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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預警系統考察報告

家庭暴力預警系統考察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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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預警系統考察報告3篇1

  反家暴工作關係著家庭和諧、社會穩定。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如一束強光,為現階段的反家暴工作帶來了希望。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髮展,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由於生活壓力增大、婚姻質量不高、人口素質低下等原因,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仍然時有發生。它嚴重危害廣大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又破壞了社會穩定和諧。切實消除家庭暴力是一項巨大的社會綜合治理工程,需要全社會長期共同不懈的努力。

  一、我市家庭暴力的現狀及原因

  從市婦聯近年來接待的來信來訪來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類信訪件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20xx年市婦聯共接待來信來訪37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13件,20xx年市婦聯共接待來信來訪32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7件。這些案件絕大多數都屬於家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婦聯開具證明,從而請求法律援助。在司法所調解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裡,家庭暴力案件反而所佔比例很少,粗略統計不到百分之十。

  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有女性在經濟上的不獨立及自我保護能力差,中國傳統的婚姻觀是“女主內,男主外”的思想,女性在婚後,要承擔家務和生兒育女的主要責任,很多女性為了家庭一般會選擇犧牲個人成長髮展,默默奉獻於家庭,往往沒有太多經濟上的來源,家庭收入大部分是靠男性。在我市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大部分的女性在經濟上嚴重依附於男性。沒有收入的女性對丈夫的依賴心較強,最初遭受丈夫家暴時.往往因為害怕離婚後沒有房子,被迫離開孩子等原因,會選擇忍氣吞聲,久而久之,就大大助長了男性的氣焰,導致家庭暴力的持續存在且日益嚴重。

  受傳統的文化因素影響。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對當今的家庭觀念還是產生著深遠的影響。在人們的頭腦意識中,父權和夫權的思想還有很大的市場。受"清官難斷家務事"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往往對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簡單地把它歸為家庭糾紛,客觀上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社會輿論在法制宣傳和教育方面開展得不夠廣泛和深入。社會上有相當一部分人錯誤地認為打老婆應該,誰也管不著,打也沒人管,因此,把老婆作為發洩的工具。而婦女這個弱勢群體,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婦女怕被人笑話、瞧不起等,使她們只能忍氣吞聲,不能理直氣壯地尋求法律幫助。

  法律層面的保護還存在欠缺。20xx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對提高全社會反家庭暴力意識,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反家庭暴力法》的宣傳工作還不夠深入。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農村弱勢女性因教育水平、文化程度所限,對反家暴的法律法規知曉率並不高,即便有所瞭解也不清楚具體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二是存在家庭暴力舉證困難的問題。家庭暴力絕大多數發生在自己家庭這個私密的空間裡,外人難以知道。多數受害女性沒有意識主動收集、保留好相關證據。而且一般在暴力正在進行時無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當警察趕到現場時暴力行為往往已經結束,在沒有證人證明、施暴者極力否認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很難對事情作出一個準確、真實的認定,僅作為家務糾紛對待,勸說幾句作罷,致使受暴婦女無法真正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二、建議與問題

  1、宣傳教育。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我們必須注重改變傳統觀念、提高社會性別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透過長期開展普法學習和培訓,舉辦"家庭學法"知識競賽等系列活動,面向婦女、面向家庭、面向社會,廣泛宣傳;透過定期開展"送法進社群(村)"活動,利用教育平臺以案說法,教育群眾學法、知法、守法,不斷增強反家暴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透過"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5。15國際家庭日"等節日即時進行聚焦宣傳,組織文藝演出,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橫幅、標語等,進行反家庭暴力法律諮詢,較好地形成反對家庭暴力、鄙視施暴者的良好氛圍。

  2、開展糾紛預警排查,遏制暴力傾向萌芽狀態。進一步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大限度減少家庭暴力現象的發生。加大力度調動基層調解員積極性,廣泛開展婚姻家庭糾紛預警排查活動,及時發現家庭矛盾糾紛苗頭,對有暴力傾向的,及時予以制止和調解。

  3、家庭暴力是個社會問題,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目前適用於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處罰的尺度和依據不好把握。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真正達到《刑法》規定的輕傷和重傷程度的`不多,往往難以對施暴者進行依法處理。即使受害者向有關部門反映了,也只能是進行說服教育和司法調解,解決不了根本矛盾。

