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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方案

實用的物業管理方案4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管理方案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管理方案 篇1

  致ZZ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一)、我公司已詳細閱讀貴公司提供的有關專案檔案、銷售宣傳冊等相關資料,並實地進行了勘察。對XX·當代華府房專案的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人財物的保障等進行了分析和商討,經認真編寫現正式遞交方案書,並作如下方案說明:

  1、我們將全面履行本方案書的承諾。

  2、我們將嚴格遵守《全國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浙江優秀示範小區考評標準》進行依法管理、依法服務、依法收費。

  3、如中標,我們同意與開發公司簽訂《XX·當代華府房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切實履行。我們將按照物業委託合同內容,承擔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接受開發商的檢查、監督。

  (二)、投標書概括

  本方案書是透過貴公司獲取資訊,並透過現場踏勘和答疑進一步瞭解XX·當代華府的物業情況。我們認真地研讀專案檔案等相關資料,根據XX·當代華府房所處的地理環境和物業特徵,融合本公司專業物業管理理念而編制。

  本方案書根據我公司管理住宅樓、綜合樓等物業樓盤的成功經驗,對XX·當代華府房的精緻物業樣式,從物業管理的整體設想、管理模式,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創優計劃、成本測算等諸方面做出統籌策劃,提出本公司的管理目標和承諾指標。

  本方案書根據XX·當代華府房的物業環境,結合專案資料,特別策劃XX·當代華府房物業管理工作計劃,並透過我們努力,採取專業物業管理服務,以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服務理念,為讓XX·當代華府房的全體業主享受高品位的生活環境,加快物業的保值、增值速度,提高XX·當代華府房物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展現集團的企業形象。

物業管理方案 篇2

  一、物業管理法律體系

  1.國務院各相關行政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頒佈的物業服務的行政規章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國務院的行政部門中以建設部的規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1990年《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20xx年《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等。地方性物業法規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物業服務法律法規的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物業管理實務中主要涉及的法規及問題

  (一)物業管理招投標

  透過物業管理招投標是物業管理市場發展、房地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物業管理水平的需要。20xx年建設部印發《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雖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招標方式等做出了規定,但並未對哪些專案必須實行招投標,哪些可以透過招投標或其他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哪些不宜進行招投標進行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只提到國家提倡透過招投標的方法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目前物業管理的招投標法規還未制定,給物業管理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留下了可鑽的空子,使競爭者參與者無法可依,也無法對有關方面進行有效的監督。

  (二)物業管理服務

  建設部發布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以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但對於物業管理模式的問題,最高層次的專門立法《物業管理條例》只允許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企業委託管理模式,與其上位法律《物權法》的規定存在衝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章從大體上規定了招投標的方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上的銜接、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移交的總體規定,缺乏對承接驗收更為嚴密的規定,對前期物業的開始時間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企業不規範,前期物業合同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現象。由於物業管理服務十分複雜、牽涉主體廣泛,要求採用書面形式的物業服務合同。為規範委託管理行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更全面、準確地反映物業管理全過程的內容,更充分表述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7年釋出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示範文字)》。《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僅對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了規定,但其內容過於原則,不利於操作,並且對物業服務合同性質沒有明確界定。我國《合同法》分則規定了15種典型合同,而今對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存在不同認識,導致實踐中對物業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三)物業裝飾裝修管理

  裝飾裝修是指為了使建築物、建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建築物外表和內部精心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築活動。我國對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兩個法律檔案中:《物業管理條例》的第四十六條和五十三條的規定。建設部20xx年釋出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四)業主自治

  《物權法》首次在法律上為建立業主自治機構提供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業主的法律範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章對業主和業主大會進行了規定。為了規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佈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建設部制定了《業主臨時公約(示範文字)》,供建設單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參考使用。國內現行法律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規定,業主自治機構的民事主體資格不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民事主體資格缺失,就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發生的某些訴訟,主體發生缺位,業主的權益就有可能受損。

  (五)物業使用與維護

  《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分為:專有權、共有權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規定了物業使用和維護的內容。另外,《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異產毗連房管理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管理辦法》、《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都直接或間接為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提供了法律依據。當前法規未對物業的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確的劃分和界定,使得這方面的糾紛特別多。另外,《物業管理條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對其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責任未細化,使物業公司維修責任被強制擴大。

