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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

【推薦】供貨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貨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xx有限公司供貨一事,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供給乙方鋼材一批,約xx噸,鋼材確保質量,產地不限。

  單價按現行市場價:

  一級鋼單價元噸

  二級鋼單價元噸

  三級鋼單價元噸

  按上列單價結算付清貨款。

  第二條、甲方供給乙方水泥一批,約xx噸,水泥產地xxxx。甲方確保此批水泥質量,並提供廠方化驗報告,水泥單價現價按xx元噸結算付清貨款。

  第三條、我公司所供物資(鋼材,水泥)價格隨行就市。

  第四條、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鋼材入場後,乙方必須先檢驗合格後,方能加工使用,否則,乙方提出的一切質量問題及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檢驗後,鋼材不合格,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到乙方現場,雙方共同取樣檢驗,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鋼材,甲方負責退貨,並負責工地來回運費)。

  第五條、甲方根據乙方的材料進貨單供貨給乙方(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須把提貨計劃xx天前通知給甲方,甲方組織車輛供貨,直髮或庫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資(鋼材,水泥)短運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在生產廠家正常的情況下,甲方保質,保量急時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結算付清甲方所供貨貨物的貨。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貨,且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合同所列貨物總貨款的xx元天的違約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貨款為止。

  第七條、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貨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貨,若經甲方發現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貨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貨款,並視乙方行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x元(xx元)次。

  第八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九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xx商貿有限公司供貨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貨合同 篇2

  購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應質量、環保標準。

  2、乙方按甲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

  二、供貨質量、週期及價格調整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標準:GB/T11718—1999《中密度纖維板》、GB1858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滿前,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附件

  1、供貨價格明細表。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貨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需方:

  供方: 專案名稱: 供需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銷售合同,條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為需方提供產品,需方同意購買供方所提供的產品。產品型號、數量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貨物清單。

  貨 物 清 單

  二、供需雙方確認,需方應支付的貨款總價為人民幣 ¥160000.00(大寫:壹拾陸萬元整)本貨款總價不含稅。需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支付上述貨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供需雙方確認,本合同採用以下方式付款,即:

  (1) 本合同簽訂後在日內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購貨定金(即人民幣大寫 : 元整)

  (2)貨到工地支付至該批貨款總額的 60 %貨款。

  (3)消防驗收通過後3日內支付至發貨總額的 25 %貨款。

  (4)貨款總額的5%為質保金,質保期二年後3日內付清。

  供需雙方確認,需方以轉帳支票或匯款方式匯至供方銀行帳戶。供方確認,供方的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時代分行;賬號:*********************.

  四、關於現金支付的特別約定

  供方特別宣告: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方式付款,如需方向供方業務員支付現金或者以供方業務員為收款人開具現金支票,須我司開具收款委託書,否則均不能被視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貨款。貨款未付清時貨物所有權仍歸供方所有。

  五、交貨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額交付定金、預付款的條件下,供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貨物,具體發貨數量以需方通知為準,(通知應採用書面方式,口頭通知無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貨物時,雙方應簽訂增補合同。

  六、交貨方式:

  供需雙方確認,本合同採用以下第( 2 )方式交貨,即:1、需方自提;

  2、供方代辦託運,運費由(供 )方承擔。交貨地點:。 託運方式: 汽運 .

  3、其他: .

  七、供需雙方確認,採用上述第六條約定的交貨方式時,供方在將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交付給需方(包括需方的僱員、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為其服務的人員或機構、第一承運人)後,即視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後貨物的風險責任由需方承擔。

  八、需方收到貨物後應對貨物品種、型號、數量、質量等按本合同、銷售定單和《送貨單》進行核查。發現不符時,需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無書面通知的,視為需方對此批貨物無異議。

  九、供方所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且能滿足消防部門對消防裝置驗收的標準或要求。

  供需雙方確認:供方提供的產品在交貨時能符合本條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貨。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餘的尚未使用過的零星貨物,允許退貨,但應以退貨當日的價格進行結算(其中退貨期限為:廣東省內三個月,其他省市六個月)退貨期限的起算日為供方發貨之日。需方在退貨期限內向供方提出退貨要求,應以書面方式。超越退貨期限提出的退貨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分為二種:1、屬供方自行生產的產品享有為期二年的保修服務。

