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振《貓》讀後感(精選6篇)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怎樣寫讀後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鄭振《貓》讀後感(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鄭振《貓》讀後感1
貓是一種大家都很熟悉的動物,大家必須都見過貓,描述過貓,但是自從讀了鄭振鐸筆下《貓》,我才明白貓的生命是那麼簡短,命運是那麼悲慘。
三妹很喜歡貓,但是總養不活,她總共養過三隻貓。貓死得一次比一次悲哀。沒有一次倖存下來,經過了這些事,她們再也不養貓了。
三妹養的第一隻貓十分可愛,花白的色彩,天真可愛!可惜,第一隻貓因為不吃東西,一天一天地在消瘦,光澤的毛色變得汙澀。最後營養不良死了,三妹十分悲哀。
第二隻貓相對來說比較活潑。它為主人抓過很多老鼠,大家都很喜歡它。突然,有一天它不見了,大家急得團團轉。有人猜想:貓離家出走了,貓逃跑了。原先,它太活潑,早上去玩時,被人抓走了。每個人都在默默地悲哀。
第三隻貓十分憂鬱,可能因為它是撿來的。但是它一天比一天胖,整天蜷縮在那裡,什麼事也但是問。春天來了,它變得十分壯。但是三妹對它沒有半點兒喜歡之情。因此,三妹養了兩隻小鳥。第二天,一隻鳥死了,鄭振鐸一口咬定是那隻貓乾的,拿起木板把那隻貓打跑了。第三天,鄭振鐸起床,望見一隻黑貓叨走鳥。鄭振鐸發現自己錯怪了那隻貓,心中十分愧疚。兩個月後,最後一隻貓也死了。
鄭振鐸的良心受到了極大的譴責,他錯怪了一隻不會說話的動物,而且用的是自己的暴力,他感到無比悲哀。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第三隻貓的悲哀,也讓我明白了不能任憑一時的衝動,犯下永久不可改變的錯誤,要理解完事件,才能去解決。
鄭振《貓》讀後感2
貓,一種可愛的動物,但是在作者鄭振鐸的筆下,貓又是怎樣的呢?
在文中作者家養了三隻貓,但都以死亡或失蹤為結局。為什麼”我“家養了這三隻貓後永遠不養貓?
在鄰居家我家得到了第一隻貓,因為我的妹妹十分喜歡貓,這隻貓也十分招人喜歡,於是我們全家都對這隻貓很好。但是有一天這隻貓離奇死亡了,大家都感到十分傷心。但是過了幾天,媽媽又從舅舅家帶來了一隻貓。
相比起死去的那隻貓這隻貓更惹人喜愛,因為這隻貓還學會了捉老鼠,得到了我們全家老小的認可,可在一天早上這隻貓無緣無故的失蹤了。這以後我家許久不養貓。
一個風雪交加的早晨,在家門口伏著一直可憐的小貓,我將它養著,但他的性格十分孤僻,也不捉老鼠,整天在吃和睡中度過。全家都當他不存在,但有一天妻買了兩隻鳥回來,這對什麼都不注意的貓,今天對鳥特別注意。
過了幾天鳥被咬了,大家一致認為是貓把鳥咬傷了。我十分氣憤,將貓打了,但後來我才明白不是自家的貓咬傷鳥,我十分懊悔,兩個月後,貓死了。自此之後我家永不養貓。
我認為我自己的過失,失去了一個小動物的生命。因此我明白了每個人都應該愛護小動物。
鄭振《貓》讀後感3
“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幾千年前,孔子錯失子羽,因為以貌取人;幾千年後,鄭振鐸錯失小貓,因為以貌取貓。貓已不在,自責與愧疚卻永久不會不見。聆聽無言的貓語,感悟生命的真諦,這正是鄭振鐸透過《貓》傳達出的吶喊。