  4、針對家庭暴力,人民調解工作很難發揮相應的作用,受害者除非難以忍受否則很難會尋求幫助,而人民調解員又很難主動發現,這就造成了小問題發現不了,大問題解決不了的困境。所以人民調解針對家庭暴力案件的作用還任重道遠。

家庭暴力預警系統考察報告3篇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xx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經主任會議研究,我們組織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及有關人員,對xx區公安分局所轄派出所開展“家庭暴力犯罪預警系統”工作進行了視察。視察組先後到xx街派出所和中山街派出所進行實地檢視,查閱有關資料,聽取派出所負責人對有關情況的彙報,並進行了座談,現將視察情況彙報如下:

  一、“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執行工作取得的成績

  (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得力。xx區人民府為了有效遏制和消除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社會的穩定,促進xx區的文明進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於xx年4月在xx區各派出所相繼啟動預警系統。並在各派出所成立領導小組,由派出所負責人擔任組長,具體工作組成員由各社群民警承擔,並且明確分工,“誰主管,誰負責”。

  (二)工作措施得力,使“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工作初見成效。首先,勝利街派出所將此項工作作為長效工作,狠抓落實。在值班室內設立“家庭暴力”接待登記本,對每一起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詳細登記。其次,為了使民警準確地認識“家庭暴力”的有關知識,勝利街派出所組織民警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學習,使民警真正認識到“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最後,勝利街派出所為了使“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工作進入社群,深入家庭,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要求社群民警將“家庭暴力預警系統”作為社群民警的基礎工作臺賬,並相應制定了工作筆記本,將“家庭暴力”投訴電話印製在社群民警的警民聯絡卡上發放給社群居民。

  (三)“家庭暴力預警系統”成效顯著,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勝利街派出所於xx年5月12日收到一封由紅盾小區居民王傑及其家人寫來的表揚社群民警劉強的感謝信。感謝劉強同志工作認真負責,關心人民群眾的痛苦,避免了一場糾紛,換來了王傑一家人的安全。

  另外“家庭暴力預警系統”保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使群眾有了訴苦的地方。上海街派出所曾接待了一位50多歲的老婦人。老人反映其丈夫經常毆打她,並且長期在外面找女人,致使其在精神和肉體上飽受折磨。為了處理好此事,勝利街派出所所長親自對這位老人進行有關問題的解答,最終這位老人滿意的走了。

  二、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派出所由於工作量大,警力不足,對有關“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內容的宣傳力度不夠,使有些群眾對預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還不清楚。部分群眾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對於發生在自己身邊的“家庭暴力”認為“家醜不可外揚”,使得很多家庭暴力未能得到及時處理。

  (二)有關家庭暴力的案件只是由婦聯和公安機關進行處理,而未能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從而不能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的產生。

  (三)對一些惡性的,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家庭暴力”案件的打擊力度有待加強。

  三、意見和建議

  (一)要結合xx區的實際,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加大在社群進行有關“家庭暴力”法律法規及有關內容的宣傳工作。使群眾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應建立一個“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工作網,及時掌握一些深受“家庭暴力”其害的家庭及人員的情況。同時,要動員全社會各方面,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探索解決方式,從而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應建立定期回訪制度,經常與有家庭暴力現象發生過的家庭進行思想溝通,使“家庭暴力”儘可能的消滅在萌芽階段。

  (四)有關部門應對一些惡性的,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家庭暴力”案件加大打擊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建立起“家庭暴力預警系統”在社會上的威望。

家庭暴力預警系統考察報告3篇3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髮展,近年來,我縣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關心婦女問題、支援婦女事業、為婦女辦好事、辦實事的社會風尚日漸形成。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著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它不僅危害家庭,同時也危及社會穩定。

  一、家庭暴力現象層出不窮

  1、婦聯近年接訪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情況

  從縣婦聯接待的來信來訪來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類信訪件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XX年,縣婦聯共接待來信來訪95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53件,佔來信來訪總數的56%。XX年縣婦聯共接待辦理群眾信訪維權及諮詢求訴325件,526人次,其中反映家庭暴力問題的信訪案件佔58%,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8%是女性。

