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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轉系有什麼要求嗎

北京大學轉系有什麼要求嗎

  被批准轉院(系)轉專業的學生,在秋季學期開學前到原院系領取經教務部核發的轉院(系)批准通知單到轉入院系報到註冊。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轉入院(系)報到註冊的視為放棄轉院(系)轉專業。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學轉系的要求,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院(系)轉專業遵循的原則

  (一)公平、公開、公正。

  (二)學生自願申請。

  (三)尊重學生專業興趣。

  (四)兼顧專業培養規模和學術要求。

  申請條件

  除有下列情況外,學生都可以申請轉院(系)轉專業:

  (一)教育部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

  (二)依據定向、委託培養協議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

  (三)本科三年級(含)以上學生;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五)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申請時間

  轉院(系)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學生可以在第一學年末或第二學年末自主申請,具體操作時間由學校提前公佈。

  轉院(系)轉專業學生一般轉入同年級,經院系稽核確需降級的可降級轉入(在校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年)。

  轉院(系)轉專業工作程式

  (一)院系公佈當年擬接收轉入人數。各院系在每年春季公佈經學校批准的各專業培養規模上限、接收轉專業的基本學術要求和當年能夠接收轉入的學生人數。

  (二)教務部彙總各院系相關資訊並在網上公佈。

  (三)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院(系)轉專業的學生在“北京大學學生綜合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以備所在院系和擬轉入院系備案查詢,並列印紙質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擬轉入院系,參加擬轉入院系組織的稽核。

  (四)院系組織稽核。各院系需成立由教學主管領導參加的轉院(系)轉專業工作小組,依據已公佈的基本學術要求,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稽核,並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五)結果公示及異議處理。接收院系應做到程式規範、公平公正。擬接收學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者,須在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擬接收院系提出,擬接收院系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六)系統處理。轉院(系)轉專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接收院系在資訊管理系統做“稽核透過”或“稽核不透過”操作,並將稽核結果、公示網址等材料書面報教務部備案。

  (七)接收院系終審。春季學期期末考試之後,接收院系對擬接收學生進行終審,與初審結果有變化的請附相關說明。

  (八)學生學籍變更。每年8月底教務部網上公佈核准名單並進行學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