  (六)物業服務收費

  涉及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都是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律。我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指導價範圍內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物業管理過程中還存在收費標準的爭議,對車位費、停車服務費、車輛保管費的界定不一,物業管理費收取及管理權的歸屬錯位,物業管理收費監管責任不明等問題。

  三、物業管理的立法完善

  在國家立法上,到目前為止我國尚無一部在行政法規以上的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專門的物業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專門立法《物業管理條例》層次低,與《物權法》存在衝突。各地的物業管理發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對物業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來的物業管理條例在內容上大相徑庭,與國家的規定不相一致,破壞了我國物業管理立法的統一性。只有從理論上科學認識和尋求物業管理內在的、必然的聯絡,透過立法途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一)加強理論研究工作,提高物業管理立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我國物業管理理論研究尚處於起步和探索階段,理論研究滯後於物業管理的實踐。必須加強物業管理的理論研究,透過借鑑國外的理論研究成果並緊密結合我國物業管理發展現狀,深入研究我國物業管理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明確我國物業管理的發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業管理發展模式。在正確理論的指導下不斷完善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提高物業管理立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物業管理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二)出臺物業管理的專門法律《物業管理法》

  出臺《物業管理法》,充分考慮已出臺的上位法律相關規定的配套和細化,以現有的立法內容為基礎並吸收近年來物業管理立法的成功經驗,從法律層面上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具體規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確規定住戶(業主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業主大會的職責、召集和決議方式,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定義、性質,合同的內容或事項,合同的訂立、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合同的解釋,對合同法的適用,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規定物業管理收費的原則,收費用途,收費標準的制定,對收費的管理和監督等。這樣一部專門法律,不僅提高了物業管理的立法層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業管理各有關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點。

  (三)做好縱向和橫向兩方面的法律協調工作

  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之間(即上下位法之間)應當互相銜接、不互相牴觸,同一層次的有關規範內容協調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規中,有與其上位法律明顯衝突的地方應及時予以修訂,如:《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主體的規定與《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為避免地方性法規之間不協調,較高層次的法規應對物業管理在體制、收費等原則性問題上進行規範,但不宜太具體,以保證各地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制定細則的自主性;各級部門應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適應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

  (四)加強物業基礎保障型的法律規定,建立物業糾紛處理系統

  完善物業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確業主個人、業主集團、業主委員會等訴訟主體地位,對訴訟程式進行規範,並對監管、物業驗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細緻規定,保障物業質量及配套機制的完善,為我國物業管理的長遠和高效發展提供保障。同時,建立專門處理系統,以解決物業管理糾紛為專職,不僅能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同時也有利於及時、高效地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物業管理方案 篇3

  一、保安方面

  1、本週重點是三期車位理順,目標為:小區內無車輛亂停放、業主車輛都固定車位並按序停放。門崗負責禁放無地下庫車位的車輛入院內,車管崗負責門前車位與停車秩序的管理,負責預定了固定車位的業主車輛車位不被佔用,並保證門前車輛有序停放。

