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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部第三季度激勵方案

銷售部第三季度激勵方案

  一、激勵政策

  銷售部完成當月目標為上月銷售目標的≥10%遞增趨勢。個人銷售實現當月的目標值的100%,且當月個人銷售額完成≥上月銷售的110%增長趨勢,部門申請拿出當月銷售的0.1%和銷售遞增成正比趨勢作為激勵獎金另行發放(不予和工資一起實行單獨發放,獎金提取計入部門整體銷售費用標準當月兌現)。

  二、激勵兌現形式及公式

  2.1、分配原則

  按照80:20分配原則進行支配,整體獎金的20%作為部門活動經費進行支配,另80%作為個人及銷售排名獎金髮放。

  2.2、個人銷售突出表現者

  整體獎金80%中的40%部門作為對個人銷售突出表現者作為單獨獎金髮放支出,且個人須滿足當月完成目標值的100%,且當月個人銷售額完成≥上月銷售的'110%獎勵。

  2.3、排名獎金分配規則

  結餘部分作為銷售部按照現有編制4:3:2:1(最後一名無獎金)發放。為體現相對公平公正原則,排名規則須同時滿足以下規則條件: a) 上年度個人目標實現%情況(回款為準) b) 本月當期銷售目標完成佔比情況(本月必須大於上月完成資料,上月銷售和目標取最大值) c) 本月完成和上月完成佔比情況 銷售排名計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個人目標完成%*20% +(本月目標完成%+本月完成/上月完成%))80%

  2.4、特殊渠道銷售激勵

  另阿里巴巴國際、國內站維護和銷售新拓業務累計實現(銷售額依回款為準、前期已經進入計價或打樣狀態訂單不計入新拓範疇、利潤率低於銷售制度基本原則的另議): a) 1萬元<累計銷售額<2萬元RMB——獎勵該累計銷售額的1% b) 2萬元≤累計銷售額<5萬元RMB——獎勵該累計銷售額的1.2% c) 累計銷售額≥5萬元RMB——獎勵該累計銷售額的1.5%

  2.5、公司戰略部署完成激勵

  按照下年度戰略規劃進度表實施階段性任務完成,由部門經理根據完成情況對擔當人申請特別獎勵100-500元(必須書面報告形式,資料和完成進度給予詳細說明,經部門和公司認可)。

  三、其他

  備註說明:上年度總體獎金按4月份公司高層會議精神,分配金額為10000元RMB,按以上分配原則和兌現公式套用發放(上年度若個人銷售突出表現者單獨獎金髮放部分,若未能同時滿足100%目標銷售和同期110%增長趨勢,延續並參照銷售排名規則,第一名者享受此待遇並給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