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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歌星校園歌手比賽的實施方案

我是大歌星校園歌手比賽的實施方案範文

  一、指導思想

  為了迎接校園文化藝術節的到來,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培養和挖掘我校文藝人才,展示我校同學們的藝術才華和精神風貌,學校決定舉辦“我是大歌星”校園歌手比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比賽時間

  5月8號上午10:00,一、二年級選手比賽;

  5月8號下午3:00,三、四年級選手比賽;

  5月9號上午10:00,五年級選手比賽。

  三、比賽地點

  汶源講堂

  四、參賽形式

  演唱形式不限,獨唱、合唱均可。

  五、評分標準

  1.歌曲內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潑;(1分)

  2.音色明亮,有較好的.音質,音調、唱詞準確,吐字清新;(3分)

  3.理解歌曲內涵,恰當把握旋律節奏,歌曲處理及動作設計到位;(3分)

  4.具有一定的演唱技巧,綜合素質佳;(2分)

  5.歌手儀表端莊,儀態自然,服裝整潔。(1分)

  六、評委

  *** ***

  七、計分員

  尚慶琴陳春蘭

  八、評獎方式

  1.打分採用十分制,評委現場打分;

  2.按級部評選出“校園小歌手”一等獎3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3名,並按規定計入班級量化積分。

  九、其他要求

  1.參賽順序由各級部抽籤決定,於5月7日上午大課間交到音樂組辦公室;

  2.每位參賽選手必須自備歌曲伴奏。服裝、化妝自行準備;

  3.參賽選手必須按時到場,服從組織者的安排,否則視為棄權;

  4.各級部準備一名主持人播報本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