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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

華中科技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

  華中科技大學(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華中科技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專業介紹

  1.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較好的科學和文化素養,具備現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統掌握專項運動教學、訓練、競賽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較強的專項運動技能和運動訓練指導及競賽組織能力,能夠勝任專項運動教學、訓練和競賽組織工作,並具有良好的服務於社會體育各行各業能力的新型體育複合型人才。

  2.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學制為全日制本科四年。

  3.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華中科技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

  29人以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

  2.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3.具備我校招生專案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且所報專項必須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專案相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資料資訊為準,且2021年報名的考生等級證書審批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良好。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規定執行。

  四、報名方法

  1.考生必須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進行註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並報名,具體時間:

  註冊時間: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12:00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12:00

  2.考生依據公佈的專業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並確定好志願順序。錄取將依據考生確定的志願順序執行。考生需依據體育專項考試的收費標準和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線上完成繳費。報名以考生完成繳費為準,未繳費的考生不予以確認。考生報名一旦繳費確認,志願將不能調整。

  3.考生必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取得高考報名號,具體要求按當地招辦規定執行(如果填寫的高考報名號錯誤或虛假而影響錄取,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考專項只能填寫我校規定專案中的一項。考生報考的專項應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專案一致,不得改動。

  5.考生報名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虛假現象,均視為報名無效。

  五、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列印考試准考證等具體事宜,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佈內容為準。

  (一)文化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文化考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文化考試地點:由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組織,詳見文化考試准考證(登入“體育招生系統”列印文化考試准考證)。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專案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割槽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託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考生必須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專案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興奮劑違規或拒絕檢測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地點請檢視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具體通知。

  六、錄取原則

  1.文化考試成績、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均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不低於150分,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文化成績不低於13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於70分。

  2.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按照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文體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考生文體綜合分數不得低於60分。

  3.根據考生志願先後順序和各專案招生計劃按文體綜合分從高到低,分專案擇優錄取;文體綜合分相同時按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第二志願。

  4.錄取結果資訊將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網站進行公示。

  5.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6.考生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其當年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

  七、入學複查

  1.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複查,並組織專家進行專業複測,如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違反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錄取為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進校後不能調整到其他專業。

  八、其他事項

  1.若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2.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試監察辦公室,全面負責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落實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定。

  九、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27-87542228,87557645

  監督投訴電話:027-8754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