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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年檢時間新規定

汽車年檢時間新規定

  汽車年檢時間新規定

  汽車年檢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15年6月,那麼,汽車年檢時間就是每年6月。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

  一、新規定非運營的小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在這6年期間,車主或者車輛所在單位每2年向車管所交一次交強險保單和車船使用稅證明,然後直接想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合格標誌。

  二、從今年新規定實行起,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提供小轎車異地年檢和網上預約年檢等服務,方便了車主,地市範圍內機動車所有人可自主選擇檢驗機構檢驗。

  三、車管所的檢驗機構,為了方便車輛年檢,對預約年檢的車輛開設了預約通道和視窗,車主在檢車時減少了排隊時間,可以直接上線檢測,然後持有檢測合格報告單領取年檢合格標誌和環保標。

  哪些車輛可享受免檢?

  並不是所有的新購私家車都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

  有3種情形不在免檢之列: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範圍;發生過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即6年免檢範圍內的新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檢政策;購車後長期未登記的也不享受免檢,即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不享受免檢政策。

  計程車、教練車等,屬於營運車輛,仍需按原來的要求進行年檢。

  車輛年檢逾期未檢

  一、可能會產生以下後果

  1、車輛逾期不年檢及年審出了事故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2、車輛不年檢會被扣車並罰款 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3、超過三個年檢週期未年檢或未取得年檢標誌的,車輛強制報廢。(但不一定是三年)

  二、如何解決

  如有違章,則先處理好違章,交好罰款,然後再去參加補檢。車輛補檢跟年檢需要的手續和證件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