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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服務志願者基本行為規範

醫務服務志願者基本行為規範

  醫務服務志願者基本行為規範是怎樣的?那麼,下面是小編介紹的醫務服務志願者基本行為規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醫務服務志願者基本行為規範

  第一條:自覺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展現四會人蓬勃向上、開拓進取的精神風貌,維護醫院形象與利益。

  第二條: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志願服務機構的.各項制度與要求,服從工作安排和所在團隊的管理,積極主動地展開工作。

  第三條:認真參加培訓,熟知並準確把握所在崗位的職責、工作標準、流程、業務知識、資訊、技能、組織聯絡體系、應急預案以及各項相關管理規定。

  第四條:珍惜志願者的公眾形象,上崗時著志願者統一服裝,保持儀表整潔、舉止文明、態度親和,面對他人,主動微笑示意。只在工作時間或上下崗途中穿著志願者服裝。

  第五條:按照“微笑熱情文明專業”的標準提供志願服務,工作時間不閒聊不可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在公共場所吸菸或飲酒,不得在工作崗位上吃東西。

  第六條:對所有的服務物件保持尊重、平等、熱情的態度,按照職責規定提供志願服務。如果不能解決的情況,要儘可能為服務物件聯絡相關人員或者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

  第七條:與其他志願者、工作人員之間,相互尊重、關心和鼓勵,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務任務。

  第八條: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準備,換崗時按要求認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現空崗現象。如遇特殊情況,按規定請假。

  第九條:遵守各項工作紀律。針對媒體採訪要求,遵從所在團隊的工作安排,展示志願者良好形象。

  第十條:不可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求不當利益,不得向服務物件所要簽名、禮品或小費,不得擅自接受服務物件的饋贈。工作時間不主動與服務物件合影。

  第十一條:服務殘疾人時,堅持平等、尊重、真誠的原則,按照“一看、二問、三聽、四助”的步驟,提供熱情、細緻、專業的服務。

  第十二條:如遇突發事件,在確保置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規範的應急流程果斷處置,並向直接上級彙報,積極爭取周邊其他工作人員的支援。注意維持正常秩序,避免擴大事態。注意保留、保護證據。

  第十三條: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規,保證交通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注意文明禮讓。

  第十四條:注意合理休息、飲食衛生,加強體育鍛煉,保持身心健康。

  第十五條:遵守所在團隊和服務崗位的其他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