  2、屬供方外購的配套產品享有為期一年的保修服務,但需方對外購品機身上的合格標識、保修標識等保修憑證不得拆除,否則視為已過保修期。

  質量保證期的起算日為供方發貨之日。在質量保證期內,供方負責對其所提供的產品進行免費維修。質量保證期滿後,供方負責對其所提供的產品進行有償維修服務。

  十一、因不可歸咎於供方產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因需方故意或過失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不屬於免費質量保證的範圍,應由需方承擔責任。如由供方進行維修的,供方將按維修的實際狀況予以收費。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的,對方有權暫不履行對應的義務。如果一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持續30天以上,則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單方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餘貨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權按總貨款的5‰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供方有權提出單方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單方終止後,供方有權沒收定金、停止供貨,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貨的尚未支付的貨款及滯納金。

  拖欠貨款逾期未超過30天,或逾期超過30天但供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將按照每逾期一日按總貨款的5‰收取滯納金。需方應向供方及時付清所拖欠的貨款本金及相應的滯納金。

  十三、解決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予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供需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專案所在地訴訟解決。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供供需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騎縫蓋章有效。

  需方(章)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公司代表: 委託代理:(簽字) 簽約日期:

  供方(章)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公司代表: 委託代理:(簽字) 簽約日期:

供貨合同 篇4

  買方(甲方): 簽訂地點:

  賣方(乙方): 簽訂時間:20__年00月00日

  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定義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與其相關的訂單、附件和補充規定。

  1.2“價格”指由雙方商定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

  1.3“產品”指相關訂單所列產品。

  1.4“服務”指相關訂單所列的服務。

  1.5“訂單”指甲方發給乙方的包含產品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條款、交貨時間、支付條款等內容的正式訂貨通知,是唯一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貨義務的檔案。

  1.6“生效訂單”指經甲、乙雙方確認蓋章後的訂單。

  二、合同組成長期供貨合同

  1、依據本合同所制定的訂單、補充訂單及相關修訂書,與合同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價格條款

  3.1價格:乙方按照一定的價格向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生效訂單中被甲方確認的價格是甲方應付給乙方貨款的唯一憑證。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訂單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3.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價格不能高於同條件下其提供給其他使用者的產品價格。

  3.3報價:乙方接到甲方詢價單後,需儘快報價,儘量按照詢價單中要求報價的日期之前向甲方報價,乙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報價。在供貨數量發生較大增長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調整產品的價格。乙方對甲方的報價必須基於誠實的能夠成交基礎上。若乙方連續三個月的報價均未能成交一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供應商的資格。

  四、訂單

  4.1詢價單下達:甲方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下達詢價單給乙方。

  4.2詢價單確認:收到甲方發出的詢價單後,乙方應在當日確認是否收到訂單,並應在收到詢價單後的工作日內予以報價。乙方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傳回報價單,所報價格應為乙方可以履行價格,若在合同期內乙方所報價格應乙方原因兩次以上能履行,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供應商資格。

  4.3簽訂訂單:甲方認為乙方報價合理,雙方簽訂該批訂單。

  4.4執行訂單: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術標準、檢驗標準等技術要求,乙方應嚴格按照要求供貨。

  4.5交貨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貨時間不得提前、遲延,否則,均視為乙方不按時交貨,甲方有權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貨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倉儲費及其它費用。

  4.6取消訂單:由於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甲方對產品需求發生變化,甲方有權取消生效訂單。在此情況下,雙方將協商取消訂單前產生的成品、半成品的處理方案以及對乙方可能造成損失的補償辦法。

  五、交貨

  5.1交貨:本合同下的交貨指,乙方將產品運送到甲方在團風的工廠交付給甲方,或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貨地點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並同時提供有關產品的送貨單和加蓋乙方公章產品質量證明書一式六份,並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費用。

  5.2乙方應按照生效訂單約定的交貨時間交貨。生效訂單對交貨時間沒有約定的,乙方應當在該生效訂單生效之日的第30日交貨。

  5.3交貨前日,乙方應以通知甲方收貨人員,該通知應包括訂單號碼、乙方名稱、交貨日期、產品、數量等內容。

  5.4交貨數量不能滿足訂單的,乙方應當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接收。否則,甲方可根據乙方交貨情況,決定取消或調整訂單,由此造成乙方庫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交貨數量多於訂單數量的,乙方應當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雙方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接收,否則,甲方不承擔接收多餘產品的責任。

  5.6收貨數量、收貨時間以貨物經甲方或其指定收貨人的接收部門檢驗合格入庫為準。

  六、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6.1在甲方工廠將產品交付給甲方之前,或在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將產品交付給甲方之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在此之後,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七、包裝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裝方式外,包裝物應由乙方提供並自負費用。包裝產品標識應包含乙方名稱、產品名稱、規格、材質、數量。

  7.2乙方應採用合適的安全包裝方案,要求包裝單件的重量不超過15T。

  八、品質控制

  8.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

  8.2甲方應在產品達到交貨地點後權予以拒收。屬於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全部退貨。