  調查情況表明:受家庭暴力的婦女中,文化程度越低比例越高,中、老年明顯高於青年,貧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於溫飽型家庭,許多婦女認為遭遇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問題,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二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許多婦女在經濟上還沒有完全獨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這就使得她們在家庭中沒有地位可言,發現配偶對家庭不忠也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受傳統婚姻觀念影響,女性較男性而言,再婚物件的年齡選擇範圍要小得多,受社會輿論壓力三是婦女在喪偶和離婚後再婚難。要大得多,很多女性在經濟地位上處於弱勢,離婚後只能分到少部分的財產甚至“淨身出戶”,被子女拖累而延誤婚期又無疑讓女性再婚雪上加霜。四是絕大多數家庭暴力事件選擇較為平緩的調解,而很少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從XX年婦聯接訪的21件家庭暴力案件中來看,有15件透過調解處理,佔總數的72%,透過訴訟程式處理的僅有6件。其中,有18個家庭的矛盾無法調和,面臨離婚的結局,有4個家庭的婦女受到重傷。

  2、家庭暴力個案選登

  如今年3月份接待了本縣龍門鎮東段村大屋組村民陳國輝,兩人未進行結婚登記進行同居,並生育了一個男孩,陳反映丈夫多次實施家庭暴力,且將小孩帶走,不讓陳與小孩見面,陳已上訴至長壽法庭,婦聯接此案件後,迅速要求龍門鎮婦聯對該事件進行調查,瞭解情況後,與縣人民法院信訪局長羅瓊聯絡,要求她能妥善處理好這件事情,而長壽法庭也對該案進行了妥善判決。

  如今年7月份接待了在漢昌小學租房的李冬香,李反映與詠生鄉福田村的胡向興婚後共生育三個女兒,胡不顧家庭,李患慢性腎炎,胡也不出錢為其治療。婦聯接此案件後,立即與詠生鄉政府取得聯絡,希望對該事進行調查並給予處理。詠生鄉政府回覆,經調查,李患病屬實,其夫並沒有不為其治療病,只是因為家境一般,且胡剛為李從外地治病回來,詠生鄉政府已向民政部門反映,只要符合救助條件爭取幫李冬香解決一定經濟上的問題。

  3、農村是家庭暴力高發區

  我們發現,縣婦聯所接家庭暴力投訴,21起家庭暴力中有20起案件來自農村,農村是家庭暴力,尤其是可能誘發家庭暴力惡性刑事案件的原發地。

  二、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

  l、家庭暴力是夫權觀念的惡果。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夫為妻綱”的古訓在一些人的觀念中根深蒂固。雖然新中國的法律規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夫權”觀念卻不是短期內就能改變的。

  2.社會的寬容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溫床。家庭暴力被視為家庭私事,“鄰居不勸、居委會不問、單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機關不理”、“四不管”……實際上是對女性遭受暴力的默許,是對男性施暴的寬容。有些基層組織和司法機關對家庭暴力重視不夠,認為是一般的家務事,不予過問或一味調和,即使有投訴也只是批評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的實施暴力行為。

  3.受害人的逆來順受使家庭暴力升級。一些受害人往往將遭受丈夫毆打視為家庭私事,怪自己命運不好,遇到脾氣不好的丈夫,還往往會使丈夫的暴力傾向膨脹,即使有少數人求助於社會,也只是希望有關部門透過教育來制止丈夫的施暴行為,不願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導致家庭破裂。

  4、法律調控力度不夠使家庭暴力居高不下。雖然我國目前《憲法》、《刑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均對家庭暴力行為有禁止性條款,但對其並無明確的認定和制裁條款。而且這些規定原則性強,操作性卻不強,加上“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影響,司法實踐中有法不依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司法機關對家庭暴力重視程度不夠,只要未到發生血案,就認為不重要,把案子當皮球踢給婦聯和村裡,而婦聯和村裡的調解卻往往其不到震懾作用。

  三、對家庭暴力採取的措施

  1、加強執法監督,完善維權網路。在婦女維權方面,縣婦聯與政法委、公、檢、法、司等相關單位已建立了婦女兒童權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便及時對新形勢下全縣婦女維權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重點關注,協調解決;縣婦聯一名副主席專門負責維權工作,並獲得人民陪審員資格;在部分鄉鎮成立了婦女維權室,為農村婦女提供法律諮詢、政策理解、思想解惑等服務,提高她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從而保障廣大農村婦女的

