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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書如何寫到滿意

倡議書如何寫到滿意

  倡議書是個人或集體向廣大群眾或有關單位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議或措施,希望共同完成某項任務或開展某項公益活動所運用的一種專用書信。

  1、倡議書的格式

  倡議書的結構組成和一般書信相似,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六部分組成。

  ⑴ 標題。在第一行正中寫上倡議書三個字,也可在倡議書三字前概括倡議的內容。

  ⑵ 稱呼。根據接受倡議的物件選用適當的稱呼。也有的開頭不寫稱呼,而在正文中指明。

  ⑶ 正文。正文是倡議書的主要部分,寫倡議書的背景,目的`,內容和要求。正文可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倡議的背景和目的。這段文字又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講背景;第二層次講目的。該部分是倡議書的前言,要寫得概括,明確,簡煉。

  第二部分,寫倡議書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為了實現倡議的目的,可從若干方面,把倡議書的內容和要求非常明確,具體地寫出來,使人們有所遵循。

  ⑷結尾。結尾是倡議者表示決心,對別人指出希望。寫這一部分時,作者要本著團結友愛,謙虛謹慎,熱情鼓舞的態度進行寫作。語言要比正文更簡明,扼要。

  ⑸署名,日期。此部分寫在正文末尾右下角處。先寫署名。日期獨佔一行,寫在署名下面。如單位名稱已寫入標題,後面只寫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