  8.3生產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交付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更換合格產品或退還相應價款,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4甲方產品投入流通後,甲方發現乙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產品,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費在內的相關損失。

  8.5乙方為其產品提供為期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不包括甲方使用不當、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諾免費維修或免費更換。

  8.6針對每個交貨批次的產品,乙方均應附上出廠常規檢測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以供甲方質檢部確認。

  8.7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認為可讓步接收的,甲方可採用折價方式接收,折價金額需經乙方確認。

  九、付款

  9.1具體結算方式以訂單確認的結算方式為準,乙方訂單履行完畢雙方簽署應付款確認書,或各自生成應付款、應收款資料。

  9.2乙方應當在該付款日的

  9.3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將按照其制定的經營政策中的利率從應付給乙方的貨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間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將匯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十、保證條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陳述和擔保:

  10.1.1對本合同的執行不會違反與其相關的任何合同條款、責任、法律、法規和法令;

  10.1.2提供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的產品質量條款、技術標準和規範的要求,且在這種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價格條款”的有關規定,不進行欺詐性報價。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訂單: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導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經甲方催告後3天內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經甲方催告後不能提供合理解釋的;

  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行為;

  喪失誠信信譽;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響甲方提起損失賠償的權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並且它的發生及後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遲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事件發生方應當在此等事件發生後,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天內向對方發出事件發生地點有關政府部門或商會出具的證明,以證實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2.3在此條件下,乙方仍有義務竭盡全力儘快交貨。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四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3.1乙方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退貨、減少或者退還貨款。甲方提出更換的、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補送新的合格品,超過合同交貨期的,仍將判定為延期交貨。

  13.2對於不合格產品、多餘產品及被取消訂單下的產品(即甲方可退還給乙方的產品),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取走;超出規定時間仍未取走的,甲方可為乙方辦理退還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產品丟失、損壞、減量、變質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乙方已預見到其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可能作為部件被用於甲方製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論此類瑕疵發現於甲方生產其成品過程中,還是於甲方將成品售出或終端使用者使用過程中,乙方均應承擔更換或維修的義務,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貨款外,必要時,還要按照有問題產品的貨值的200%對乙方處罰。

  13.4甲方售出或終端使用者使用甲方的成品過程中,因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3.5乙方不能按期交貨,乙方應將不能按期交貨的情況或更改後的交貨日期和交貨數量立即通知甲方。在無其他特殊情況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到貨,每日按生效訂單未交貨(或未及時交貨)部分金額的1%賠付,同時,乙方還應賠償由於甲方向第三方採購同類產品所造成的採購差價損失,或賠償甲方停產待料所造成的損失。

  13.6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畢的訂單仍應得到繼續履行。

  14.3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希望繼續合作的,雙方將協商訂立新的合同,在未訂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十五、法律適用

  15.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十六、糾紛解決

  16.1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透過友好協商不能得到解決的,雙方同意由團風縣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地點在團風縣。

  十七、一般條款

  17.1修訂:本合同的修訂僅能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的書面檔案進行,該類檔案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7.2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附屬機構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員:乙方須確保其人員在甲方場所進行服務時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17.4不正行為: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提供任何酬金、禮物、饋贈。甲方認為此類行為是試圖不適當地影響甲方的員工,這將損害甲方與乙方間的業務關係。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司法機關裁定在某些方面無效,且這種不可執行性不會對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則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7.6棄權:本合同的有效棄權須經棄權方書面簽署和對方確認;一方對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的某些事件放棄追究但並不表示對以後發生的事件也放棄追究。

  17.7資訊傳遞:當一方的有關基本資訊發生變化(如地址、賬號、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對雙方的合作產生影響時,應將變化資訊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傳遞。

  17.8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或蓋章生效。

  17.9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經辦人: 代理經辦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供貨合同 篇5

  甲方(購方): 徐州龍福山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銷方): 徐州市賈汪區汴塘鎮順意廣告設計工作室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下列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貨物基本情況

  二、付款及交貨條款

  乙方按照甲方樣稿要求訂製產品並簽訂本購銷合同後,乙方開始製作。在簽訂合同 工作日內完工,簽訂合同後甲方先付總款的50% 18000元作為定金,完成後甲方應將本合同總價款剩餘餘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三、售後服務條款

  甲方所購產品安裝完成時,甲方派專人進行驗收確認。

  ①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廣告產品進行維護或維修。

  ②免費保修期內維修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保修期內不屬於免費保修範圍內的損壞,乙方收取人工費及材料工本費。

  ③免費保修期內,由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維修中的運費由乙方承擔,若不屬於保修範圍或人為損壞,運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