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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申請書

聽證申請書範文九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語言簡潔、準確。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聽證申請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聽證申請書 篇1

  一. 檢測標準異議:

  1、貴局在《聽證告知書》裡依據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規定和委託XXX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對申請人經銷的《超色老抽醬油》和《雞汁老抽醬油》“判定不合格”。申請人認為 違背GB2717_xxxx的規定卻按“餐桌醬油”標準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氨基酸態氮標準要求限量≥0.4作為處罰依據,申請人認為有誤。GB2717_xxxx規定有按食用方法分為烹調醬油和餐桌醬油。按此規定申請人經銷的《超色老抽醬油》和《雞汁老抽醬油》屬於烹調醬油。

  2、同一樣產品為什麼XXXXX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XXX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均檢驗合格。因為XXX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和前兩個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單》上所標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單》上商品名標的是“醬油”,前兩個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單》上商品名標的是申請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醬油》和《雞汁老抽醬油》名稱,按烹調醬油進行檢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醬油衛生標準規定:“如對產品的衛生質量發生異議,由省市食品衛生監督部門複檢,並以其檢驗結果為準”

  二、執法程式

  剝奪申請人“知情權、參與權”。《行政處罰法釋義》第三條的解釋其中的:“5、現場勘查、物品檢驗要通知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到場;”的規定,為什麼貴局沒有通知申請人參加?

  三、一事不再罰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一事不再罰原則]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貴局已對申請人進行了處罰,為什麼在查處申請人提出聽證之後又對另兩家進行處罰?(另兩家被處罰的數量包括在申請人之內)

  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單憑貴局執法人員向申請人提取的《詢問筆錄》就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嗎?《行政處罰法釋義》第三十條的釋義:“只有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行政機關才能對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行為人的違法事實沒有查清或者證據不足的,行政機關不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調查程式]除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貴局沒有遵循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對申請人供貨方的證據、去向的證據都沒有調查取證?

  五、適用法律錯誤

  錯誤的是:《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第二頁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項,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申請人認為以上條、款、項對申請人沒有約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是對“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可以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聽證必要時可以陳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 禁止食品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條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應當依法履行下列管理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四)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資訊;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

  (六)設定食品資訊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者行政機關公佈的相關食品資訊;

  (七)其他應當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義務。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可以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七、請求貴局重新做出處理決定

  根據申請人提出的以上聽證事實及法律依據,懇請貴局重新做出處理決定。

  此致

  申請人:XXX

聽證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___,男,漢族,系__________業主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對__________規劃驗收進行聽證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此,申請人提出聽證申請,請求予以准許。

  此致

  __________規劃局__________分局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xx年4月29日

聽證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 年齡 性別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 )。

  委託代理人:姓名 住址 。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名稱 住址

  聯絡電話:

  行政複議請求:

  事實和理由:

  此致

  (行政複議機關)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聽證申請書 篇4

XX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單位下發的【20xx】第024號文,針對我單位施工的XX縣XX工程,因未向從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服裝,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下發的建設行政處罰聽證權利告知書中的處罰,我單位對此有異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單位對【20xx】第024號文中的處罰,申請行政處罰的聽證。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xx

聽證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3月4日出生,住xxx。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xxx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擬處罰決定,現向貴局申請聽證,以便申辯理由,澄清事實。

  事實與理由:

  貴局於20xx年xx月xx日送達的xxx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未經批准,xxxx,申請人特申請貴局舉行聽證,以便申辯理由,澄清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x單位

  申請人:xxx

聽證申請書 篇6

尊敬的xx:

  你局 xx行政處罰通知書收悉。因對你局告知書所認定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和依據持有異議,現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要求組織聽證。

  (單位或個人簽章)

  年 月 日

  《聽證申請書》填寫說明:

  1、本申請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設定;

  2、適用範圍: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等作出稅務行政處罰後,被處罰單位提出聽證申請時使用;

  3、填寫要求:

  “ ”處:分別填寫作出行政處罰行政機關名稱和處罰文書文號。

  4、本申請書為A4豎式一式兩份,一份稅務機關留存,一份裝入稅務檔案。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

  20xx年06月15日、

聽證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貴局擬以穗國稅南稽罰告〔200X〕xx號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舉行聽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自成立以來,一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從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更沒受過稅務機關的處罰。在此次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南區稽查局查賬過程中,申請人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工作,該局查核了申請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財務賬冊,顯示申請人的一切經營行為符合法律規定(除申請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稅發票0000xx及0000xxx外)。申請人確有在20xx年x月向廣州市明忠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商品一批,當時對方送貨上門經檢驗合格後,向對方支付貨款,並取得增值稅發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區稽查局此次查賬並出具告知書,申請人才知道支付廣州市明忠貿易有限公司的貨款被轉付給了廣州市xxx公司。申請人認為該筆交易行為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 國稅發〔20xx〕187號)規定的情形,應當按此《通知》規定處理申請人行為,懇請南區稽查局在作出處罰決定時充分考慮申請人理由。

  此致

  XXXXXXXXXX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聽證申請書 篇8

XXXXXXXXXX:

  你局XXXX行政處罰通知書收悉。因對你局告知書所認定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和依據持有異議,現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要求組織聽證。 (單位或個人簽章)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聽證申請書 篇9

  我是xxx職工xxx,女,xxx歲。

  鑑於xxxx區法院(20xx)xxxx字第42號和xx中級法院(20xx)xxxx字第102號民事判決書,以及遼寧高階人民法院(20xx)遼立二民申字第01833號民事裁定書,作為本案當事人,我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為本案組織聽證會。

  屆時,本人強烈要求國家立法專家,勞動部法律事物負責人,最高法院院長,工商銀行總行行長,全國人大.政協法工部主任,全國總工會主席,各民主黨派知名人士,以及國家個新聞媒體參與本會的聽證。同時要求上述三級法院審判人員全部到會,根據自己的審判意見進行公開答辯。

  根據最高法院《司法公開六項規定》原則規定了人民法院對開庭審理程式之外的涉及當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權益的案件實行聽證的,應當公開進行。本人以此申請致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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