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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關於服務合同錦集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務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北京宏運恆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協議型別:“輕鬆商務”網路系統服務安全與保密合同

  協議合同編號:hyht-easy-business

  合同有效期:壹年(年月日----年月日)

  “輕鬆商務”是由宏運恆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提供的一種計算機及網路的維護服務解決方案。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認由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以下安全與保密服務:

  工作資料的安全與保密:

  乙方工程師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複製甲方公司員工的工作資料(包括:word文件、excel表格、access資料庫及其他資料);

  在為甲方服務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甲方有用的工作資料刪除;

  如果需要格式化甲方的硬碟及軟體盤裡,需要經過甲方當事人同意並簽字確任後,方可進行操作;

  重新安裝作業系統時,如有將甲方工作資料備份到自己電腦上的情況,需要在恢復資料到甲方電腦後立即刪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備份;

  乙方向甲方提供備用電腦,需要將甲方的工作資料複製到備用電腦,當甲方的電腦維修完畢後,將工作資料恢復對甲方的電腦,需要立即將備用電腦上的相關資料刪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備份;

  員工隱私的安全與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對方員工的聯絡方式公佈於眾,其中包括手機號碼、家庭電話、呼機號碼、email地址;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對方員工的個人隱私公佈於從,其中包括員工的家庭住址、員工的年齡、家庭狀況;

  乙方工程師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檢視甲方工作人員的mail信件;

  雙方交換檔案的安全與保密:

  簽約雙方須對雙方以書面形式指明應保密的資訊內容進行保密。除非

  (1)這些資訊內容已見於公共傳媒。

  (2)這些資訊由兩方獨立發展,但在合同範圍之外這些資訊內容透過合法渠道從第三方獲得。

  合同雙方須同意保密的檔案及資訊內容的傳播範圍僅限於自己的僱員和為執行合同而必須獲知保密內容的第三方。合同雙方須保證已方僱員和相關方獲知並同意對這些資訊進行保密。

  合同雙方還應同意在雙方的要求下,乙方僱員及相關第三方切實遵守所有的保密要求遵守對方對保密材料的保安措施。

  本條款至合同終止時繼續有效,對對方保密材料進行保密的義務須到合同到期後一年終。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果雙方違反合同條款,應付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服務合同 篇2

  一、經雙方友好協商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的影印機維修事宜特簽定本合同。

  二、請完整填寫影印機狀況:

  三、服務內容:

  1.甲方機器出現問題時,請儘早和乙方聯絡,並詳細反饋機器使用狀況及故障現象,以便及時解決。

  2.在甲方的影印機出現問題,乙方接到報修後,市內在4工作小時內,外地在12工作小時內上門為甲方服務(國家法定節假日可提供預約服務)。

  3.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的機器狀況,定期上門進行維護保養,一般每月一次。

  4.合同期內,如果機器需要更換配件,乙方需經甲方同意,只收取材料費,不再收取維修費。

  5.合同期內,甲方須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發生質量問題導致機器出現故障,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6.合同期內,乙方按優惠價供應甲方機器所需要使用的影印紙、消耗材料及零配件,並免費送貨上門和安裝。

  四、根據影印機的狀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影印機年維修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自交費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翻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椐《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雙方平等互利和自願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乙方委託甲方提供____名____語口譯員擔任____類____翻譯工作,甲方接受乙方委託。

  二、乙方選定口譯員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任用,任用期(包括為期____天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不滿意口譯人員翻譯的,有權要求甲方於試用期內換人。)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共計______天。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譯員承擔因自身差錯所造成的安全責任,非譯員自身差錯所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譯員應盡力注意和防範安全事故,乙方應提請譯員注意安全事項並提供必要的防範手段。乙方負責安排並承擔譯員的食宿交通費用,譯員的住宿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膳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譯員服務時間為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需要加班時乙方與譯員自行協調。譯員工作時間以_____的考勤為依據。

  五、雙方議定正常上班翻譯費為________元/日,平時加班按________/小時加班工資計費,節假日按________/小時加班工資計費,加班費用以譯員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六、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先向甲方預付_____天試用期工資,試用合格後乙方需向甲方預付____翻譯費作定金。乙方在____月____日前支付所發生的費用,如有延誤,乙方應每天支付5%的滯納金。定金在最後結清時衝抵翻譯費用,最後結清時甲方提供全額服務業稅務發票。