  2、大廈內、浦發銀行門前與店內、商業店鋪、好百年、15號南辦公樓道每日2次巡邏、其中1次進店提示,增強業主對商業保安服務的'感受。

  3、門崗崗亭整理、雜物清除、擺放滅火器。

  4、加強對三期住改商人員損壞門禁的監管,實行絕對責任制度,使用人防和技防手段確保。

  5、如遇雪天根據需要應急加入掃雪。

  二、保潔方面

  1、重點加強樓道衛生,組織清理樓道和消防箱裡的雜物。

  2、著裝、工號、防滑牌擺放等要求規範。

  3、週三進行一次保潔整體大檢查,進行評比考核、獎優罰劣。

  4、大廈本週重點加強門口的雜物清理、電梯間的保潔質量、走廊的保潔質量。

  5、整理地下車庫的雜物,防範火災事故。

  6、安排雪天保潔的工作,確保雪天不影響業主出行。

  三、工程方面

  1、落實三期門禁故障排查,做好記錄,配合南京泛尼士公司維修,做好驗收和技術學習。

  2、落實分割槽設施巡查和檢修,重點對樓道燈、草坪燈、道路燈和水電設施進行維修。

  3、大廈加強對水電的控制,防止未辦手續裝修及違章裝修,做好天台門和地下室門的鎖閉。

  4、重點裝置間完成責任人並掛牌。

  四、客服方面

  1、本週重點配合做好三期車管,每天跟進保安對車輛的情況進行客戶溝通,續收車位費和落實車位固定,做好客戶解釋工作,防範糾紛。

  2、進行業主戶內可視對講故障情況的調查,並做好業主登記和驗收簽字工作。

  3、分片區管理責任落實,加強對片區衛生監督、客戶關係維護和費用催收工作。

  4、大廈完成對破壞消防設施裝修戶的承諾書籤字收集,加強出入證管理,對材料出門實行向業主通報制度。

  五、其他方面

  1、完成勞動協議簽訂工作。

  2、完成電子巡更安裝除錯。

  3、落實重要商戶的電價和物業費的協商。

  4、與華龍公司溝通大廈的配套設施問題。

物業管理方案 篇4

  一、績效考核總則

  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規範物業公司職工隊伍的管理。建立以崗位績效獎金製為主要形式的獎金激勵制度,透過對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評估,將其獎金分配結構與實際工作業績緊密結合。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職工的自身素質,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特制定績效考核制度。

  二、崗位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公開透明;

  2、注重實績、合理量化、綜合平衡的原則;

  3、誰管理誰考核,並體現權重的原則。

  三、被考核人員:

  物業公司經理和職工。

  四、績效考核的基本內容:

  小區物業司績效考核,分為經理考核和職工考核。

  (一)、經理考核內容:

  經理考核主要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工作,以本職為“天職”;樂於奉獻、勇於創新;幹物業、愛物業、專物業、精於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有積極向上、不怕困難、大膽管理、勇於進取的拼搏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幹勁。

  3、領導能力考核:

  有合理組織工作部署,統一協調下屬行動的能力;有正確分析、把握問題,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做出正確決定的能力;有把握下屬思想動態、激勵下屬工作熱情、形成團隊凝聚力的能力。

  4、工作業績考核:

  物業管理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物業公司工作紀律及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工作受到上級表彰情況。

  5、遵規守紀考核

  帶頭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廉潔自律情況。

  6、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的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二)、職工考核內容:

  職工考核主要從個人的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安心工作,樂於奉獻;幹物業、愛物業、專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有積極主動、不怕吃苦、不講條件、勇於進取的工作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幹勁。

  3、工作能力考核:

  熟悉小區基本情況,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善於思考問題、研究問題,獨立完成所擔負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能夠出色的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4、遵規守紀考核:

  服從領導,令行禁止;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遵守物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情況。

  5、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掌握的情況。

  6、團結協作考核:

  思想作風正派,處理好同志間關係;工作中不計分內分外,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有良好的群眾口碑。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五、績效考核時間及方法:

  1、所有被考評者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被考評者自我評分、民主測評打分和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的方法,在每月的第一週進行上月的績效考核,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結果在當月內有效。

  2、考核測評打分方法:

  (1)、物業公司經理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經理的考核人為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經理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50%

  (2)、職工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職工的考核人為各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職工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本小區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j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2×50%

  3、考核監督。局考績督察組派員參加各局屬物業公司的績效考核,並對其進行監督。

  4、試用期職工和臨時工不參加績效考核。

  六、考核等級和獎金加權:

  1、A級(優秀級):90分——100分,上月基本獎金加權10%;

  2、B級(良好級):80分——90(不含)分,上月基本獎金加權5%;

  3、C級(合格級):60分——80(不含)分,上月基本獎金加權0%;

  4、D級(不合格級):60(不含)分以下。.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

  局屬各物業公司,分別實行全員(本局幹部職工)年度基本獎金一次性承包制度。績效考核成績與獎金直接掛鉤,作為被考核人下一個月獎金分配的決定因素。

  1、績效考核成績為A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10%)]×基本獎金。

  2、績效考核成績為B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5%)]×基本獎金。

  3、績效考核成績為C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0%)]×基本獎金。

  4、績效考核成績為D級者,上月不計發獎金。並待崗學習一個月,待崗期間也不計發獎金。

  5、全年度累計12個A者,年終獎勵1000元

  八、考核紀律:

  1、各小區物業經理要認真組織,績效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除單位重新考核外,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考核人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撤職處理。)

  2、每位職工在民主測評打分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結夥串聯作弊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下崗處理

  3、績效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凡未在當月的第一週內完成績效考核的小區,將給予扣發經理當月基本獎金20%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