,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跟蹤監督。

  10.3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乙方經營狀況、經濟狀況嚴重惡化;乙方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債務的意願或能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乙方履行債務能力和履行意願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包括個月),甲方有權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後,甲方享有抵押物的處置權。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 當乙方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本合同項下違約,甲方有權將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對待處理,予以扣收不予返還:

  11.1 乙方違反第十條第9.2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續材料或提交的手續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時等。

  11.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9.3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對抵押物進行權利設定或者設定的。

  11.5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履行關於乙方及反擔保人資信狀況、經濟狀況、聯絡資訊及其它資訊告知義務。

  11.6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的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擔保。 11.7

  乙方因與他人就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並以此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

  11.8 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8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每出現逾期一期,除應及時向貸款人償還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另應向甲方支付累計拖欠額 10%

  的違約金。

  (三)因乙方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條的約定分別支付違約金。乙方並應按七條的約定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

  (四)乙方除因違約支付甲方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等外,乙方還應支付甲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差旅費、郵寄送達費等。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2.2

  貸款人將對乙方的債權(包括抵押權)轉讓給甲方時,甲方或貸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即使出現無法送達、無人接收的情形,也視為已經送達,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為由對債權轉讓效力進行抗辯。

  12.3

  乙方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包括視為送達),應在15日內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還款、承擔違約責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可委託中介機構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而無須另行辦理委託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引起糾紛,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相關材料均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憑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畢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日起終止。

  第十五條 特點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已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已提請乙方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經應乙方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和解釋。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