本課共用兩個課時。第一課時帶領學生通讀文字,抓住描述物件的特徵,抓取生動的細節描述,感知描述物件的形象。第二課時要在第一課時的基礎上,歸納文章主題,分析文章給我們帶來的啟示。
或許小動物這個話題對學生來說吸引力很大,講這篇課文時課堂氛圍十分好。我們30級4班本就是十分活躍的班級,這篇課文的課堂已經到達極度活躍的狀態,我一向在擔心課堂失控,還好學生們張弛有度。“芙蓉鳥案件”讓我們每個人變身為名偵探柯南或者神探夏洛克,我們一齊分析這個案件的原委始末:
被害——愛妻的愛鳥(即文中的芙蓉鳥,學生為其擬定稱呼)
嫌疑人——小臭貓(第一隻貓名曰小雪球,第二隻名曰小黃貓,第三隻名曰小臭貓,貓名由學生根據文字資料自行擬定)
線索——凝望;嘴裡彷彿吃著什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真正的兇手——野貓
第二課時進行對主題的歸納。這起杯具悲從何來外在原因在於“我”的妄下斷語,我的虐待和暴怒;內在原因在於這隻小臭貓本身性情不討喜,懶惰又憂鬱,又做了“凝望”這樣引人懷疑的不當行為。歸根結底就是兩點,其一,人與世界相處時,待人接物不能有偏見,應當公平公正;不能主觀臆測,要客觀平等;要有維護正義的社會職責心,要勇於制止不當行為。其二,人與自我相處時,要懂得完善自我、自我反省並正視自我,性格決定命運,那我們難道不能夠透過改變性格來改變命運嗎勿以貌取人,要博愛;勿偏見待人,要平等;勿主觀斷事,要民主、這些才是《貓》真正傳達給我們的啟示和思考。
課文講解戛然而止,丟擲最後一個問題:這個故事是真的嗎孩子們在聽到這個問題的瞬間愣了一下,然後便開始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答案之驚悚震驚到了一部分孩子,他們以為的貓的故事竟然只是作者虛構的小說。而當他們懂得這是一篇小說而不是散文時,再回過頭去看這篇文章,自己也能發現文章內含太多太多的巧合與不合理之處,結局也確實出乎人的意料之外。
本文看似簡單,沒有晦澀的語言,也沒有難懂的句子,實則主題龐大且多異。引導孩子思考並感悟人生,思考人與世界、人與自我的關係才是講解這篇課文真正需要做的,而我做的還不夠,還沒能帶領孩子進行更深層次的領悟和感知。語文教學對於語文老師,尤其是對於初涉教學崗位的青年教師比如我而言,任重而道遠。
鄭振《貓》讀後感4
振鐸在《貓》一課寫到了三隻貓,第一隻貓與第二隻貓都是受人歡迎的,它給人帶來了歡樂,是人的寵物,是可觀賞可玩弄的物品,第三隻貓由於天性的憂鬱和懶惰被人厭棄乃至誣陷蒙冤而死(人的愛鳥被咬死,懷疑是貓所為,於是棒打貓,貓受傷後死掉)。
貓對於人來說是弱勢群體,是不能張口說話的無語者,話語權在人手中,我們可以對一隻貓大加讚譽,也可以對一隻貓極盡貶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萬物的主宰說了算,識趣者或者是天性會討人喜歡的動物可能會博得人的讚賞寵溺,而不識時務者卻要造到人的拋棄乃至殺戮。
動物與人相比是絕對的弱勢者,因為它的`無語,因為它的卑賤。其實在同一物種內部,也是有弱強之分的,話語權掌握在誰手中,誰就有絕對的發言權,誰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們人,人的內部不也是如此嗎?貓的一聲悽愴的“咪嗚”,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強烈的自責和無盡的內疚,自此永不養貓,可是人呢,人會因為自己對別人犯下的的過錯而悔過嗎?如果是沒有界限差異,或許可以,然而,如果有差異的話,恐怕未必會自責會懺悔會向“貓”表白內心的悔過吧?