  人身、婚姻、財產等合法權益。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動了婦女維權工作的發展,但就目前婦女權益屢受侵害的現狀來看,還遠遠不夠,為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形成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的社會氛圍,我們建議充分利用人大的執法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功能,爭取他們對婦女維權工作的支援和重視,加強對相關法律的執法監督力度;在公、檢、法、司等各部門成立“婦女維權監督崗”,對各類涉及婦女維權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加大對婦女維權機制的投入,成立家庭暴力110聯動報警中心,負責接受家庭暴力案件投訴,通過出警方式制止家庭暴力;同時設立家庭暴力訓誡教育所,對施暴人定期開展訓誡教育,以達到矯治施暴行為、減少家庭暴力之目的。

  2、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行政手段。為提高婦女的法律素質和維權能力,縣婦聯利用每年的“三八”維權周、“母親節”等活動日,向廣大婦女宣傳婚姻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勞動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但僅靠婦聯這一群團組織的努力顯然不夠,還需要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大眾傳媒資源加大宣傳力度,對營造男女兩性互相尊重、平等發展的社會環境勢必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在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方面,可以實行農戶土地承包合同夫妻雙名登記制,夫妻各持一份,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出具雙方所持有的兩份土地承包書,並由雙方簽字同意後方能生效,以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下土地承包權的安全。

  3、開展各類培訓,提高婦女素質。XX年,縣婦聯積極整合各種資源,推動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轉移、下崗女工再就業,共培訓農村女剩餘勞動力、下崗女職工500餘人,透過參加培訓,她們普遍掌握了一技之長,及時實現了轉移就業。加大投入和宣傳,將女性素質培訓工程與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相結合將是我們今後努力的方向,加強部門合作,結合本地特色和婦女所需,加強法律、技能等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由於受金融危機衝擊,返鄉民工中女性佔到一定的比例,開辦家政服務、幼兒保健等培訓班將是切實提高婦女就業創業能力的有效途徑。

  四、預防家庭暴力的建議

  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要從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打擊,形成一套預警、救助、處罰、教育的社會化工作網路。我們認為要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1、建立家庭暴力預警系統

  在社群建立婦女兒童維權崗,在各基層派出所設立家庭暴力控訴站,建立“ 110暴力報警熱線”,形成家庭暴力預警系統。社群婦女兒童維權崗是預防、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線,維權崗工作要由社群婦聯和司法助理共同承擔,與居委會一起做好家庭糾紛的調解工作,對轄區內有家庭暴力傾向的重點戶登記造冊,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各基層派出所設立的家庭暴力投訴站及110暴力報警熱線,應對家庭暴力案件優先接待,優先救助,優先處理,確保公安機關對家庭暴力案件及時介入,及時處理,對家庭暴力行為產生震懾作用,有效地促進家庭和社會的穩定。

  2、設定反家庭暴力救助體系

  作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求助社會後,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社會救助,往往會再度被害,且所受創傷更重。因此,必須建立起社會救助體系,這對有效地控制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義。

  (1)經濟救助。建立婦女兒童救助金,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後因財產損失、醫療費用,在經濟上陷於貧困的受害婦女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使被害者體會到社會的溫暖,人間的真情。

  (2)人身安全保障。建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提供臨時的吃住服務,簡單的醫療處置和心理損傷康復治療,使被傷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終處於加害者的威脅之下。進入避救中心之後,婦聯組織及社會志願者對婦女進行心理治療,幫助其創造良好的人際環境,使其恢復自尊、自信,做自強、自立的新女性。

  (3)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對權益受侵害尤其是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由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使其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3、加強對家庭暴力行為的懲治力度

  公安、法院對家庭暴力受害人均及時給予傷情定,以便對施暴者予以處罰。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對家庭暴力案件優先處理,必要時提起公訴。公、檢、法、司的密切配合,使家庭暴力行為得到了及時有效的懲治,對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我國沒有家庭暴力犯罪的規定,有的家庭暴力投訴者被打得遍體鱗傷,且長期處於受害狀態,但由於傷勢程度達不到輕傷標準,無法立案,致使施暴者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報復毆打被害人,這種狀況還有待於法律保護體系的逐步完善。透過調查,在我縣還沒有一起因家庭暴力而立案的案件。

  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援。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下,加上廣大婦女自身的共同奮鬥,我們一定能逐步消除家庭暴力,維護女性權益,建立一個文明、進步、平等的和諧社會。