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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

  導語:大學生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各個領域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志願服務過程中,大學生群體也在某種程度上也表現出了不成熟、隨意、不穩定等問題。下面小編為你整理的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1)

  獎勵目的:為表揚志願者對社會各界無償奉獻的服務精神,鼓勵更多優秀的志願者投入到志願者服務行列,特此紅樓社群建立志願者獎勵機制。

  獎勵形式:

  (1) 授予星級志願者稱號(小冊子)

  (2) 頒發證書

  (3) 工作表現優秀者根據能力給予一定工作職務 (4)每月舉行志願者活動,每年不定期舉辦培訓講座

  獎勵細則:

  星級志願者評比標準。

  (1) 參加一次志願者活動滿1小時以上為一分,一個年度積滿50分為一星,以此類推,最高為五星。

  (2) 一個年度志願者服務工作滿120小時為一星,以此類推,最高為五星。每個年度評一次,兩種評比方式根據每個志願者的情況以數量多的方式作評比。根據對部門的貢獻可適當加分,評選不單以活動能力評論,還將以其表現是否符合志願者行為作為參考。根據志願者工作完成情況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優”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願者須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冊子給紅樓社群統計時數或分數,進行年審,以便參加志願者評選,逾期將不予受理。

  2.證書頒發標準 以星級志願者為標準,積極參加活動、努力完成交辦的任務並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和團體,經討論決定,給予表彰和獎勵;關心、支援和參加志願者活動併為志願者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可授予榮譽證書。每年稽核評選一次。

  志願者激勵機制方案(2)

  一、大學生志願者工作現狀

  我國志願者服務發展勢頭迅猛,在學習和借鑑西方國家先進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許多國內學者展開了廣泛研究。從20世紀40年代志願者初具形態,到90年代高等院校學生志願社團的蓬勃發展,更多的大學生參與到志願工作中來,成為青年志願者隊伍的堅實力量。進入21世紀,大學生志願工作取得了迅猛的發展,他們的身影和所賦予的時代精神給全中國甚至是全世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在非典救急、地震頻發、北京奧運、上海世博這一系列大事件中,中國大學生真真實實展現了他們的價值。

  二、大學生志願者激勵機制分析

  志願者工作具備自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組織性等基本特徵。尋求合適的激勵機制,可以使志願者工作發揮出本身固有的優良特性。同時也根據大學生志願者個人需要和社會環境的需求,有效的促進整個志願者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在組織系統中,激勵機制本質上是激勵主客體之間透過激勵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因此可以透過分析大學生志願者這個群體中的激勵因素、其相互關係、如何生效來實現。

  現階段,內在因素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包括奉獻需求、精神需求、發展性需求。外在因素對在校大學生的激勵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

  第一、物質因素。在志願工作過程中和結束後給予物質獎勵。包括食宿、補貼、獎金、紀念品、集體活動等形式,吸引、激勵志願者的加入並做出更多的貢獻。物質性激勵因素較為客觀、可量化,能透過實物獎勵有效鼓舞志願者,也能使其增加榮譽感。當然這需要志願活動的組織方具備一定的物質條件,從而滿足物質激勵的行為。

  第二、組織因素。優秀的組織建設在大學生志願工作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組織的型別和文化影響著大學生對志願活動的選擇。如校園內的興趣小組,學生社團;校外的非盈利組織和社團;還有體制內的黨、團和政府組織等,大學生對不同組織的參與都導致了他們選擇不同的志願工作。

  第三、環境因素。良好的學校內環境,透過對志願者工作的推廣、對志願精神的倡導是一個主要渠道增加志願者的數量。豐富完善的社會環境中,現場的招募、媒體網路宣傳、周圍朋友的志願活動也能增加大學生對志願工作的興趣和熱情。

  大學生志願者多數透過高校、社會團體和非營利非企業組織這類

  載體進行活動的。因此相關機構的良好宣傳以及導向,制定完備的激勵制度對高校大學生參與志願者工作有著決定性作用。

  三、大學生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志願者事業在改革開放後取得了長足進步。大學生志願者隊伍的日趨壯大、工作涉及領域的展開、志願者組織網路的不完備和各地區發展的不平衡都在督促我們建立和改進大學生志願者激勵制度。這個過程中,問題的探索和研究都將積極推動志願者事業的良性發展和進步。

  (一)激勵規劃不明朗,缺乏長效管理

  隨著研究的深入,激勵機制未來規劃的重要性逐漸為社會重視和認可。但是縱觀各相關機構組織對激勵的長期規劃依舊十分不明朗,缺乏長效的管理手段。合理的激勵規劃是推動大學生志願者工作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目前大多志願者活動多度關注工作形式、流於表面內容,跟著感覺走,後續的關注和發展常常被忽視。

  (二)激勵方式不全面,缺乏人文關懷

  大學生較為重視精神層面的回報,也需要物質方面作為輔助。現有的物質激勵,通常給予獎章、獎金等簡單形式的比較多,無法滿足大學生志願者成長和被認同心理需求。大學生在初期對志願者保持了美好的想象和期待,但過度的物質激勵而缺乏人文關懷會使獎勵的意義大於志願工作本身的內在價值,甚至扭曲了個人動機。

  (三)激勵體制不完備,缺乏法制保障

  由於多種原因,激勵體系很難顧全所有志願者的需求,導致激勵

  不足。同時,志願者活動以自發自願為前提,但缺少相關制度規範他們的行為、保障他們的權利。

  四、完善大學生志願者激勵機制對策研究

  志願者在社會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透過完善激勵機制對大學生志願者來說十分必要。根據大學生志願者的特點,並考慮其能力水平、認知程度、生活環境,恰當而有原則的去完善。主要原則包括:公平性原則、引導性原則、按需激勵原則、時效性原則。

  (一)激勵規劃系統化

  志願者事業是當今社會重要的公益事業,也是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的組成部分。系統的宣傳激勵機制、明確未來規劃要點、加強志願精神的'傳承一系列的措施,旨在建設出一支經驗豐富、長期服務的志願者團隊。

  (二)激勵方式多元化

  責任感激勵:大學生大部分具備自身肩負的公共責任感,從而積極自願投身到志願者事業中去。責任感的激勵能激發大學生志願者的主人翁意識,將志願工作當成一項事業去完成;組織文化激勵:使大學生融入一個良好的組織文化,能增加志願工作對他們的感染力,同時也能吸引更多人投身志願事業之中;考評績效激勵:對志願者工作制定嚴格的考評標準,可以提高大學生志願工作效率,也能及時發現優缺點加以改正,從而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美好的工作氛圍。

  (三)激勵過程人文化

  情感關懷、人文關懷需要始終貫穿在激勵過程中。組織單位坦誠的關心是大學生真正需求的。透過協調組織工作氛圍,增加對志願者情緒心態的關注能夠激勵志願者的工作熱情,並可以維持一個良好的工作狀態。

  (四)激勵政策法制化

  合理的法制制度能有效保障志願者基本權利的行使。把志願者激勵政策法制化,真正的納入政府和社會保障體系中去,才能為大學生志願者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外部環境。政策的公平公開化也同樣重要。

  五、結論

  志願者事業的發展,需要對激勵機制進行長效的管理。根本在於立足奉獻精神,結合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努力傳承志願者文化,從而引導大學生持續參與到志願事業中去,為社會主義事業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