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騎行倡議書
文明騎行倡議書一:
市民朋友們:
共享單車登陸濟南,極大方便了我們的出行,對於解決“最後一公里”出行難題起到了積極作用。為倡導低碳、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們倡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愛護共享單車,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宣傳員、監督員。
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倡導綠色出行,減少交通擁堵,減少尾氣排放。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著手,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損壞遺失,更不能惡意破壞。遵守租車規定,用後速還,維護車輛整潔、完好。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不隨意停放。
做文明騎行的宣傳員。一個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文明;一個人的文明,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我們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的重要意義,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模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風尚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做文明騎行的監督員。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要愛護公共設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關心公益,大膽舉報故意破壞公共財物行為,積極參與“隨手拍”,透過網路、報刊等方式曝光共享單車不文明使用行為,維護共享單車正常使用和規範停放。同時,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的`朋友不要騎行共享單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市民朋友們,我們的每一分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我們的每一分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我們的每一分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讓我們行動起來,向建設綠色、開放、幸福、文明的現代泉城邁出堅實的步伐!
文明騎行倡議書二: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新興事物,逐步走進了我們的生活,方便了我們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時,一些亂停亂放、惡意損壞等不文明現象也影響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廣低碳、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們向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騎行。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
二、文明停放。按照規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義,用自己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
三、愛護車輛。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見到亂停放的共享單車自覺扶起並停放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並大膽舉報故意破壞行為。
共享單車,文明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全心呵護美麗鼓樓!
文明騎行倡議書三:
廣大家長、市民和小朋友們:
共享單車出現以來,很大程度解決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但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發現有部分家長和兒童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個別兒童違規騎行共享單車,甚至有的家長將兒童放在車前架內,由此發生多起安全事故,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巨大損失。為保障兒童安全出行,推動深圳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市婦聯共同發出以下倡議:
一、兒童學法守法,做安全文明騎行的小標兵、好兒童。請小朋友們牢記《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劃關於“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的規定,學法守法,誠實守信,珍愛生命,爭做安全文明騎行的小標兵、好兒童。
二、家長身體力行,做安全文明騎行的指導者、推動者。請廣大家長朋友們身體力行、以身作則,提升自身法律素養和安全意識,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不騎車載人;履行好監護人的監管責任,不帶未滿12週歲兒童前使用單車騎行上路,也不將共享單車提供給12週歲以下兒童使用,做導兒童安全文明騎行的指導者、推動者。
三、市民積極行動,做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者、監督者。請廣大市民積極宣傳安全使用、停放共享單車等文明風尚,及時勸阻、制止小朋友騎行時衝紅燈、逆行、違反規定進入機動車道內行駛、12週歲以下兒童上路騎行、亂停亂放等不良行為,並積極舉報故意破壞行為,努力做好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者、監督者。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小處著手,從細微做起,倡導綠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規,倡導兒童安全文明騎行,為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創造更加美麗的深圳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