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償命申請書》淺談人性
昨天,休庭九年後的趙志紅案再次開庭審理。趙志紅是一個揹負著十幾條人命的“殺人惡魔”,但他又是平反呼格吉勒圖案的關鍵人物,與呼格案有著無法切割的聯絡,甚至對中國司法制度的進步和重新認識人性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20XX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後,他交代的第一起罪行就是XXX年“4?9女屍案”。而九年前,呼格吉勒圖已被當作真兇槍決。冤案的製造者、參與者都已升官晉爵,當然在一審趙志紅案時他們都不提及“4?9女屍案”。趙志紅當場指出:“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廁所女屍案,檢察院怎麼不公訴,審理中為何也沒有人提呢?”審判長阻止他繼續講下去,並當庭宣判他死刑,等待自治區高院二審。趙志紅被押回看守所後,在一張厚厚的衛生紙上寫下了一份特殊的.申請書――《償命申請書》。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階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您們好:
我在被捕之後,經政府教育,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甦了人性!本著“自己做事、自己負責”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以公正!還世人以明白!讓我沒有遺憾地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訴,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注,並給予批准和大力支援!
特此申請,謝謝!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隊十四號罪犯趙志紅
20XX年12月5日
犯罪嫌疑人主動交代,國家公訴機關檢察院卻有意迴避,類似事情不止一樁。趙志紅案的特殊性是他本人寫下了書面《償命申請書》。
他署名前自稱“罪犯”,他不懂得其實在法院審判結束之前,自己只是“犯罪嫌疑人”。另一件事情,就是關進去的人,張口閉口都是“政府”,趙志紅也如此。這是一個很耐人尋味的語言轉換,與看守所、監獄外邊的人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語言。
同樣是昨天下午,備受關注的山西討薪非正常死亡案件中死去的河南農婦周秀雲進行了法醫屍檢。周秀雲案與呼格案的區別在於,一個是討薪死在警察腳下,一個是見義勇為向警察報告案件反被冤殺,同樣都是冤死,前者連個弄虛作假的法律程式都沒走完。因為太原警方在暴力執法過程中,把圍觀群眾的手機非法沒收了。比一比趙志紅的《償命申請書》,某些警員應當好好接受“政府教育”去“復甦人性”了,不能總是幹喪失人性的事給政府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