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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體制工作總結報告

教育管理體制工作總結報告範文

  近年來,隨著婁底城市化程序的加快,婁底城區教育快速發展,辦學規模急劇擴大,入學人口成倍增長,教育質量穩步提高,但隨之而來的學校佈局不盡合理,教育發展不均,學生擇校成風,教育規劃缺乏長遠和通盤考慮,導致城區學校大班額、入學難等問題日顯突出。我們認為,這與城區教育管理體制沒有得以理順是有很大關係的。

  一、現狀

  目前,婁底城區共有3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是婁底市教育局、婁星區教育局和開發區教育局。XX年以前,婁底市教育局僅直接管理一中、一小及市直機關幼兒園共3箇中小學(幼兒園)等辦學機構,XX年企業子校移交地方後,婁底市教育局又接管了漣鋼及鐵路集團的所有子校,即現已更名為五中、六中、六小、七小、八小、九小等6所學校,2011年新建成星星實驗學校,市教育局所管轄的中小學校均在城區範圍之內。婁星區教育局主要管理婁星區所轄7個鄉鎮、5個辦事處範圍內的69所學校,城區學校包括二中、三中、四中、二小、三小、四小、五小。開發區教育局直接管理從婁星區範圍內移交的西陽鎮、大埠橋及春園中學等9所中小學校。其中市教育局管理的中小學生有22057人;區教育局管理的中小學生有48700人,管理的城區中小學生28951人;開發區教育局管理的中小學生有近4000人。

  二、弊端

  1、 城區教育分塊而治,不利於學校合理佈局。在一個僅36萬人口的城區,存在著3個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著中小學,造成一個辦事處的學校有3個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一所學校的學生來自三個教育行政部門區域內分管的範圍,這在全國都是絕無僅有。與長沙等地分割槽而治截然不同,婁底整個城區的經濟總量、財政收入水平、地域面積、人口規模不足以與長沙的一個區相比較。機構重置,既浪費了教育行政資源,也造成3個管理部門各自為政,在規劃學校佈局和整合城區教育資源方面存在著認識和責任上的差異。直到今天,尚不知有與城區發展相適應的教育預留用地規劃,尚未解決歷史上因規劃不科學而導致學校佈局不合理的問題。

  2、 招生範圍交叉重疊,不利於學生就近入學。市管六中與區管二中和三中距離不到兩公里,生源緊張資源嚴重閒置;開發區的茅塘小學與婁星區的漣濱小學、思塘小學、華建學校僅一步之遙,各校生源吃緊,不能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婁星區三小四小所在的中心城區新建小區林立,入學適齡人口劇增,學校平均班額接近80餘人,人數最多的班級近90人,但由於城區中小學校的招生範圍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劃分標準,致使學生不能得到有效分流。

  3、 資源配置不盡合理,不利於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婁星區地域範圍內的學校,市教育局、婁星區、開發區管理主體在經費保障、師資建設、辦學條件、教師待遇等方面存在配置不均的問題。在城市教育附加分割上,婁星區承擔了城區65%以上的基礎教育任務,歷年實際分配所得卻低於25%,與承擔的基礎教育責任遠不相符。開發區管理的春元中學,借百年校慶之機斥資上1000萬元進行改擴建,卻因生源奇缺而使資源閒置;市屬新建星星實驗學校所覆蓋範圍入學壓力目前遠遠小於婁星區的三小、四小,優先建成卻又難以充分發揮其作用;市屬一中和五中憑藉資源配置優勢達到了省級示範普通高階中學的辦學標準,婁星區至今卻沒有一所普通高階中學透過省級示範普通高階中學評估,主要問題是硬體不硬;撤地設市造成我區職能部門職能不全,區級財力萎縮因而無力新建中小學校,導致中心城區班額大、上學難現象愈演愈烈,逼迫三小、四小、二中、三中等學校違背教育規律編排超大班級,致使學校安全隱患叢生,教育教學質量明顯下滑,師生健康受到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此反應強烈。

  4、 三個主體各自為政,不利於彼此優勢互補。三個管理主體各自為政,主持各自的教育教學管理,主張各自的利益訴求,缺少正常的`交流溝通,缺少必要的資料統計,也就無法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機制。優質教育資源也無法搭成共享平臺,加上學校之間為爭搶生源的不良競爭態勢,從而造成了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穩步上升,質量差距的鴻溝越拉越大,這不僅影響教育的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還將影響婁底教育向更高層次發展,影響婁底人才的培養和教育強市的推進。

  三、 依據

  1、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法律規定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規劃、指導和評估義務教育的發展。義務教育具體管理,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是一個多餘的二傳手,存在與縣級有關部門爭權奪利的錯誤傾向。

  2、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屬地原則規定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國的教育事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我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協助省教育廳管理高等教育學校、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工作,同時一般直接具體管理中學、小學、幼兒園各一所。

  四、建議

  1、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婁星區統一管理婁底中心城區全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市教育局除直管一中、一小和市直機關幼兒園外,市管六小、七小、八小、九小、星星實驗學校宜劃轉婁星區統一管理。婁底市教育局主要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教學工作,協助管理高等教育工作,強化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宏觀管理全市教育的職能。開發區設立開發區教育管理辦公室,隸屬婁底市教育局,管理轄區內義務教育和春元中學。

  2、建立健全高中階段教育分類管理體制。普通高階中學管理以婁星區為主,市管五中、六中劃轉婁星區管理,這樣更有利於統一管理和公平競爭;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等)歸市統管,以適應新形勢下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加大中等職業教育統籌管理力度的需要。

  3、建立健全民辦教育(含網校)分級管理體制。民辦專科省市共管以市為主,不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市管,民辦高中階段學校(不含普高)市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初中、小學、學前教育機構和其他不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按屬地原則劃歸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