  七、譯員應盡力提供正確無誤的翻譯。如甲方提供的譯員在服務過程中出現不能勝任翻譯、嚴重違反乙方規章或向外籍人員收取小費的情況,乙方有權立即停止譯員服務並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譯員,更換後仍不能勝任或仍嚴重違反乙方規章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上述原因更換譯員而產生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上述原因更換譯員最長缺勤期限為____天。

  八、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秘密必須嚴格保守,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若在合同期限內任務提前結束,乙方應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終止合同。若在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定提供不了譯員,甲方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若在合同預定翻譯任務完成後,乙方另需甲方提供翻譯服務,則雙方就合同的各項條款另行商定。

  九、雙方如遇到非人為因素而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或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協商解決。

  十、雙方應恪守本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和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賠償責任。因對本合同有異議或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___________仲裁,仲裁是終局性的,對合同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一、

  1.本合同(含傳真件文字)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時終止。

  2.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可以採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洩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批發零售業、住宿服務業、餐飲業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五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公章) 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5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特聘請乙方律師胡文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現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與互助原則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接收法律文書,代為出具律師函,代為和解,參加調解,代為提出、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等。

  條三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託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託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絡,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應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沒有合同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

  第六條、雙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萬元人民幣,如果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了乙方指派律師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所必需的差旅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應根據自己的財務制度規定予以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託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1、訪等方式。

  2、代簽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參與社群糾紛調解。

  3、受聘擔任駐社群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居民的法律顧問。

  4、接受委託,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費的80%收取。

  5、瞭解社情民意,參與信訪;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宣傳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師參與社群法律服務以甲方為單位,以乙方為依託,具體工作方式:

  1、向社群居民公佈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師,每週到社群瞭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諮詢,統一安排律師代理各類案件。

  3、乙方協助甲方發放法律服務聯絡卡給街道社群企業和居民。

  4、甲方為乙方司法臺賬記錄提供服務。

  5、聯絡方式:甲方以電話、傳真、尋呼和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保證乙方能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

  三、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社群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義務解答法律諮詢:包括電話諮詢、電子郵件諮詢、來信諮詢、預約來 本合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____________ 的檢測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環境保護監測中心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___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受甲方委託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委託檢測。 檢測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取樣頻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資料經整理,編制檢測資料報告。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一) 乙方應於檢測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做好檢測準備。

  (二) 甲方應保證必備的檢測條件及交通便利。

  (三) 本合同簽章後乙方需留___份, 甲方可根據需求影印後簽章。

  三、履行期限、地點:

  本合同自 ______年 在 北京 月 日至 ______年 履行。 月 日

  四、檢測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檢測專案服務費大寫:____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整。

  (二)支付方式 一次總付: ¥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簽訂合同時

  五、其它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 成,可保留雙方訴訟權利。

  甲 方: (合同章或公章) 經辦人: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合同章或公章) 經辦人: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8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

  1.1 服務專案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專案的名稱)

  1.2技術服務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透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透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相關拓展:

  一、技術服務合同內容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具有以下特徵:第一,合同標的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專案。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約定的專業技術工作。第三,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第四,有關專業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和技術秘密成果的權屬問題。

  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案名稱;

  2、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3、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4、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5、驗收標準和方式;

  6、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

  8、爭議的解決辦法。

  二、技術服務合同的型別

  1、提供物化技術工作成果的技術服務合同。

  這一類技術服務合同,標的物表現為一定的物化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裝置改造、計算機程式設計、複雜的產品和材料的效能鑑定、以及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的完成特定技術工作的合同。

  2、傳授和傳遞科技知識和科技情報的合同。

  這類合同主要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簽訂的合同。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資訊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絡,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簽訂的合同。

服務合同 篇9

  甲方(僱主):居民身份證:

  乙方(家政服務員):居民身份證:

  一、經甲方(僱主)乙方(家政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僱主)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為內容的家政服務工作。未經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沒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內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損傷所引起的理賠,由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一切理賠以保險條款為準。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理賠事項由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一切以保險條款為準。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乙方在服務期內因疾病及意外損傷所引起的賠償,由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一切以保險條款為準。慢性病回家自費治療。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2.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3.乙方擅自離開使用者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4.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