都說大師的作品,皆有所指;都說鄭振鐸養貓寫貓,其實與鄭家的悲歡相聯絡的。我也好讀書,卻不求甚解,不曾去深究鄭家的悲歡故事,也無從考證鄭振鐸的貓到底有何指向。只是,讀了《貓》一文後,分明感受到一份無言的苦澀。如芙蓉鳥這樣最喜愛的寶貝,被吃了失卻了,哪個不傷悲誰人不憤怒?所以,很理解妻的斷語,和我重複地叫著“一定是貓,一定是貓”的情態,因而對棍棒加之於貓的行徑,也是順理成章地理解和接受著。貓,又能如何?它雖是萬物之靈,卻無法言語。它只能,只能悲楚地叫,只能飛快地逃。可這一聲“咪嗚”,竟是包含何種魔力啊,為何聽之入耳,震之於心?也許,你在無謂地辯白:不,不是我。也許,你在無望地哀求:不,別打我。也許,你在坦誠地表示:無論如何,我都感謝你的收留。也許,你在真心地安慰:打吧,如果能讓你的痛苦少點兒,讓你的快樂多點兒。抑或,你這個精靈般的傢伙,在示警張嬸:嬸啊嬸,下一個,就是你了啊。甚至,你如先知般地宣告:你將會後悔,你的靈魂將背上一個沉重的十字架。無從猜測了,這一切,又何須臆斷?可憐的張嬸啊,貓只能無言地悲鳴,可是,你為什麼不作解釋?甚至只是默默無言,連辯護也沒有?聰明的倪海娜老師,設計了一個環節,讓你學生替貓說出那一聲悲鳴中所包含的內涵。可是稚嫩的孩子們,如何能明白若有若無聊勝於無的貓的內心?就算貓能言語,它又能對收留它的主人、失去了理性的主人們說些什麼?只不過,還是那聲悲鳴罷了!年輕的倪老師,非常有個性地處理教材,讓學生幫張嬸作勇敢地辯護。可在那個主僕的年代裡,張嬸能作民主地申訴嗎?恐怕,最終只能也是默默罷了!人們於是便由對花貓和張嬸的同情,轉而痛恨那隻肇事的黑貓。其實,哪隻貓兒不吃腥?偷吃小鳥,只是它的本性罷了,累及花貓和張嬸,又哪是它的本意?我倒是要感謝那隻黑貓,因為你的出現,讓花貓沉冤得雪,讓張嬸無需默默,讓我們看到了生活的真實和人性的本原。“我心裡十分的難過,真的,我的良心受傷了,我沒有判斷明白,便妄下斷語,冤苦了一隻不能說話辯訴的動物。想到它的無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針,刺我的良心的針!”或許,大師真正所指,是希望我們能化罪為針,刺醒日漸麻木的靈魂,讓我們多些包容和理解,少些委屈和愧疚?可是,為什麼會分明地聽到還有那麼多的無罪的花貓在悲鳴?為什麼人們總是還要如張嬸般地默默?為了自己,為了他人,為了我們的良心,好好地再讀一讀大師的讖語吧!請記住,沒有誰是誰的上帝,我們只是自己的主人,唯一的主人,好自為之啊。但願悲鳴能夠沉默,但願生活無須辯護,但願人們不再無言。
這個單元是以動物為主題的單元,可是不管人類怎樣提拔動物作主要角色,動物總是臣服於人的。這種“高貴”物種與“卑賤”群體的深刻差異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彌合的。
鄭振鐸在《貓》一課寫到了三隻貓,第一隻貓與第二隻貓都是受人歡迎的,它給人帶來了歡樂,是人的寵物,是可觀賞可玩弄的物品,第三隻貓由於天性的憂鬱和懶惰被人厭棄乃至誣陷蒙冤而死(人的愛鳥被咬死,懷疑是貓所為,於是棒打貓,貓受傷後死掉)。
貓對於人來說是弱勢群體,是不能張口說話的無語者,話語權在人手中,我們可以對一隻貓大加讚譽,也可以對一隻貓極盡貶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萬物的主宰說了算,識趣者或者是天性會討人喜歡的動物可能會博得人的讚賞寵溺,而不識時務者卻要造到人的拋棄乃至殺戮。
動物與人相比是絕對的弱勢者,因為它的無語,因為它的卑賤。其實在同一物種內部,也是有弱強之分的,話語權掌握在誰手中,誰就有絕對的發言權,誰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們人,人的內部不也是如此嗎?貓的一聲悽愴的“咪嗚”,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強烈的自責和無盡的內疚,自此永不養貓,可是人呢,人會因為自己對別人犯下的的過錯而悔過嗎?如果是沒有界限差異,或許可以,然而,如果有差異的話,恐怕未必會自責會懺悔會向“貓”表白內心的悔過吧?
鄭振《貓》讀後感5
今天語文課上,我們學習了鄭振鐸的《貓》。本文主要寫“我”養的三隻貓的故事。
“我”是三隻貓的主人,喜歡前兩隻貓,但不喜歡第三隻貓。“我”是前兩隻貓悲劇的目擊者,也是第三隻貓悲劇的製造者。鄭桭鋒爺爺極自然地利用“我”在文章中的地位,借“我”之口,抒發了真情實感,引起了讀者共鳴,文章有強烈的藝術效果。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隻貓的故事。讀完後,我頓覺悲傷。它小時就遭遺棄,身世可憐;好不容易被好心人收留,卻並不受人喜歡;最後被主人冤枉,委屈致死。真是可憐!
我從中明白了無論做什麼事情,千萬不能憑個人的好惡、自私、偏見和一時氣憤加以處罰,否則就會出差錯,甚至造成無法補救的嚴重過錯,在心中留下永遠的愧疚與悔恨。要知道:每種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都各具魅力、卓爾不凡,都是獨一無二的!
但,這隻貓的性格也決定了它的命運。它懶惰、鬱悶,與前兩隻小貓根本無法相提並論。雖說人與人性格不同,不應討厭別人與你不一樣的性格。可一人不喜歡沒關係,兩個人不喜歡也沒什麼,那麼要是五個人,十個人呢?那就說明你的性格偏激了。所以,我也想對第三隻貓說:“你應該懂得利用環境去創造自己的價值,而不應該懶惰。
其實人也一樣。一個人沒有價值的生存著是令人討厭的,要努力活出生命的價值與尊嚴,完善自己的人格和行為,才會贏得生存的尊嚴!
鄭振《貓》讀後感6
自從我讀了鄭振鐸的《貓》之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因為我感觸頗深,我自認為沒有傷害過小動物,作者冤枉了那隻小貓,使它抑鬱而終。作者的心也是受到了極大的責備。他充滿愧疚之意,卻不能挽回,不能去彌補。我同情這隻小貓,也同情作者,因為我知道被人冤枉的痛苦,而知道冤枉了別人卻無法彌補時,是更痛苦的。
這讓我想到了很多,像狐假虎威,狐狸假借著老虎的權威,來震懾動物,甚至矇騙了老虎,由此可見在權威面前,其他的是多麼的“微不足道”。
這種現象不止處於人與動物之間,還存在於動物與動物之間。歷史上,出現了很多君冤臣的事例,像曹操,在赤壁之戰時,中了諸葛亮孔明的反間計而斬了蔡瑁、張允二人鄭振鐸貓讀後感鄭振鐸貓讀後感。斬後才醒悟過來,曹操是十分氣憤,十分後悔。但為時已晚。再也沒法彌補了。被斬的蔡瑁、張允就相當於弱勢群體,而曹操無疑是個權威,在權威面前,弱勢群體不能解釋什麼,更不能爭辯什麼。通常是被冤枉,所以,史上有很多為民平凡的故事。
說明了做事不能主觀臆斷,應該多動點腦子,事情也不要做的太絕,起碼要留一絲餘地,一道退路。對於弱勢群體,我們更應該去關懷他們,而不應該去傷害他們。不管人還是動物,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